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爱情,爱情,像太阳(4) 那时候,我们已经开始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和那种标准的老摇滚式样的皮夹克, 再加上一双如咸鱼头似的大头皮鞋,这种鞋在市场上很少见到,即使有款式也不 正宗,我们都是从军需用品商店里买来的,鞋帮上面还特意露出一截白色的线袜。 那是一个酷爱黑色的时期,我和夏旸的衣橱里除了一些Levi's和Lee 的深浅不一 的蓝色牛仔裤、牛仔衬衣和一些白、灰、棕、墨绿、深蓝的暗色T 恤以外,几乎 清一色是黑色的东西。夏旸喜欢女孩儿穿牛仔裤,夏天则是牛仔短裤,所以,那 时的我几乎没买过什么属于女孩子的浅粉、淡紫、鹅黄的花哨衣裳,也几乎没买 过裙子和任何带花边儿的东西。每次走在大街上,我们俩就像要去开演唱会似的 全副武装。夏旸的妈妈经常会开玩笑说:两只" 大乌鸦" 又要出发了。我们大步 流星地走着,印象里那时候夏旸走路总是那样极富弹性,速度又极快,而我又总 是不肯被落下地紧跟在一旁。我们的发梢,绝不是脏兮兮、一缕一缕粘在一起的 那种。我最讨厌那种" 懒惰地留长头发的人" ,那简直是对我们" 队伍" 的一种 污辱。头发随着走路的节奏轻盈地飞扬着、飘动着——那种时候,不用看我们也 知道会有很高的" 回头率" ——90年代初在北京的大街上出现这样的一对儿,当 然没法儿不让人" 回头" ! 也有一些下午,我们会哪儿也不去就待在家里,连续几个小时看夏旸新弄来 的一盘国外某乐队现场演出或Video 的录像带,那种时候夏旸总是聚精会神,很 少说话;还有些时候,我们会一人捧着一本儿书,那会儿我们正在" 狂啃" 王朔, 觉得他颇具摇滚气质,而且是离我们的生活最近的作家,我最喜欢他的《一半是 火焰,一半是海水》《空中小姐》《永失我爱》,夏旸最喜欢的则是《顽主》和 《千万别把我当人》。然后,我们各自找一个舒服的地方,歪在那儿看书或者干 脆什么也不做,只是偎在一块儿发呆;还有一件我们特别喜欢的事儿是打游戏, 我们经常会比赛" 俄罗斯方块" 或合作" 打坦克" 。" 俄罗斯方块" 我永远比夏 旸得分高,而" 打坦克" 他总比我在行。所以,如果玩后者,他总让我守" 老窝 " ,自己则在前面横冲直撞,嘴里还一边儿喊着:" 你别往前走,要不又该浪费 ' 命' 了!快去吃那个☆!小心!" 那样的下午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就会听到院儿里响起脚步声和说话声, 又到了下班和做晚饭的时间了。 晚上,我就会去歌厅上班。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夏旸在北京,几乎每天快到 下班的时间,他都会骑着自行车来接我,歌厅里的人因此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 护花使者" 。他听到别人这样叫他,总是笑而不答……我总是无比轻盈地跳上自 行车的后座,然后,我们就那样飞快地驶过街道,驶过冬日里寂寥的街景,驶过 春暖花开的日子,驶过繁星满天的夏夜和聆听着秋日里车轮轧过落叶的声音…… 当然,后来的我根本数不清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次数了,那辆二八的永久牌黑 色自行车,我对它充满了爱意,就像对他。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爱情会像那辆自行 车的牌子所预示的一样" 永久" ,可是,我们的爱情没能永久——也许这世上本 来就没有可以永久的东西吧?而那辆车,也在两年之后被淘汰掉,换成了一辆黑 色的赛车,不带后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