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时间之水 时间是一口深潭,站到潭边,低下头去,穿过漆黑的潭水,不要用你的眼睛, 用脑子去看,用前额正中的第三只眼,时光之眼,直抵深处。 你会发现,从前经历过的一切:城镇,街道,房屋,树木,水井,甚至曾经用 过的一只绑了铅丝的淘米箩,一条趴在屋顶瓦楞草中的脊背灰黄的猫,它们都还存 在,无声地静立在潭底,被穿过水面的光线折射,发出幽幽的微光。如果风吹潭水, 水波荡漾,潭底的风景会跟着摇曳生姿,有了声色气味,炊烟尘土,城镇和街道仿 佛活起来了一样。 有一年我和艾早站在青阳城南那座三孔的闸桥上,手里各抓一把甜芦秆,一边 嚼,一边噗噗地往桥下水流里吐废渣。那些被我们吸干水分又吐出去的废渣轻飘飘 的毫无分量,在半空中飞过去一段短短的距离,摇摇晃晃落进水中,努力挣扎了一 下,终于站不住脚,很被动地跟着水流远去。 我们努力地鼓起肚子,比赛谁能把甜芦渣吐得更远。这不光需要力气,还需要 技巧,要用上舌尖的爆发力,弹射力。还有,如果不把芦秆里的水分吸干,废渣分 量重一些,相比而言就容易吐出速度,让它们在空中逗留的时间更长,飞行距离更 远。这是我在仔细观察艾早的动作后得出的结论。她总以为我不够聪明,可我的优 点是善于学习,我会不声不响把别人弄明白的东西拿过来,变成我自己的。这一点, 在我以后的生活中会越来越多地得到彰显。 艾早很快玩厌了游戏,歪头看着我:“你信不信? 一个人要是跳进水中,有本 事逆着水流一直上,一直上,终归有一天能够回到清朝,明朝,唐朝,能看见匈奴 人骑马打仗的样子。你信不信? ” 我目瞪口呆地盯住她的嘴巴。她的嘴周一圈被甜芦秆戳得微微发红,嘴角的某 一处还破了口子,渗出血丝。这使我恍惚觉得她的话中有血腥味。 我为什么总是跟不上她的思路呢? 她是一只蹦跳的青蛙,行进过程呈现点状的 痕迹。而我,我是爬行动物,身后拖着蜿蜒的细线,不间断,也没有超越。 那一年我们上小学四年级,刚开始学历史,开始背朝代、历史年表、农民起义 大事记。 我记得艾早穿着一件深绿和淡绿交织的粗格子布衣服,翻领,两个贴袋塞得鼓 鼓囊囊,里面有橡皮筋、弹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有路上捡到的玻璃糖纸。她 的下身是一条草绿色的回纺布裤子,裤裆肥大,裤管挽了一道边,膝盖处两个鼓鼓 的包,而且往两边撇着,看上去好像长在她身上的是一双古里古怪的罗圈腿。 她在桥上站着,绿色的,纤细的,又是迷狂和兴奋的,被芦秆戳红的嘴巴像绿 树上开出来的一朵红花。 从一九六六年开始,往前倒数二十年,艾家开着青阳城里最大的一家酱园。起 码有半个城的人家,早晚饭吃的都是艾家酱园里腌出来的甜瓜和萝卜头。我妈妈李 素清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酱园里跟伙伴们捉迷藏。 他们屏住呼吸,掩身在一人多高的酱缸后面,发现有人找过来了,一闪身就扑 到另一口酱缸后,根本不担心对方在那个迷魂阵一样的园子里能够抓到人。 酱园的空气咸得叫人喉头发紧,打喷嚏,流眼泪。酱园出来的人皮肤都黑,吃 东西口重,而且不言不语,像我爸爸艾忠义那样。我妈妈说,那是他们习惯了闭着 嘴巴做事,因为园子里苍蝇太多,嗡嗡地在人脸面前乱飞乱撞,张嘴的时候不留神, 苍蝇就飞进嘴巴去了,再不留神的话,还会咽进肚子,叫人拉稀。苍蝇多脏啊! 