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这是七个男人的爱情故事七个不同的男人他们之间有些人彼此认识有些人却 素未谋面 但是他们都曾在不同或相同的一个时间点上曾经遇见过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有 个好听的名字她的名字叫清清 第一章 「第一个男人」都是“莎士比亚”惹的祸 我是林浩宇,我爱上那个女孩已经很久了。 很久很久。 从第一次见到她的那一天算起,已经过了三个月又十天。 那个女孩叫清清。 我爱上清清真的很久很久了。 三个月又十天是很久很久的时间,总共有一百零一天,二千四百二十四个小 时,十四万五千四百四十分钟,八百七十二万六千四百秒。 光一秒钟可绕行地球七圈。 所以我爱清清的时间,足以绕地球六千一百零八万四千八百圈。 我爱她这么久的时间,可是她并不知道,因为我还没告诉她。 我之所以还没告诉她,是因为我还没有机会跟她说过话。 是的,我还没跟她说过话。 你觉得很奇怪吗? 那你一定没谈过恋爱?因为爱情跟语言没什么关系。 我本来以为我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跟她说话,虽然她每个礼拜都我从我面前走 过好几回。 我住在学校宿舍,她也住在学校宿舍,她的寝室刚好就住在我的寝室隔壁。 你一定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你大概正在怀疑,难道我们学校宿舍是男女合宿吗?你一定想没听过有这样 的大学,如果有的话,你挤破头也要去读。 所以我必须解释给你听。 我们学校宿舍是ㄇ字型,男生宿色从ㄇ字型的左边进入;女生宿舍从ㄇ字型 的右边进入。 男左女右,了解吗? ㄇ字型的左半是男生宿舍,右半是女生宿舍。我刚好住在左半边男生宿舍三 楼的最右边一间寝室,她就刚好住在右半边女生宿舍三楼的最左边一间寝室。 所以她住在我的隔壁。 天啊!我们多有缘分。 左半宿舍和右半宿舍之间只用一个低矮的栅栏围起来以示区隔,通常它形同 虚设,女生可以自由来去男生这边。 你在想什么?男生当然不可以横越过去,否则会遭“尖叫”伺候,冠以“色 狼”的名号,从此无法在宿舍立足。没有人经得起这样的酷刑。 所以一直以来也都相安无事。 可是就是那天,那天真不应该发生那样的事。 我应该不可能这样和她开始说话的,我真的很愿意把那段“开始”用橡皮擦 擦掉,换另一种方式当作起点。 她那天真的应该不会出现在宿舍才对,根据我 三个月又十天的观察,她是个恋家的好女孩,她每个星期五下午就会背著她唯一 的大包包,跟室友道完再见后就回新竹的家了。 她真是个恋家的好女孩,我当然这么想,我总不会认为她是讨厌宿舍,或是 讨厌隔壁寝室男生(也就是我们寝室的这四位热血青年)的热门音乐太吵,才迫 不急待回家的吧! 至于,我为什么会知道她住新竹呢?谁叫她们说话那么大声,宿舍隔音又不 是很好,所以我就不小心听见了。 当然有时候也是要站在窗口,竖起耳朵,很专心的听,才听得见。 所以听见的内容,也就很多了,该与不该听见的全听见了。 包括她是小我两届的学妹,她的偶像是刘德华、她喜欢粉红色的Hello kitty、 她最讨厌读《莎士比亚》(忘了告诉你,她是英文系的,据说莎士比亚那时候的 英文跟现代英文不太一样,很难读。别问我是不是真的?因为我也没读过),还 有最重要的是:她还没有谈过恋爱(这点恰巧和我一样),她喜欢高高瘦瘦,有 点斯文,又有男子气概的男生(关于这点,恰巧本人我也完全吻合)。所以她对 我来说,是那么亲近却又那么遥远。 不是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东与西,不是生与死, 而是有一个帅气、纯情又出色的男孩住在你寝室的隔壁,深深地爱著你,而你却 不知道! 唉! 对不起,我扯太远了。 我还没说出那天发生的事,照常理推断,那天的那个时候,她应该在新竹才 对。 而我们宿舍的四位英勇好汉,正好全都在宿舍里,百般无聊。 “人不轻狂枉少年。”