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琼恩(1) 琼恩 在某些场合——虽然不多,却依旧存在——琼恩? 雪诺会暗自庆幸自己是个 私生子。当他拿起传来的酒壶,把自己刚喝干的杯子斟满时,他惊觉现在就是这 样的场合。 他返身坐回长凳,和青年侍从们坐在一起,啜饮杯中佳酿。满口夏日红酒甜 美的水果香气,牵起他嘴角的一丝微笑。 临冬城的大厅里热气蒸腾,四溢着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所散发的香味。大厅 的灰石墙上挂满了各家旗帜,白色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金色是拜拉席恩家 族的宝冠雄鹿,绯红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大厅里有位歌手正拨弄竖琴, 高唱歌谣,然而在炉火熊熊、蜡碟碰撞和酩酊交谈的喧嚣覆盖下,坐在长厅末端 的他根本听不清楚。 为国王接风洗尘而举办的欢迎晚宴,已经进行了整整四个钟头。琼恩的兄弟 姐妹和他隔着整个大厅,他们和王子公主们坐在一起,只比史塔克公爵夫妇和国 王王后所处的高台低一席。每逢这种特殊场合,他的公爵父亲总会特许每个孩子 喝一杯葡萄酒,但不准再多。反倒是像他这样与随从仆役们在一块儿,没人会管 他喝多少。 他发现自己的酒量原来和成人差不多,在身旁这群兴高采烈的年轻人怂恿下, 喝干一杯,他们就怂恿他再来一杯。琼恩很乐意与他们为伍,津津有味地听他们 彼此吹嘘战争、打猎和偷情的故事。他相信这群伙伴绝对比王子公主们有趣。先 前当访客们从大门口鱼贯而入时,他已经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队伍正好从他座 位前方不远处经过,他便好好地瞧了个清楚。 他的公爵父亲护送王后走在前面,她正如传闻中那么美丽,镶满宝石的头冠 衬着她金色的长发,闪闪发亮,其上镶嵌的翡翠和她璀璨明亮的碧眼搭配得完美 无瑕。父亲搀扶她步上高台,引她到席位坐下,然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瞧他一 下。琼恩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还是看得出王后的笑容只是表面功夫。 接着是国王本人,他挽着史塔克夫人的手走了进来。琼恩见到国王,只觉大 失所望。父亲常说起那个天下无双的勇士劳勃? 拜拉席恩,三叉戟河的恶魔,全 国最骁勇善战的武士,在王公贵族间卓然不群。可在琼恩眼里,他不过是个红脸 长须,汗流浃背的胖子,走起路来一副沉溺杯中物的模样。 在他之后进来的是孩子们,小瑞肯走在第一,很努力地要装出三岁小孩所能 表现出来的庄严姿态。他走到琼恩面前时还停下来打招呼,琼恩只得催促他快走。 罗柏紧跟在后,他穿着象征史塔克家族色彩的灰绒白边羊毛衣,挽着弥赛菈公主 的手。她还是个小女孩,年纪不满八岁,珠光宝气的发网内,一头金色卷发有如 瀑布般流泻直下。他们经过时,琼恩注意到她看着罗柏时的羞赧微笑。他的结论 是这女孩八成挺无趣。不过罗柏根本就没发现她有多蠢,他自己也看着她,笑得 像个傻子。 接着他的两个异母妹妹护送王子们进来了,艾莉亚和胖嘟嘟的托曼王子走在 一块儿,他白金色的长发比她的头发还要长。大她两岁的珊莎则陪着王太子乔佛 里? 拜拉席恩。乔佛里今年十二岁,年纪比琼恩和罗柏都小,长得却比两人都要 高,琼恩想到这就不痛快。乔佛里王子有妹妹的长发和母亲的深邃碧眼,金色的 发卷盖过金色宽领带和高贵的天鹅绒衣领,珊莎走在他身旁,容光焕发。不过琼 恩可一点也不喜欢乔佛里那副嘴唇上撅,对临冬城大厅轻蔑鄙夷的神态。 他对走在王太子后面的这一对比较感兴趣:他们是王后的兄弟,都是凯岩城 兰尼斯特家的人。任何人都不会把谁是“雄狮”,谁又是“小恶魔”给弄混的。 詹姆? 兰尼斯特爵士是瑟曦王后的孪生手足,生得高大英挺,金发飘扬,有着闪 亮的碧眼和利如刀锋的笑容。他穿着大红丝质长衫、漆黑高筒靴和黑缎长披风, 上衣的前胸用金线绣了只兰尼斯特家怒吼不驯的雄狮。人们称他“兰尼斯特雄狮”, 又在背后窃窃私语“弑君者”这个名号。 琼恩发觉自己几乎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这才是王者应有的风范,詹姆 走过面前时,他如此暗想。 接着他望向詹姆的兄弟,此人正摇摇摆摆、半躲藏地走在哥哥身边。提利昂 ? 兰尼斯特是泰温公爵年纪最小,也最丑陋的孩子。诸神赐予瑟曦和詹姆的一切 优点,一样都没留给提利昂。他是个身高只有哥哥一半的侏儒,鼓动着畸形的双 腿努力想跟上哥哥的脚步。他的头大得不合比例,鼓胀额头下是一张扭曲的怪脸, 双眼一碧一黑,从满头长直金发下面向外窥视。