我 妈妈说这番话,其实有贬低酱园家族的意思,可我和艾早却对那样的生活羡慕不已, 原因就是自从我们上了小学之后,老师号召“除四害”,每年九月开学的一天,交 学杂费、领取新书本的同时,每人要交上一百只装进火柴盒的死苍蝇,算是暑假中 做的一项作业。一百只苍蝇很难打,如果不是胡妈帮我们的忙,我们就会像那些交 不出苍蝇的女孩儿一样,开学第一天眼泪汪汪地竖在黑板下罚站。所以我们就想, 要是爷爷的酱园还在,堂屋里院子里苍蝇翻飞,伸手就能逮住一把,那多开心! 解 放之后,酱园公私合营,后来完全收归国有。院子里数以百计的一人高的酱缸,统 统搬到了城东酱菜厂里,成为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我爸爸一点都不伤心,因为他从 小就不喜欢呆在这个家庭式的作坊中,跟着爷爷学做大酱。他脑子聪明,读书能读 得进去,一心一意要考进清华,学电机。那时候电气化的工业革命刚刚进入青阳小 城,爸爸感觉到了随之而来的生活会是一种天翻地覆的变化,从胶皮电线里传送过 来的不仅仅是能量,还是梦想,传奇,色彩和诗篇。他好奇,激动,期待,想要把 自己投身进电气化的革命当中,成为掌控世界的那一部分能人。可是他万万没有料 到,酱园消失之后,家中很快陷入贫困,他仅仅读到初中毕业。 他十六岁进邮局做事,拿薪水养家,养我那个瘫痪在床的爷爷。二十五岁上, 他熬到科长的职位,从此不再动窝。他的家庭出身注定了他的政治生命到此为止。 然而我爸爸不是一个安于小城平凡生活的人,邮局职业开发出他的另一个爱好 :集邮。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后,集邮曾经成为一个疯狂挣钱的手段,如果手中碰巧有 一张“全国山河一片红”,或者一张清代“龙票”,都可以在邮票市场上昂头挺胸 地走上一遭,享受众目睽睽之下的艳羡和敬重。可是在这之前的六十年代,集邮还 只是一个悄无声息又带着点奢侈的爱好,我爸爸不得不用每天早晨省下来的买烧饼 钱,燕子衔泥一样点点滴滴丰富他的收藏。 他书桌的抽屉里有装备齐全的一套集邮工具:金属的镊子夹,带长柄的放大镜, 多功能的量齿尺,各种胶水纸。我还见过他自制护邮袋:用一张玻璃纸和一张衬纸, 裁出所需要的尺寸,将它们的底边粘合,再往衬纸背面刷上胶,晾干之后,便可使 用。他每天早晨上班之前,都要把几本集邮簿小心收到床后箱子里,挂上一把黄铜 大锁,箱子外面还要遮上一层油布。在我们那儿,油布是公认为可以防潮的。可是 胡妈背地里嘲笑他,说这叫“放屁拿手捂”,捂了以为人家闻不见,其实臭味照样 扩散。胡妈的意思是,我们家的房子实在太老了,“三年困难”时期把地板和板壁 都拆掉了换山芋干吃,房子里面就更加潮湿,地气没有了木板的阻隔,砖头地上永 远都汪了薄薄的一层水,像是老房子永远都眼泪汪汪地悲哀着。这样的房间,遮一 层油布管什么用?-下班之后,我爸爸会打开箱子,搬出集邮簿,再洗手,从胸前口 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记事本,本子里总是夹着一枚或者两枚崭新的邮票。他拿出 小钢镊,小心地夹起邮票一角,屏住呼吸,把娇嫩的邮票从本子里转移到护邮袋中, 再放进集邮簿。有时候,他还会拿量齿尺测量一下新邮票齿孔的度数,也会把集邮 簿举起来,跟目光平齐,让窗外光线水一样地漫过册页,留心那些邮票表面是不是 留下了污渍或指纹。 如果我和艾早想看看那些邮票,他也能同意。他会让我们在桌子对面站着,手 背到身后,由他把集邮簿倒过去朝向我们,再轻轻翻动页面。每页的停留时间不超 过一分钟,好像多一秒那些邮票就会氧化得快一些。