绰号“瘦猴”的室友突然抬起头来说了这么一句话, 别看他人又瘦又小,可是人小志气高。 “为何你突发此言?”说这话的是读中文系才子、文邹邹的文儒。 “我们应该做一些什么事,特别一点,疯狂一点,才不会到老的时候,连一 点特别的回忆都没有?” “那你到底想做什么?”我问。 “敢不敢从这里走到浴室,一丝不挂,我是说,四个人一起。” 就这么一句“你敢不敢”,结果答案是:没有人敢说自己不敢。 所以就硬著头皮做了,反正又不是一个人,要死大家一起死。 于是乎,你想也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四个裸体的男人鱼贯地走出寝室,往浴室的方向前进。 其实也不是完全的裸体,至少我们都用脸盆遮住了“重要的部位”。 原本在走廊上聊天的几个人看见我们,突然全都鸦雀无声,整个走道上是那 样的安静,包括我们四个在内,全部屏息,没有人说任何一句话。 刚才那个“人不轻狂枉少年”的气魄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大家头低低的、 安静地、快速地走进浴室,幸好,幸好浴室没有太远。 不知道当时其他三个人的心里是不是跟我一样觉得很“他X 的”后悔。 (“他X 的”是什么意思,我应该不需要解释) 进了浴室后才真正的解脱,因为浴室里每个人也都是裸体,你看过谁是穿著 衣服洗澡的? 匆匆的洗完澡,大家很有默契的等著其他三个人,大概谁也没有勇气一个人 单独走回去。 也不想想四个人一起走,其实才是最醒目的,不过不管是不是最醒目,反正 可以壮胆就好了。 本来想就这样默默地走回去。 我真的希望可以这样默默地走回去就好了,不需要接受英雄是的欢呼,真的 不需要。 可是天不从人愿。 当我们洗完澡要走回去的时候,走廊上挤满了人,但是 大家很有默契的留了一条走道出来,直通我们寝室。 如果中共打过来时,我们通风报信的速度也能这么快就好了。 更离奇的是包括住“对岸”的也出来观赏,我说的“对岸”就是栅栏后另一 边跟我们不同性别的那些人。 她们怎么可以聚集这么多人出来观看呢?到底知不知羞啊? 为了ㄍㄧㄥ住面子,我们不能头低低地一直走,只好一手拿著脸盆继续遮住 重要部位,另一只手像竞选的候选人一样地向群众挥手。 还有人伸出手来要跟我们握手哩! 我也就毫不客气地跟他们握手了。 然后、然后我握到了清清的手,我错愕地看著她。 你可以想想我当时有多么震惊吗? 我前面已经解释过了,此刻的她应该在新竹的家,不应该站在这里的。 她三个月又十天以来,第一次放假没回新竹;而我这三个月又十天以来第一 次做如此疯狂的事。所以这再一次的证明:我跟她之间是多么地有缘分。 她是我心爱的清清哪!虽然她自己并不知道。 “你很敢秀喔!”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而且她还对我微笑。 纵使她的笑容很美,但是老实说,当时我真希望从此以后永远都不要再见到 她。 2 就在她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后的半年,她变成了我的女朋友。 什么?你以为我去追她的吗? 当然不是,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真的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她了,在我做 了那么丢脸的事情之后。 可是她对我微笑,在那件事发生后的第二天的餐厅里。 我能说什么呢? 那叫做缘分。 所以我是不应该违背上天的安排的。 因此我跟她要了电话,此举十分多余,因为她就住我隔壁,直接在她的房门 口大声叫她还比较快。 她不只是对我微笑,和我约会,还诱拐我搬出宿舍和她同居。 “我想搬出来住,不想住宿舍。”她说。 “不好吧!女孩子住外面很危险。”事实的真相是:我一点也不愿意她离开 我的寝室隔壁。 “那怎么样才不危险呢?” “如果我在旁边照顾你,那就会比较不危险了。”我贼贼地说著。不知道到 时候,我和她,谁会比较危险? 