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跑步的但丁(12) 父亲对生活似乎没有什么怨言,这正如他那次对返乡的二伯所说,这是老天 爷摊给他的,他没有办法,谁也没有办法。父亲还在那天说过另外一句话,他对 二伯说,兄弟,老天想在哪儿刮风,就在哪儿刮风,这都是老天的事情。 那次父亲在厨房里忙了半天,烧出了不少道可口的菜。这么多年,你老子其 他不会了,就会烧几道菜。父亲咪了一口酒如此说道。 母亲坐在饭桌的另一端她满是怜爱的目光看着低头喝酒的父亲。这一幕我至 今回想起来,都要强忍住泪水。父亲的酒量并不大,一盅左右,他一生中从不在 外恣意醉酒,他知道家里还有一个老药罐在等他,他不能误事。他多半在家喝一 点,这是他这些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 父亲给我斟了一小杯酒,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和父亲共饮。 父亲的脸颊上微微的发红,他喝酒喝得很享受,抿住嘴,总会喝出声响来。 他总是不停的用筷子敲着碗碟的边缘,叮叮咚咚作响,示意我们要大块的夹菜, 否则他就会自责的说,大概是菜的味道不好。 那次桌上,父亲特意摆了两副碗筷,一副是给姐姐的,一副是给二哥的。他 在布置桌子的时候,我听见他低低的嘀咕着他们的名字。在K 市,姐姐听完我告 诉这一幕的时候,她自然感动不已。二哥生平没有照片,唯一的那张全家福上, 二哥歪着头,也拍得不是很理想。我对二哥的记忆总有一个隐秘的引点,那就是 他著名的花衬衫。一想起二哥,总先是想起一件花衬衫。且说,我与父亲共饮那 回,娇美的妹妹还在席间一展自己的歌喉,那声音清冽悦人,我对父亲说,你们 说得对,妹妹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父亲望了望我的长发,莞尔一笑。我第一 次见到父亲笑得那么恰到好处,里面什么都包含了,谴责,原囿,狡黠。 在家里我母亲总是半开玩笑的喊我长发,就这样长发成了我的雅号。妹妹总 是问我,三哥,大学里都这样吗?男孩子都留长发吗?那么女孩子应该要留短发 啰。我的回答使她要高兴得跳起来,我说一进大学不久就要改头换面了。她说, 我将来就要剪的短短的,长发虽然好看,但是不利索。后来,这个后来就是我决 定写这篇小说之后的若干年,妹妹考进了音乐学院,的确如她所言剃了个短发。 我们时而见面还会记起她这个年少时的笑话。当然这都是将来的事情了。对于一 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来说,大学意味着一个新奇无比的世界,那得经由一道若干书 本铺成的康庄大路。母亲总是打断妹妹的遐思,说,别听你三哥瞎说八道。哪儿 有的事情,没得,无论到哪儿,女人都是长发。 二哥对我的长发却有着不同的观点,他曾经如此说过,这样可以打辫子了, 我们有鸡鸡的为什么就不可以打辫子呢。此话有道理。 在席上,母亲似乎很少言语,她默默的吃着菜,眼睛一会儿注视着我们,父 亲,我和妹妹,一会儿注视着姐姐和二哥的空碗筷。一吃完饭后,母亲就上了床, 埋在枕头里哭了起来,她的哭声低低回回在房间里萦绕,这个时候父亲在桌子上 就会很有力的敲了敲最大的那个汤碗,声音脆亮。他说,我跟你说过多少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