我记得他给我们看过一套“广 播体操”的特种票,全套总共四十枚,整整齐齐排满了集邮簿的好几页。他还有几 大张没有裁开的“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 纪念邮票,面值是八百元。我们都以为八百元是个大得吓死人的数字,可是爸 爸说,这是旧币的标价,实际上也就是现在的八分钱。 九十年代,我父母到南京小住,偶尔逛进了一个邮票市场。他在市场里看到一 张“集邮报”,报上的消息说,四枚一套的“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票,拍卖价5 .5 万人民币。我爸爸当时就血压升高,头晕要吐,叫了出租车才勉强回到家。 原因是,早在“文革”中的一九六八年,随着“清查阶级队伍”运动的深入, 我们家中被抄,爸爸的十几大本集邮簿全部不知去向。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 过他的那些宝贝。他一直怀疑是张根本暗中搞鬼,联手那些不谙世事的红卫兵,扫 荡了他的家。这样的怀疑不无道理。如果是张根本搞鬼的话,不知道他把那些集邮 簿藏匿在哪儿,因为我在他家中生活了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一张邮票的影子。 我妈妈李素清说,张根本是当公安的,他多鬼呀,他昧下了你爸爸的东西,会 让你看见? 绝对是这样。论心眼儿,我父母斗不过张根本。 我妈妈的家族历史跟艾家截然不同,不是那种靠家庭作坊辛勤工作而成殷实的, 她家族的一夜暴富带着更多的机缘和偶然,有着接近于民间传说的浓烈色彩。 李家本来世代务农,养一头骡子,支一盘小磨,闲时做做豆腐挣几个铜板。可 是有一年乡间土匪横行,官兵大肆围剿,眼见得包围圈越缩越小,土匪头子成了瓮 中之鳖,无处可逃。 那天夜里李家老爷子听见磨房里骡子把门板蹬得咚咚直响,他胆小,没敢出去 查看。天亮后才发现骡子不见了,是被人割了缰绳强行牵走的。磨房草堆里却藏了 一袋东西。他弯腰去拎,手里一沉,差点儿闪了老腰。打开看,光灿灿一袋金银珠 宝。李老爷子心中狂跳,知道是土匪头子用这袋财宝抵押,换走了逃命用的骡子。 老人家担心土匪报复,不敢报官,小心地挖个坑藏起钱袋。他等了一年又一年, 胡子都等得白了,取钱的人始终不来。他于是想到,那人肯定早已被官府逮住,砍 掉了脑袋。藏在他家磨房里的宝贝,就这样成了无主之财。 李老爷子当然不够高尚,没有做到“拾金不昧”。他小心翼翼地开始花掉这笔 天上掉下来的巨款。怕人起疑,他不敢在乡间买地,就背了钱袋进城,买房子,买 店铺,买一堂又一堂的红木家私,买昂贵的古董字画。老爷子读过乡村私塾,颇识 文墨,知道钱财要怎么花出去才有价值。李家境况最火时,城南绵延一条街都是他 的房产。 然而俗话说得好,最富不过三代。日本人占领县城时,我舅舅才不过十五岁, 却已经是青阳城里赫赫有名的败家子。他吃喝嫖赌不算,还抽大烟,卖空了家中一 切,最后为了争一个窑子里的女人而当上汉奸。新四军打过来时,一颗子弹结束了 我舅舅的小命。青阳城解放,李家的房屋店铺全部作为汉奸敌产没收,寡居的外婆 只能带着我的妈妈李素清赁屋而住。我妈妈还有个表妹叫李艳华,自小父母皆亡, 外婆好心收留她在身边,饭一口粥一口拉扯长大,我们称她做“小姨”。 我妈妈靠外婆变卖首饰一直读到师范毕业。李艳华的学历稍低,却也读完了小 学。在当年的青阳城里,这已经是女孩子当中数得过来的文化人了。我妈妈毕业后 在县中当老师,教历史。李艳华参加工作,当县医院的外科护士。 