老实说,到现在为止,我都还是觉得是她诱拐我的,否则我怎么会放弃便宜 的宿舍,而搬去比宿舍贵上十倍的小公寓呢? 宗毓的租处正好有两个空房间,我们一人一间刚刚好。 所以我们成了室友,我想当室友也很不错。 忘了介绍宗毓,他是我的同班同学,也是我的“麻吉”兼“换帖”。 他是个十分好的二房东,举凡电灯泡坏了、保险丝烧断了,他通通都会换, 还有连马桶不通、水管堵住,他也可以搞定,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 而且最棒的是:他有洁癖。和有洁癖的人住是最快乐的事,因为他永远比你 先忍受不了肮脏而开始打扫房子。你只要忍受他的碎碎念就可以,但是他却给你 一个一尘不染的客厅、厨房和浴室。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长得十分“安全”。你懂“安全” 的意思吧! 我不是不信任清清,不过还是“安全”一点比较好。 为了支付多出来的房 租钱,我只好跑去打工。 加油站打工是所有工读里面最轻松,离学校最近,时薪又是最高的工作。 “加油站的汽油味吸多了会治癌的。”阿儒说著。 “你听谁说的,不要危言耸听。” “是我当护士的表姊告诉我的,应该没错。” “那你自己还来这里打工,而且还介绍我来。”我知道真相后非常生气,身 体发肤受之父母,怎么可以有所毁损呢?何况我希望我能苟活到八十岁哩! “喝牛奶就可以了。” “喝牛奶能干麻?”我觉得很奇怪。 “喝牛奶可以降低不好物质的吸收。” 我半信半疑,但是还是每个礼拜跑到量贩店,抱了一大罐一大罐的牛奶回来。 我每天喝下一整罐的牛奶,为了和我心爱的清清能够住在一起,我觉得这一 切都是值得的,即使每天喝下一加仑的牛奶,我也觉得值得。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在外面租房子其实也挺不赖的,尤其是和心爱的清清 住在一起,更是快乐似神仙。 但美好的事总是短暂的,这样美好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一年又七个月。而一 切的不幸都是从那只叫做“莎士比亚”的猫开始。 3 “浩宇,这是我亲爱的‘莎士比亚’。”清清抱著一只白色的波斯猫,一面 亲著它,一面对我说。 “你不是最讨厌‘莎士比亚’吗?”我对猫没什么特别的好感。 “谁说的,我最喜欢‘莎士比亚’了。”说完就在猫儿的脸上亲了又亲。 我指的当然是文学家“莎士比亚”,不是“莎士比亚”猫,不知道她到底有 没有搞清楚我说的是哪个“莎士比亚”? 不过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亲“莎士比亚”的样子,好像比亲我还要幸福, 光是这点,我就无法打从心里喜欢“莎士比亚”。 “你得问问宗毓?他好像对猫的毛过敏。所以这里可能不太适合养猫。”我 相信宗毓会帮我,我对宗毓使尽了眼色。 不知道他是笨还是故意,他居然还说:“我不会过敏啊!而且我挺喜欢猫的, 很爱干净,不会像狗一样乱大便。” 于是“莎士比亚”便堂而皇之的进驻。 自从“莎士比亚”搬来后,我这个男朋友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二等公民”。 清清约会时,提到它的名字比问候我的次数还多;清清会先看看它吃得好不 好,才会问我吃过饭没?清清会陪它玩了大半天,然后想起来该问我要不要出去 走走? 不过“人”的适应力是很快地。(我必须特别强调“人”这个字,因为人不 如猫的感觉太强烈了) 一个星期后,除了清清会用亲过“莎士比亚”的嘴马上亲我这点之外,我已 经完全适应。 从“莎士比亚”一进我们家门开始,我就知道它一定会闯祸。不 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你没带钥匙?”清清嘟著嘴问我。 “我又没锁门,我想只是下楼买个早餐。”我心里想著:钥匙又不是只有我 一个人有,你也没带钥匙啊! 清清按了电铃。 “宗毓一大早就出去了。”我今天一大早就看见他拿著球拍走出去。 “那是谁锁的门?” 我们俩面面相觑。然后她用一种觉得我很笨的眼光,下了一个结论:“一定 是你不小心把门锁了。” 我硬著头皮敲隔壁的门,跟他解释我必须从他们家的阳台爬过去我们家阳台 的原因。 然后心惊胆跳的越过阳台去,幸好我们住在二楼,应该摔不死,最多断一条 腿而已。 小朋友不要学,虽然叔叔也没有练过,但是那是被女朋友逼的,没有办法。 就在我快成功完成艰难任务的那一霎那,“莎士比亚”像一尊白色的雕像蜷距在 大门旁的矮柜上,冷冷地看著我狼狈地跨过阳台。 答案终于揭晓,是“莎士比亚”锁的门。 我被猫反锁在门外。 我居然被猫反锁在门外,天啊!这是什么世界。 你大概还不知道“莎士比亚”到底是怎么把门锁上的,我也只好解释一遍给 你听。 我们家大门的锁不是喇叭锁,是简单的那种一字型的锁,垂直的时候是“开”, 按下去成水平的时候是“关”,所以“莎士比亚”就站在大门旁的柜子上轻易地 用它的爪轻轻一按,就把我们锁在门外了。 在清清知道真相之后,对著它又抱又亲,说:“‘莎士比亚’你真是天才!” 怎么我不小心把门锁上,就像笨蛋:“莎士比亚”不小心把门锁上,却像天 才。 “人”真的不能同猫比啊! 我真希望我可以和“莎士比亚”这样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处下去,直到清清对 我:“我想要搬出去”的那一刻起,我才警觉到厄运的到来。 “为什么要搬走?” “我妈老是要来看我住的地方,每次都要你们两个躲来躲去,好麻烦,而且 又怕她会临时跑过来,心惊胆跳的。所以我决定我还是搬出去住好了。” “可是当初我是为了你才从宿舍搬出来的,而且可以跟你住在一起,偶尔躲 来躲去,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麻烦。”我在心里这么说著。 然后她继续说:“不过‘莎士比亚’要暂时放你这里,我的新房东不喜欢有 人养动物。” 我对“暂时”这两个字很怀疑,但她千般保证她会来喂它、帮它洗澡、陪它 玩,我什么都不用做,只要让它有地方睡觉就好了,我才释怀。 而且她还说:她一定会天天来看它,所以我们也就会天天见面了。 看来我还得感谢“莎士比亚”才是。 #1 《清清的爱情位子》vol.6 清清搬走后,我便和“莎士比亚”相依为命,渐渐地我开始相信日久生情这 档事。 “莎士比亚”也不是那么地讨人厌! 我读书的时候,它会乖乖地坐在我的脚边,只有偶尔会跑到我的键盘上,用 它的爪子踩来踩去,打一些只有猫才看的懂的天书。 我搔它痒的时候,它会静静地四脚朝天地躺在那里,露出享受的表情,相信 我,是真的,猫是有表情的。 而且它还会撒娇,如果我太久不理它,它会跳到我的脚上来摩蹭。 真的是挺可爱的。 唉!不幸的是它也会发情,春天明明已经过去了,但是它却叫个不停。 接著“莎士比亚”就失踪了,我看著半开的纱窗,立刻明白它是如何逃跑的。 我用尽借口不让清清来看“莎士比亚”,然后从巷子头找到巷子尾,找了三 天,终于找到她。 她却跟在一只黑猫后面,不管我的呼唤,只是轻轻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就跑 了。 想必那只黑猫是公的吧! 喵呜,“莎士比亚”你好歹也念念旧情一下吧! 一天午后,“莎士比亚”病厌厌的躺在巷子口,我十分不舍地把它抱回家。 第二天带她去给兽医检查,却晴天霹雳发现她怀了孕。呜、呜……,她居然就这 样怀了孕。 那只黑猫,你给我小心点,最好别让我遇到。 更糟的是她得了肠胃炎,我们家“莎士比亚”可是千金之身,外面野猫吃的 食物,她怎么能习惯? “肠胃炎?你到底给她吃了什么?你是怎么照顾的。”虽然清清平常有些 “恰”,但是却“恰”的挺可爱。这是她第一次对我破口大骂。 还好我还没告诉她:“莎士比亚”已经怀孕了,否则一定会被骂得更惨。 没多久,“莎士比亚”就病死了。 我们跟宠物店的老板说了:“我们要留下喵咪火化后的骨灰。” “莎士比亚”的骨灰,装在一个小小的坛子里,我才知道生命原来如此轻盈。 4 清清从那天以后,都不跟我说话。 我想尽办法陪不是,她还是不理我。 