他头发的颜色几乎金亮成白。琼 恩饶富兴味地看着他打面前经过。 达官贵胄中最后进来的是他叔叔,守夜人部队的班扬? 史塔克,以及父亲年 轻的养子席恩? 葛雷乔伊。班扬经过时对他露出温和的微笑,席恩则对他完全视 若无睹,不过这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等贵宾全部就座之后,大家彼此举杯祝 福,互致贺词,然后晚宴便正式开始。 琼恩从那时起就在喝酒,到现在还没停下。 长桌下有东西摩擦他的脚,低头只见一对红眼睛盯着他望。“肚子又饿了?” 他问。餐桌中间还有半只蜜汁烤鸡,琼恩伸手撕下一只鸡腿,突然心生一计,用 餐刀把整只鸡的肉切割下来,然后让剩余的鸡骨从自己双腿间滑到地上。“白灵” 野蛮却安静地撕咬起骨头。他的兄妹们都不准带狼进宴会厅,惟有琼恩所处的大 厅尾端,狗多得数不清,自然也没人管他的小狼。他告诉自己这也算专有的好福 气。 他的眼睛突然一阵刺痛,他粗鲁地揉揉,咒骂着熏烟。他又喝了一大口葡萄 酒,然后看着白灵吞噬了整只鸡。 狗们在餐桌间来回走动,跟着女侍四处逡巡。其中有一只长着大大的黄眼睛 的黑色混血母狗闻到了鸡肉香味,便停下脚步,低身挤过长椅想要分一杯羹。琼 恩冷眼旁观双方对峙,只见那母狗喉头发出低吼,慢慢靠近。白灵则沉默地抬头, 用那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对方。母狗发出一声愤怒的挑衅,她的身躯是小冰原 狼的三倍,但白灵动也不动,只霸占住自己的食物,张开嘴巴,露出尖牙。母狗 见状,又吠了一声,最后决定这场架还是不打为妙。于是它转身溜走,离去前还 不忘傲慢地吠了一声以维持自尊。白灵继续低头猛嚼。 琼恩得意地笑着,探手到桌底摸摸小狼一身蓬松的白绒毛。小狼抬起头望他, 温柔地咬了他的手一口,然后又低头大快朵颐。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原狼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旁问。 琼恩开心地抬头,班叔叔把手放在他头上,拨弄着他的头发,就好像他刚才 拨弄白灵身上的毛一样。“对,”他回答,“它叫白灵。” 一名正说着低级故事的侍从停下来,挪出位置给公爵的弟弟坐。班扬? 史塔 克跨坐上长凳,从琼恩手里接过酒杯。“夏日红,”他尝了一口后缓缓地说, “没有东西比得上这酒甜美。琼恩,你今晚喝了几杯?” 琼恩笑而不答。 班扬? 史塔克笑道:“果不出我所料。呵呵,算了,记得我第一次喝得酩酊 大醉时,年纪比你还小。”他从旁边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 一口咬将下去,发出松脆的喀嚓声响。 叔叔容貌锐利,瘦削有如危岩嶙峋,但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永远带着笑意。他 和所有守夜人一样一袭黑衣,今晚他身着厚实的天鹅绒长衫,脚踏皮革高筒靴, 腰系宽边皮带和镀银扣环,脖间还戴了串沉甸甸的银项链。班扬一边吃洋葱,一 边兴味盎然地看着白灵。“很安静的一只狼。”他做出结论。 “它和其他几只很不一样,”琼恩说,“从来都一声不吭,所以我才叫它白 灵。这也是因为它的毛色,其他几只狼毛色都很深,不是灰就是黑。” “长城外也有冰原狼,我们外出巡逻时经常听到它们的嚎叫。”班扬? 史塔 克意味深长地看着琼恩,“你平日不是都和你弟弟他们同桌吃饭吗?” “那是平日,”琼恩平板地回答,“夫人认为,今晚若让私生子与他们同桌 用餐,对王族是种侮辱。” “原来如此。”叔叔转头看看大厅尽头高台上的餐桌,“我哥哥今晚看上去 不太有庆祝的兴致。” 琼恩也注意到了,私生子必须学会察言观色,洞悉隐藏在人们眼里的喜怒哀 乐。他父亲固然举止都合乎礼数,但神情里却有种琼恩从未见过的拘束。他不多 说话,始终用低低的眼神扫视全厅,目光十分空洞。隔着两个位子的国王倒是整 晚开怀畅饮,络腮胡后那张大脸涨得通红,他不断地举杯敬酒,听了每一个笑话 都乐得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都像个饿鬼似的吃个不休。但坐在他身旁的王后却 如一尊冰冷的雕像。“王后也在生气,”琼恩低声对他叔叔说,“下午父亲大人 带国王去了地下陵寝,王后本不希望他去的。” 班扬仔细地审视了琼恩一番,“琼恩,什么事都逃不过你眼光,是么?我们 长城守军很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琼恩骄傲地说:“罗柏用起长枪来比我有力,但是我剑使得比较好,胡伦还 说我的骑术在城里也是数一数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