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从“广场”到“法庭”的捷径是互联网(2) 关于法律,中国人还有一个常识错误,认为法律就是对付罪犯的,就是用来 限制罪犯的自由的。其实大错特错,法律更多的时候是普通民众用来保护自己, 用来对付当权者的。法律限制了你不能干坏事的自由,但同时规定你有权干很多 事的自由(例如《宪法》)! 有了这种法律和拥有了这种法律意识的民众所在的法庭,就像过去两百年的 美国,推动社会的前进和政治的进步,不需要都跑到街头和广场上去了。 我上面说的道理大家也许都懂,但我想,现在你们的眉头一定皱得一塌糊涂。 你们会粗暴地打断我,断喝一声:杨恒均,你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我们谁不知道 那样的法庭比这样的广场要强啊,可是,那样的法庭在哪里?从广场通向那里的 路又在何方? 互联网民意和广场政治有本质的区别! 有些利益集团和独裁者可能看到这里也要冷笑了,嘿嘿,要让他们不上广场 的办法确实如你所说:法庭。不过,我们说的法庭和你说的法庭不是一回事。对 于素质低下都不知道用现成法律保护自己的刁民和暴民,法庭不是他们撒野的地 方,而是我们统治者用来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包括剥夺他们到广场的自由! 这样使用“法庭”来代替广场和我说的南辕北辙,但我承认,这确实是历史 上独裁者们的字典里的“法庭”的含义。说到这里,我又要举例——不好意思了, 我只能折腾国民党,谁让你松开了独裁的拳头呢——国民党统治时期,不管那些 学生运动是不是被煽动的,如果国民党利益集团不那么独断专行,不那么贪污腐 败,反而尊重法律,能够让法庭更加公平,让法庭成为大家讲理的地方,也许他 们不会被打到一个小岛上。 说到这里,我就要转入我的主题:互联网。过去二十年,虽然群体和个体暴 力事件不断,但基本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广场事件。于是有人说了,是不是广场事 件不会出现了?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历史,二十年也就是一个小孩发育到能 够做爱的时间,在历史上可以短到忽略不计。 也许上天特别照顾中国,就在中国广场日益吃紧,可我们仍然没有找到如何 从广场走进法庭,从激情走进理性的时候,出现了互联网。互联网近十年的发展 大家都看到了,从“左愤”们对我这种曾经的“左愤”口诛笔伐,到今天的杭州 飙车和巴东烈女修脚刀杀人,左右中各派都在网络上挽手并进,施展 拳脚。 就在我受到来自一些年轻人的攻击的时候,有朋友提醒我,互联网上的那些 人越来越像当年的红卫兵,有些甚至哀叹,互联网已经沦落到“文革”时期的广 场,混乱、污辱人、暴力,再加上多数人的暴政…… 我听到后很震惊,我大喝一声:清醒一点儿吧,互联网和广场完全是两回事! 互联网只是一个表达民意的平台,表达民意的个体网民不但没有同在一个广场上, 而且都分散在各个不同的角落、不同的电脑面前。这和那种集中在广场上,造成 情绪不断升级的广场文化毫无共同之处。 互联网民意不但不能等同于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的广场政治,而且正因为互 联网出现后,大大降低了广场政治的可能性。有人说互联网的出现对草根民众是 一个大大的好事,其实,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互联网对当权者甚 至利益集团未尝不是一件幸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果老百姓没有一个表达意 见的虚拟平台,法庭又成为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你想象一下,他们除了到“广 场”上去,还能到哪里? 互联网民意表达和以表达民意为主的广场政治不能混为一谈。但,正如我上 面所说,互联网不但分担了广场文化里的民意表达,而且,由于互联网的特性, 对当权者,对现实世界没有直接又立即的威胁,这也使得广场政治中让统治者极 度不安的部分不存在了,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上面讲过的从秦始皇建立的那 个制度中无法逃脱的悖论。统治者终于能够听到自发的民意了,他们可以根据这 个民意决定是打开法庭的大门,还是等着民众终有一天走向“广场”——这才是 关键。 举个例子,最近的邓玉娇事件,全国民众都激动了,这要是在一个广场文化 盛行的时代,保不准多少民众涌上街头,高举“侠女邓玉娇”的牌子游行了。那 样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甚至会引起民众再次砸烂公检法。到时邓玉娇的问题很 可能“解决”了,但最终遭受损害的却是需要各种法律来保护的所有人,以及整 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