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子,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又像被 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余小凡一直都很奇怪,自己明明是个慢性子,到头来却什么都比别人快。结婚 比别人早,离婚也比别人早。 说到余小凡结婚这件事,那可真是熬红了她身边多少女人的眼睛。余小凡二十 五岁的时候就结婚了,嫁的男人是个海归,不但海归,而且有钱,且不是那种脑满 肠肥的暴发户或者凡事只知道朝老的伸手的富二代。余小凡的丈夫孟建事业有成, 年纪轻轻就拥有自己的公司,人也长得不错,婚礼是在东湖宾馆花园里办的,新郎 官与穿着结婚礼服的余小凡站在蓝天白云下姹紫嫣红的鲜花拱门中迎宾,活脱脱一 幅婚礼杂志广告画。 能找到这样一个男人做老公是多少女人的梦想,如果余小凡长得天仙国色倒也 罢了,可余小凡人如其名,并没有生得一张让人眼前一亮的脸,五官不过清秀,最 大的优点也就是白,江南女子水剥菱角一样的皮肤,像是带着光的。 可年轻白净的女孩多了,没事到上海街头蹲着,余小凡这样的,十分钟里至少 走过去五个。家里也就是一般,父母都在安徽,余小凡是独女,考上了上海的大学, 毕业之后就留在这儿,在一家卖医疗器械的公司里做文职。 公司挂着德国的牌子,事实上就是换了国籍的中国人借了外资的名头开的,老 板祖籍浙江,往上三代跟外国一点关系都没有,做些擦边球的外贸生意,公司里统 共也就三十来个人。 余小凡上的是同济,算是名牌大学,但这些年大学生遍地都是,没有关系的别 说大公司,就连工作都找不到。她能进这家公司还是因为在大学里选修过德语,当 时也就是用来填补空余时间,没想到最后还是靠它留在了上海。 进公司之后余小凡成天忙些收发信件翻译合同的事情,偶尔还要替老板叫个外 卖什么的,说得好听是经理助理,说得不好听根本就是个打杂的,下了班就回自己 租的房子里去,每月工资一半都交了房租。 这样的大学毕业生在上海太多了,套句俗话,那就是“海了去了”,其规模之 庞大,犹如无处不在的空气,换言之,就是透明的,根本就不会被人注意到。要不 是遇上了孟建,余小凡这辈子都捞不到被人眼红的份儿。 跟余小凡结婚的时候,孟建三十岁。留德化工硕士,回国创业三年多,拥有自 己的化工原材料进出口公司,刚在上海市中心全款买下一套一百五十平的大房子, 人也长得帅,一米七八的个头,瘦长条身材,因为在德国待了许多年,穿什么都一 丝不苟,整天西装革履,站在他那辆黑色的别克君威旁边,怎么看怎么玉树临风。 余小凡与孟建属于一见钟情型,两人的相恋颇具有戏剧性。那年过年正赶上雪 灾,余小凡赶着回家,长途汽车开到半途就没法动了,一车人叫的叫骂的骂,司机 说车子出了问题,前头路又都给冰上了,硬开就是拉着全车人送死,说什么都不肯 再往前开了,让车上的人等后头他们公司的车来。 车上的人没办法,全都下来候在路边等车,这家公司在路上跑的车原本就少, 好半天来了一辆,也是塞得满满腾腾的,硬挤都挤不上去几个人,余小凡个子小, 又提着那么多东西,更是抢不过人家,眼看着天就要黑了,最后就剩下她一个人, 又冷又饿又累又急之下,蹲在地上就开始呜呜地哭。 就在这时候,一辆车在她面前停了下来,男人开门下车,蹲下来问她,“要帮 忙吗?” 对于余小凡来说,第一次见到孟建的场景,绝对不亚于看到那童话中的王子骑 着白马从天而降,虽然王子穿着厚实的羽绒服,虽然白马是一辆黑色别克君威,但 效果是一样的,一样让余小凡眼前开满了玫瑰花。 孟建也是回家过年的,巧的是,他的老家居然与余小凡同在安徽,同在一座小 城里,巧到这个地步,那就是老天安排的缘分了。余小凡上了孟建的车,她被抛下 的地方其实离小城只剩下不到一百公里的距离,两个人一路聊天,因为同样的乡音 以及童年回忆倍感亲切,说到有趣处,都是哈哈大笑,时间的相对论在此得到了强 力验证,余小凡被抛在路上的时候度秒如年,在这温暖的车厢里,却觉得将近两个 小时的时间一晃而过,眨眼都来不及。 余小凡家住小城的郊区,孟建颇具绅士风度地将她送到了她家门口的小路上, 告别的时候两人都有些依依不舍,第二天余小凡就接到了孟建的电话,年节不过半 个月,两个人约会了不下十次,足迹踏遍小时候充满回忆的地方,就连各自的小学 与初中都跑去追忆了一番,后来聊到高中生活,才发现两个人竟然是同一所高中毕 业的,差别的只是孟建比余小凡高了好几届,他毕业之后她才入学,前后错过了而 已。 