我甚至买了一只新的小猫要送给她,她却恨恨地说:“你以为任何事情都是 可以取代的吗?” 我听了好感动,我就知道我心爱的清清是位烈女,如果我走了(童言无忌, 童言无忌,我只是打比方),她也不会随便找给男人来取代我,就像她不会用其 他的小猫来取代“莎士比亚”一样。 小猫的命运,就是退回宠物店。真是是无奸不成商,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 拿回八成的钱,另外两成的钱就这样进了宠物店老板的口袋,而我拥有小猫前后 加起来也不超过三小时。 清清离开我以后,我开始记起清清的好。 每天茶不思饭不想,唯一做的事,就是想念她千百回。 她是那么善良、体贴、懂事的女孩子。 她的优点有千百种,她的眼睛看起来永远都像在笑;她说话的口气永远那么 “嗲”;她的手是小的那么刚好的可爱;还有她有事没事高兴起来,就会抱著我, 说我“好棒”。 她的优点多的说不尽,没爱过她的人无法明白。 最难能可贵的是清清还会下厨,她会煮玉米蛋花汤、萝卜豆腐汤、青菜蛋花 汤,会炒蛋、炒青菜,煮水饺和什锦面,而且煮泡面时还不会忘记加颗蛋。 对本世纪的男人来说,已经是不得了的福气了。 唉!真不应该在她叫我一定要把袜子和内裤分开洗的时候骂她:“你以为你 是我妈啊!” 其实清清跟妈是不一样的。 我熬夜打报告的时候,清清会帮我煮咖啡,端到书桌前,抱著我,亲我的脸 颊,然后跟我说:“亲爱的,别太晚了,熬夜对身体不好。要早一点睡喔!” 我妈只会说:“平常不写功课,拖到最后一天才在赶,鸡精啦,拿去,先喝 完再继续写。平常就要写功课,讲那么多遍了,从小讲到大,都讲不听。” 我每天复习著清清对我的好,才发现我自己有多么的爱她。 我很坚定地对自己说,我一定要挽回她。 这是我的初恋,我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事,才能挽回女朋友的心。 于是我请教了诸位“先知”,(也就是在我之前就已经不知被女朋友甩了多 少次的那些人,他们对如何挽回女朋友都很有经验。) 他们每个人都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却听得我迷迷糊糊。 意见是很多,但听起来都很“八股”,了无心意。 “每天一封信,感动她,很有效,我试过。” 我的信写得好像不好,我已经写了很多封了,她好像不怎么感动。 “写情诗给她,如果你不会,叫阿儒帮你写,一封五百块,有点贵,但绝对 值回票价。” 我觉得简直是抢钱,直接放弃。 “去她面前哭,用你的眼泪淹没她,说你没她活不下去,女人都是很容易心 软的,保证管用。” 我早就哭过了,她问我:“你是不是男人?” 最后我的感冒救了我,其实不怎么严重,但是宗毓真是我的好朋友,跑到清 清面前把我说成快死的样子,还说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再喝一口她煮的萝卜青菜 汤。 所以她回到了我们曾经一起携手做羹汤的美妙厨房,亲手煮了一碗人间美味 的萝卜青菜汤,端到我面前温柔地跟我说:“早就原谅你了,只是想给你一点教 训,以后不可以这么粗心大意,连只猫都照顾不好,以后成家怎么办呢?” 我总觉得这话听起来有点言外之意。 后来她又加了一句:“苦肉记演得不好,下次写信就可以了。” 看来我的文笔应该还不算太差。 老实说,我没想到清清那么快就原谅了我,证明她也很爱我。 而我呢? 在我第一次跟她说话以前,我就已经爱她很久很久了。 从此以后,我会爱她更久更久。 然后我们的爱会变成恒久恒久。 ◎什么?要我发表“爱的感言”,不要啦!我才谈过一次恋爱而已哩! 好吧!说一点点就好了。 浩子曾曰:“惟女人与猫难养也。”不过我的想法改变了,女人比猫好养, 也比猫容易了解多了。 只是你应该认命地了解:她的猫的地位永远要比你要高很多。 还有,浩子又曰:“如果女朋友要你把袜子和内裤分开洗,你就听她的,因 为那表示她真的很爱你。” ---------- 晋江文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