序 过去的一年半我写了四十多万字,对我这个学理工的文盲来说,真是个不小的 工程。同时我从一个话篓子变成了一个沉默的人。有道是初出江湖,天下无敌;行 走三年,寸步难行。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我终于看到了自己的愚蠢, 开始学着让嘴比大脑慢一些,同时发现沉默的大多数的不为人知的快乐,这种状态 挺好。基于对沉默这个词的热爱,我给女主角命名为“陈默”。我喜欢懂得适当闭 嘴的女孩子。 我最初给这本书起名叫《花痴招展》,这个名字因为太过低级趣味被砍掉了, 改成了现在的名字,特此通告,以免论坛上的兄弟姐妹们看不到全文失望。书名叫 什么我无所谓,反正一个文盲自娱自乐,叫什么不行呢? 掺杂了太多商业气息的写作并不是有趣的事,敲上最后一个句号时我感到一种 热情殆尽的疲惫,真的很累了。我写字只是玩票性质,不指望以此安身立命,消遣 而已。流行文化即用即弃,所谓畅销书作家的名头不过一张音乐椅,大家轮流坐。 “美少女作家”更是提也不要提,丢不起那人。 也许你不喜欢这样,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大概是老了,呵呵,从水蜜桃变成 西红柿,真不好意思再拿自己当水果看了,奔三的女人了……咳咳。 我笔下的女孩子,林晓蓓也好,陈默也好,都是执着倔强,至情至性的女孩儿。 我真心地喜欢这些天真善良的孩子们,为爱生为爱死的小儿女们,兀自懵懵懂懂地 甜蜜辛酸着,纵使悲伤也动人。爱情对于她们,真不知道是堕落还是升天。有个女 孩子对我说,她不太喜欢林晓蓓,因为太完美了。读者这样说,证明我的功力还不 到家,我感到很惭愧,其实在我的概念里,林晓蓓和陈默和普通女孩子没什么两样, 俏皮可爱,自私幼稚,只是因为年轻,加上一股不顾一切的傻劲,才让人产生 “太完美”的错觉,就像曾经的我们,以为爱情就该轰轰烈烈,把片刻的人间温情 看成溺水中的稻草,一旦抓住,就是全副的身家,再委屈,也心甘情愿。 然而江湖上风大雨大,饱受惊吓后终于明白,相爱并不能承载永远的相守。依 稀记得曾经梦想过的天长地久,单纯得真像个神话。流光飞舞不过是片刻的烟花, 当琐碎的温情掩盖不了事实的冷酷,死亡就是最后的抉择。 爱情不是粉红偶像剧,开到荼靡,花事已了。 伤感当然有一点,可我们已经不是会为摘不到月亮而哭泣的孩子。小说主人公 们无须学习工作养家口,因此可以专心恋爱直到地老天荒,而我们,只是凡人, 生活中尚有很多比爱情重要的事。有些人的出现总是以伤害身边所有的人为代价, 这样的人本身不会快乐。不论怎样,善待自己和爱你的人,切勿去做令亲者痛仇者 快的傻事。衷心希望我的读者朋友们,特别是未满十八岁的妹妹们,以此为诫。 情深不寿,强极则辱。只要有回忆,也就不虚此行了。把水晶鞋给你,把十二 点给他,情愿什么都不留下。学会怀疑,也算是一项进步。 白驹过隙的瞬间,何必苦苦诉说心头种种?人到无求品自高,“与有情人做快 乐事,别问是缘是劫”。人生自有情痴,此事无关风月。 现在我最欣赏的女性当属古龙笔下的风四娘,吃最辣的菜,喝最烈的酒,骑最 快的马,杀最狠的人。一面是热情似火美艳如花的血性女子,一面是可以惨然一笑 甘愿牺牲自己爱情来成全他人的情痴。花开花落,卿为谁待?纵然茕茕孑立形影相 吊,仍能谈笑风生且歌且行,盈盈一笑,皆把旧事了。这样自由自在大气磅礴的女 子,才是我心头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