就这样,从小城回到上海之后,余小凡便与孟建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年之后, 两人又一起回到小城见过双方父母,开始结婚的准备工作。 一切看上去都是如此的水到渠成,没想到到了最后关头,余小凡的母亲却站了 出来,坚决地表示反对。 对话是在孟建上门之后进行的,余小凡的母亲叫何婉华,柔情似水的三个字, 却是个急性子,说起话来噼里啪啦的,震得旁边人耳膜都在抖。 “这事儿不行,我不同意,你不能嫁到这家人家去。” 余小凡气得哆嗦,“为什么?” 何婉华斩钉截铁地道,“你知道他们家的具体情况吗?你知道他妈是一个人把 他带大的吗?你知道他妈当年为了让儿子出国把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卖了,一个人 住单位宿舍一直到现在的吗?你跟这样的婆婆抢儿子,有好下场吗?” 孟建的母亲林建旭确实是个寡妇,丈夫在孟建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一手把 儿子拉扯大,后来又因为要送儿子出国,咬牙卖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自己住进 了单位宿舍里,一直到现在。 女儿要嫁人是大事,自从余小凡跟家里提起过孟建这个人之后,何婉华就开始 打听他家的情况,巧的是孟建母亲在城里的卫生所工作,何婉华有个多年的老朋友 就是她的同事,一打听就给何婉华讲了一大堆。 这些事情余小凡都是知道的,她也知道孟建与母亲的关系极其深厚,就算不在 一个城市,但每天也至少要通一次电话。 劳动节的时候孟建带她回过一次家,跟他妈吃了一顿饭。孟建遗传了他妈的相 貌,两人有七分像,老太太是个很清瘦的老人,说话轻言细语的,对余小凡的态度 属于不冷不热型,说不上热情但也绝对不刻薄,比较客气。不过对儿子确实是照顾 得极其周到的,儿子在面前的时候,目光永远不离他,孟建吃水果的时候,他妈嘴 里明明没有东西,喉咙口还上下动了两下,像是要帮儿子把他嘴里的东西嚼一遍, 看得余小凡一阵好笑。 如果余小凡能够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母亲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在那个 时候,爱情已经让她浑身充满了激情的力量,并且以横扫一切的姿态面对任何反对 的声音。 余小凡与自己的母亲大吵了一架,她说两个人在一起最大的前提是爱情,她与 孟建的婚姻是爱情的结果,是顺理成章,是水到渠成的,除了他,她跟谁在一起都 不会幸福。更何况孟建的妈为儿子付出那么多,就算他跟他妈感情比平常母子深厚 了一点,那也是正常的。 还有一点就是,孟建的母亲一直都住在小城里,而他们俩婚后必定留在上海, 最多也就是逢年过节回来看看,平时井水不犯河水,哪里会有纠纷。 最后,余小凡掷地有声地总结,她要嫁的是孟建,又不是他妈,寡妇儿子怎么 了?就不允许寡妇儿子有出息,就不允许寡妇儿子有幸福的爱情与婚姻了?妈妈的 说法是典型的狭隘与偏见,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余小凡的妈对女儿的滔滔不绝表现出极端的不屑,并用一种老人特有的看得太 多就那么回事的语气反驳女儿,“你懂什么?人做什么都是要有回报的,他妈为儿 子付出那么多,这么多年的苦熬苦撑都过来了,人家不指望回报?人家就这么轻易 地把儿子让给你了?她丈夫死了那么多年都没有再嫁,儿子就是她唯一的男人,你 要跟这样的母亲抢她的儿子,她可是什么都会做出来的。你都二十多岁的人了,铁 了心要嫁,我们是拦不住的,可你自己想好了,将来哪天你要是后悔了,别跑回家 来找我哭。” 余小凡那时候正是为爱痴狂的时候,哪里听得进去,到底还是不顾一切义无反 顾地嫁给了孟建,婚礼在老家和上海各办了一场,在老家操办的时候,双方老人都 是到场的,余小凡按照老家的规矩,穿着大红的旗袍,当众给婆婆端了茶,婆婆则 当场摸出一只金镯子套在她手上,一切风平浪静,她当时就看了自己的母亲一眼, 眼里写的全是,“看吧!看吧!”颇有些得意。 ……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