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北京朝阳区一条街角唐装店的橱窗里摆着一件旗袍。顾忆罗站在橱窗外面看了 好久好久。 陆叙对忆罗说:“你喜欢的话,我送给你。”忆罗摇着头,不停地重复着“不 用,不用”。 “口是心非。”陆叙打趣着,笑容灿烂。 他挽着忆罗,不给她还口的机会,就向下家店铺走去。忆罗很是留恋地回头望 了眼那件旗袍,走得有些不甘不愿。 说真的,那真是一件漂亮的旗袍。现代气息与古典韵味结合地完美无缺。高高 的束领紧贴着模特的长颈,不留一丝空间。含蓄而内敛,是东方人特有的矜持。肩 处却不是平滑的绸缎而代替为一抹烟般的薄纱。粉肩若隐若现,偏偏仅仅限左边一 只,于是保守中平添了些许挑逗的意味。胸前绣着一只翩然的蝴蝶,恰巧靠在一朵 纤巧的玉兰花上,不知是飞是落,给人无尽暇想。 但最让忆罗心仪的并非这些,而是这旗袍的颜色——那是怎样一种妖娆的绿色, 泛着种魅惑的光泽,只让她瞧上一眼,便勾去了魂魄,再也放不下。 第二天,陆叙拿着那件旗袍摆在了忆罗的面前。 “你什么时候去买的?”忆罗诧异。 “趁你不注意地时候偷偷跑回去买的。”陆叙一脸的得意,他以为他买了一件 世上最讨人喜欢的东西。 “可是我说了不用的啊,我喜欢它,但是用不着买。” “喜欢就买下来啊。”陆叙坚定地说。忆罗用力地看着他。他们面对面地站着, 手上托着那件旗袍。他和她,现在只有一件旗袍的距离。他的眼神熟悉得很可仿佛 又有点陌生,他好像已经不了解她了。三年前,当陆叙决定去北京读研的时候,她 哭着问他:“你会不会爱上别人?”“当然不会。”他抱着她说。那个时候,她以 为最坏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可三年以来,他还是爱她的。 虽然爱着,却很陌生。 忆罗觉得他们的距离好像越来越远了。她已经不是六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 个毫无主见的女孩子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北京之后,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要他打 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她变得独立了,她有自己的梦 想了。 那件旗袍是很漂亮,忆罗的确很喜欢。可是它并不适合啊。它并不适合忆罗穿 在身上,它只能用来欣赏,只能用眼睛去享受,不能用身体去试穿。因为它太长了, 忆罗的身子很娇小,根本穿不了它的。可是陆叙居然不知道,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 了,陆叙居然还不知道忆罗适合穿什么样的衣服。这,真的是太悲哀了。 可是忆罗什么也没有说,她伸手接过那件旗袍,把它挂在墙壁上。陆叙有点不 懂地问:“为什么把它挂地墙上?” “它只能用来欣赏。” “这样太可惜了。” “是你要买回来的。” 陆叙终于不再说话。他知道他这一次又做错了。 接下来的生活很平静,陆叙继续在学校里念书,还有一个月他就可以毕业了。 而忆罗经常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写小说,她的那个长篇也快接近尾声了,现在只 差一个结局。其实她很希望于涛和宁静这两个人最后能在一起,可是写着写着就发 现他们其实是不可能的。忆罗渐渐地发现小说里的人物也是有灵魂的,他们也有自 己的想法,他们会拉着你往另外一个方向走,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忆罗把小说的 结局是想了又想,还是不知道要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才能离完美最近,离幸福最远。 徐子谦的日子还是像往常一样的过着,只是他时常会想起那只舞,会想起拥抱 着忆罗的感觉。有什么方法可以把另一个人忘记呢?只有用时间和距离。如果时间 和距离也不能使一个人忘记另一个人,那么,他只得承认,那个人已经深深刻在他 的记忆里了。 