外婆死前曾经嘱咐我妈妈,李家就剩素清和艳华这一对表姐妹,无论什么时候 两个人都要互相帮衬,同心协力地过好日子。所以,我妈妈嫁给艾忠义的同时,也 给李艳华找到了一个对象,那就是刚从部队转业到青阳县公安局的科员张根本。 我妈妈和爸爸住在艾家从前的酱园里,酱园前面有三间门面房,让李艳华和张 根本住着。五十年代的年轻人都单纯,对私有财产的厌恶远远超过渴望,房子给李 艳华两口子住就住了,谁也没提过交房钱的事,更没有提过产权归属的问题。 张根本那时候赤贫。胡妈不止一次讲述给我们听:张根本头一次上我们家的门, 穿着一件部队里穿旧的绗缝棉袄,棉袄的领口、袖管、前襟是成片的油渍,梆硬梆 硬,凑近前都能闻到那股油哈喇味,脱下来随便一扔,棉袄支棱着都不带歪倒。胡 妈嫌恶地说,他怎么就不洗一洗啊! 他居然能穿得住啊! 那身衣服能叫衣服? 根本 就是油坊里的抹布! 很久之后艾早跟张根本提这事,他嘿嘿笑着,解释说,就那么 一件棉袄,罩子是它,里子也是它,怎么洗? 洗湿了穿什么? 我妈妈当年没有以貌 取人。李艳华也没有。她们都从这个嘿嘿千笑着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他日后的能 力和前程。我妈妈做主,把李艳华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没有如王洛宾的歌中所唱 :带着你的妹妹和嫁妆,而是带上了三间修葺一新的青砖小瓦房。 艾家酱园的房屋格局是这样的:三间门面房临街,其中一扇后门通向大院。大 院极深极阔,中间有石头砌出的一条路。顺着这条路往前走,是一溜五间朝阳的正 房。院子的左边还有三间厢房,比较破旧,没什么用处,平常就堆堆柴草杂货。大 概在我三岁的时候,厢房里好像还养过一头母羊,我记得我曾经抓过门边的羊屎当 玻璃球玩,被胡妈尖叫着扑上来打落了。她立刻把我揪到巷子里的水井边,打了一 大桶水,用肥皂使劲洗我的那只手,还低下头闻我的指尖,确信没有羊屎味了,才 放我走开。 后来羊就不知道去了哪儿。院子的右边有两间厨房,那是胡妈的领地,得不到 她的允许,连我妈妈都很少进去。院子的南边是大门,门开在状元巷的巷口,门楼 极高,门扇也厚,门轴有一点紧,小孩子一个人根本没办法开门和关门。 有时候胡妈会拿个油瓶过来,把瓶里的油脚子滴上几滴在门轴上。木门再打开 时,就滑溜了许多,发出令人愉悦的“咿呀”声。可是没几天灰尘又把门轴腻住了, 厚厚的一层污垢巴在门窝里,门轴移动时重新“吱吱”地叫唤,比以前更加懈怠。 大门从前上的是黑漆,漆皮很厚,现在虽然剥落了,一道一道斑驳开裂,威严 却仍然还在,邻居们推开大门进这院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还有一点肃然起敬。 没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用指甲抠东西。墙壁上的石灰啦,脚趾里的污垢啦,铅 笔上的橡皮脑袋啦,砖缝里的泥土啦。抠东西的时候我很专心,精神集中,情绪安 宁,目光深邃,完全是享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我特别喜欢抠家里的那两扇黑漆 大门,漆皮剥落后,门缝里的油泥干透了,变得生脆,用指甲去抠,嘎嘣下来一块, 嘎嘣又下来一块,爽得不行,非常有成就感。还有,大门的木质天长日久之后已经 松软得不堪一击,抠出来的木屑嵌在指甲缝缝里,闻上去有一种古老陈旧的气味, 让我的脑袋瓜儿迷迷糊糊。 