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爱上棚户区的女儿(3) 那段时间里,素芬一家因为有了永福这么个“稀有动物”的出现,在院里真 是扬眉吐气地活了一回。我甚至能想象得出素芬妈当时的那种神气劲,无论见了 谁都会有事没事地用夸张的语气叨叨女儿和女儿的对象,而且还得故意装出一副 数落的样子,实际上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从她脸上放肆地洋溢出那种欺负人的灿 烂中就能看出。 于是永福成为了素芬家“最受欢迎的人”。每到星期天,永福便早早地离开 家去帮着素芬家买煤买粮等,这些杂活成了永福最乐意做的事情,到了晚上再顶 着一身臭汗回家洗澡换衣服。这个时候他老子会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手拿一张报 纸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他。我一直无法理解的是,永福这个在自己家里横草不 动一根的超级懒虫,为什么到了素芬家里会变得如此勤快呢? 永福和素芬的关系发展得很快,几乎每个星期天永福都会把时间泡在素芬家 里。我敢肯定地说,按照永福的个性,他是绝对不会空着两只手到素芬家里去的, 据说我岳父家在那段时间里经常发生找不到东西的事情。比如头天晚上刚放在橱 里的一瓶酒,第二天老头儿想喝的时候却找不到了,问谁谁都说不知道。连老头 儿都觉得奇怪,莫非家里真出了传说中的兔子神了? 其实,只有永福一个人知道家里“丢失”的这些东西的去向。可以想象,永 福那时一月的工资才二十几块钱,按照他那种好面子的德性来说肯定不够用,唯 一的办法就是从家里往外偷,把别人孝敬给他老子的好酒好烟像个硕鼠一样一点 一点地偷到素芬家里,很大方、很豪爽也很气派地交给素芬的父母。我想这一点 永福绝对能做得到。再加上永福在锅炉房上班,每天下班的时候和其他同事一样 地“爱厂为家”,嘴里还唱着用流行歌改编而成的小曲儿,“十个工人九个贼, 一个不偷是杂碎”。用当年几乎全国人手一个的黑色人造革皮包,从锅炉房后面 的煤场里装上满满的一包煤,堂而皇之地拎回家。 这在当时是一种时尚,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永福靠着锅炉房也只有“吃 煤”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再说每个人都往家拿,自己如果不拿的话,就真的 成了那个“杂碎”了。实际上他家根本就用不着烧煤,冬天有暖气,吃饭有食堂, 偶尔地做顿饭还有液化气罐。而这个时候永福所想到的,是素芬他们家,一年四 季都要靠烧散煤做饭烧水,于是就把从单位拎回来的煤堆放在自家后院,用不了 多长时间就堆积成一座小煤山,然后再以校长公子的身份从汽车连调一辆卡车, 把这些煤直接拉到素芬家去,既风光又体面。使用军车往住在大杂院里的普通百 姓家里拉好烧的工业煤,而且是一群穿军装的海军士兵充当搬运工一趟一趟地往 胡同里搬运,这场面无论让谁想,也大概能想象得出风光程度,至少能让素芬他 们家周围邻居羡慕得直咂嘴。永福在这件事上的操作让素芬一家的社会地位在邻 居的心目中陡然提高了很多。我相信,这个时候素芬妈肯定是满面春风,对永福 自然是相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