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977年,温岭县委书记收到一封寄自广州的信。拆开一看,是在广州空军兴宁 机场做保卫干部的李志毅写来的。 李志毅的信写得很口罗嗦,但主题只有一个。他说自己是温岭人,为保卫国家 安全已在部队服役多年,并成长为一名军官,熟谙保卫业务,掌握多种技能,为服 从部队安排,转业在即,希望回乡后能到公安机关工作。 县委书记将这封信转到了县劳动人事局。对这位几乎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 蒜皮的毛遂自荐者,人事局的领导却不以为然,还从字里行间隐隐约约地看到了写 信者的某种不良品质。因此,次年李志毅转业时,被作为一般干部分配到温岭县的 田洋乡。 1979年,为加大维护社会治安的力度,公安机关增编,决定从军转干部中选拔 人员充实公安队伍。因转业未能进公安的李志毅耿耿于怀一年多后,终于如愿以偿, 被分配到县公安局治安股工作。 时任治安股长、80年代初任温岭县公安局长的黄兆宝说起李志毅,用了四个字: “骄横跋扈。” 1980年初,为强化各警种职能,细化公安专业,治安股一分为二,分出一个刑 侦队。股长黄兆宝被提为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队长,这给自视颇高的李志毅很大打 击。他曾在背后放言:公安局不用我李某人是领导有眼无珠。大有公安局“舍我其 谁”的霸气。 当然,也有个别领导欣赏李志毅的这种霸气。1981年,刑侦队副队长杨卫中调 回邻县玉环县公安局,李志毅抓住时机,终于替而代之,坐上第一副队长这个他企 盼已久的位置。 时至今日,温岭市公安局老一辈的公安民警对李志毅的三寸不烂之舌仍叹为观 止。而正是凭借这一嘴上功夫,他在刑侦队副队长的位置尚未坐热,又被转正了。 一个县公安局的刑侦队长,只是区区股级,可有许多时候,实际位置的作用与 官衔的大小并不成正比。李志毅想必深谙其理。因此,他要统揽一切,容不得有半 点不同意见,即使应该是左膀右臂的两位副队长,他也训斥有加,独断专行,以致 两位副队长无法工作,提出辞呈。 20世纪80年代初,社会治安一度十分严峻,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案件接连 发生,温岭也不例外。作为公安局的刑侦队,肩负的任务更加繁重。而李志毅领导 下的刑侦队已是四分五裂,根本无法起到“尖刀”的作用。 “攘外必先安内。”当时的公安局党委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便毅然决 定,由今天的温岭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德明任当时的刑侦队长,李志毅改任刑侦队指 导员。 这似乎是同级别的调动,但局内人知道,这实际上是对李志毅刑侦业务能力和 作为一把手的否定。 其实,当不好刑侦队长的李志毅当然不会认认真真地去带好队伍,当好他的指 导员,管惯了“实”事的他同样还要管一件更“实”的事———负责分管打击走私。 一二十个人的刑侦队,队长、指导员本来就可以全面负责,李志毅却偏偏要单 独划出自己一块“责任田”,于情于理都无法说通。可中国的官场就这么微妙,公 安局领导似乎为了弥补李志毅转任指导员的失落,同意他开垦这块“责任田”。 而正是这一契机,使李志毅后来成为张畏案件中的核心人物。 吃了走私“头口水”的不少人确实发了黑财,但这并不等于人人都可以成功。 做了几年木匠活的张畏,虽也积攒了几块钱,但作为走私的资本来说,免不了被道 内人贻笑大方。 一名姓应的岙湾的江湖老大见张畏老在“圈子”边沿转悠,便直截了当地告诉 他:“张畏,无论白道黑道,道有道规,不是你想进来就能进来的。如果你真有兴 趣,就跟着我,不会吃亏的。” “好。”张畏脱口而出。 这位应老大便是当年在温岭走私道上搞押运的头儿。 那时,走私的剑牌、万宝路、良友等香烟,到杭州的烟贩子手里,早已经过三 至四层的盘剥。为了获取走私香烟更直接的利润,杭州五名烟贩子通过种种途径, 在温岭岙湾得到了五十箱直接从走私船上驳下来的“三五”烟。杭州的烟贩子也算 老到,开着货车,提前在黄岩买了几十箱蜜橘。装上走私烟后,将蜜橘在外面包装 得严严实实,并在子夜时分准备返回杭州。 岂料,惟利是图的走私者早已里应外合,提前在必经之路做好埋伏。杭州烟贩 子的五十箱“三五”烟因此大部分被劫,又不敢报警,只好哑巴吃黄连,带着青一 块紫一块的伤痕逃出了“魔地”。 应老大既是这一吃黑者的参与者,又从中得到启发,成了走私押运的始作俑者。 -------- 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