徐子谦正一个人望着窗外出神,董事长突然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把他着实 吓了一跳。 “子谦,想什么呢?这么专注?” “哦,没什么。董事长,您找我有事吗?” “下个月,我打算重新召开董事会,并且我想在会议上宣布一个消息,到时你 一定不能再半路离场了。” “你放心,我不会的。您要宣布什么消息,很重要吗?” “暂时不告诉你,到时再给你一个意外的收获吧。” “哦。”徐子谦重新低下了头。 晚上,当他回到花园小区的时候,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去看看忆罗的小说 有没有更新。他每次看到她的小说,他就觉得很亲切,他就觉得忆罗就在他的身边, 从未离开过。 灰姑娘的眼泪——(续)第二天,全市举行舞蹈比赛。小叶去参加了,于涛也 去了比赛现场。他记得宁静跟他说过,她很想参加比赛,她很想实现她小时候可以 站在舞台上的梦想。所以他以为宁静一定会去,他一定可以见到她。这一次,于涛 一定要抓住她的手,紧紧抓着,一辈子也不想分开。可是宁静却没有来。于涛一直 等到比赛结束,还是不见宁静的影子。 有些人是不贪图名利的,所以参不参加比赛并不重要。就像宁静这样。有些人 是一辈子都舍不得丢掉名利的,所以只能苦苦挣扎。就像小叶这样。她这次回来其 实也就是想再次参加比赛,所以需要于涛的帮助。 宁静只知道萤火虫没有了,爱情也就没有了,希望也没有了,那比赛也就已经 不重要了。梦想可以不要,但是爱情不能不要。在没有遇到于涛之前,她觉得人的 一生中梦想是最重要的,她也是一直替她的梦想而活。可是自从遇见了于涛,一切 就已经不一样了。因为她懂得了女人的一生,爱情才是最重要的,没有了爱情也就 等于没有了生活的希望,有再多的梦想,有再多的事业,有再多的名利,也是等于 空白,等于空白…… 所以她毅然决定不参加比赛了。 夜,已经很深了,宁静不知道自己该走向哪里?她仿佛又回到了除夕那个夜晚 的自己,无依无靠,只能四处流浪。她曾经想到了死,但是她没有这个勇气,因为 死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这种勇气甚至超越了爱的勇气,她没有。 宁静像只游魂一般走在大街上,路过天桥的时候,她看见一对卖水果摆地摊老 夫妇。他们在幸福地吃着一碗热汤面,这就是小小的俗世的温暖,俗世的幸福,俗 世的爱情。可是俗世一点又有什么不好呢?就是这样俗世的爱情又有多少人能真正 拥有? 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感动得宁静热泪盈眶。原来幸福是可以如此简单的,可是为 什么这么简单的幸福自己却也不能够拥有呢? 就在这座天桥上,宁静自己做着一个游戏:把背靠在栅栏上,慢慢地仰下去仰 下去。她的头发在风中飘飞,她的眼睛开始晕眩,她看到天空中的寂寞繁星以优美 的姿势大片大片地蔓延在城市的上空。 她只是寂寞。她只是想拥有俗世的爱情。 突然一只萤火虫飘落在了她的肩膀上。她回头看着那只会发光的小虫子,长大 了的萤火虫是会发光的,妈妈说过。看见了萤火虫就等于看见了希望,看见了爱情, 这也是妈妈说过的。 宁静幸福地笑了,还有眼泪。 很快,萤火虫飞离了她的肩膀,它在半空中不断地向一个方向飞去。宁静追着 它在后面,尤如追着自己的幸福。 看来她已经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了,看来陆叙就是她的幸福了。徐子谦难过地 想。 徐子谦你算什么?你什么也不是,你只知道一味的逃避现实,逃避爱情。你是 个不敢去追求爱情的胆小鬼。每一天都是昨天的重复,除了思想的变化。而他的思 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停滞不前。仿佛还停留在忆罗离开深圳的那一天。 生活本身就在像流水一样的滑过,记忆沉淀,容颜改变。有时候,感觉不到生 活的意义,每一天都是昨天的重复。就像《百年孤独》中霍塞所感觉的,每天都是 星期一。后来。他疯了。他没有疯,他说的没有错,是人们不愿意承认他们的碌碌 无为才给他冠以“疯”的罪名。 -------- 红袖添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