胡妈见不得我碰那两扇门,我只要一伸手,她就会大呼小叫地冲上来,拽住我 的胳膊把我往旁边扯。“你这个小把戏! ”她恨恨地叫。 她大概是扬州人,说话总有一点扬州腔。“好好的门都要被你抠出一个洞啦! 贼要钻进来啦! 要不要剁了你这双手? ” 我赶快把两只手藏到背后,用劲地绞在一起,不让她看见。 有一次她在院子里剥蚕豆,莫名其妙地想起什么,叹息一声:“门也跟人一样, 老啦,要喂点好东西才行。” 我问她什么是“好东西”? 门怎么会吃东西? 她不耐烦地答:“桐油不是好东 西吗? 生漆不是好东西吗? 人知道要吃好的,木头就不要吃? ” 她在这样的事情上总是对我父母牢骚满腹,觉得这一对夫妇基本上是一副败家 子的做派,千金散尽还复来的那种架势,什么都不肯爱惜。胡妈坚定地认为,家中 的院子、大门、正屋和厢房,要是有个人好好照管,出出新,喂喂桐油生漆,不晓 得要比现在派头多少。可是她不知道,正是如今这样的败落和破旧,艾家酱园才能 够在解放后的一次又一次运动中保全下来,成为我们一家人遮风避雨的地方。 胡妈对我和艾早的态度明显两样,因为艾早是她奶大的,我不是。我妈妈生下 我们两个孩子时,国家正在困难时期,粮食定量不足,副食品少得可怜,妈妈奶水 不够我们两个人抢,就把艾早寄放在胡妈家里养。艾早断奶之后,胡妈又跟着过来, 带孩子,做家务,俨然成了一家之长。艾早小时候皮肤黄,眉眼也不如我清秀,我 妈妈说,可能因为吃了胡妈的奶,多多少少有一点随胡妈。胡妈听了就高兴,嘿嘿 地笑,想方设法把好吃的东西藏在厨房里,再偷着把艾早喊过去,一个劲地往她嘴 里塞,还催着:“快吃! 快吃! ” 也不怕噎死了她的宝贝儿。 如果艾早用指甲抠门板,胡妈是肯定不会骂她的,最多把她拉到怀里,心疼地 举起她的手指头看,怕她抠坏了那一片片粉白透明的指甲盖。 胡妈最看不入眼的人是张根本,提到他,她就要撇嘴,鼻子里重重地哼一声, 表示这个人不值一说。 起因是张根本白住了艾家的门面房不算,几年之后,又不打招呼地占据了一角 院子。 院子从前真的很大,几乎比半个足球场还大,因为艾家从前开酱园的时候,要 在院里放置大大小小的酱缸。后来酱缸搬走了,地方就空出来了,就长树,长花, 长草。胡妈总是向包买我们家粪水的吴麻子讨树苗。石榴,枇杷,泡桐,橘树,什 么都要,甚至还要过一棵很稀罕的无花果树。 吴麻子的那些树苗,每一棵都用金黄色稻草绳仔细地捆好根须,显得贵重而矜 持。他把它们从肩头卸下来,交到胡妈手上时,又心疼又不舍地说:“吴妈呀,树 苗能卖到钱的哎! 三角钱一棵要卖的! ” 胡妈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站着,朝他翻翻眼睛:“我们家的粪从来都不掺水。” 吴麻子于是无话可说。那时候,粪对于乡下人是很要紧的东西。 我们家的院子就在胡妈手里一天天地花红草绿。花是很俗气的花:白风仙,紫 鸡冠,鲜红耀眼的美人蕉。草更是叫不出名字的草,要是长在正经花园里,是要让 花匠们除之而后快的东西。可是院子里有了这些泼皮的花花草草,就引来了蜂飞蝶 舞,显得喧闹而热烈,红红火火过日子的模样。 张根本是这样占据院子的:他借口李艳华神经衰弱,怕吵,找人把门面房朝街 的大门砌死了,改由后门进出。后门进出要借道我们家的院子和大门。两家人走一 个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墙上靠近他家那边重新开个洞,安上门。新门跟那扇 黑漆大门并列,当中隔了十步距离。在这十步距离中,张根本再砌一道墙,拐一个 直角的弯,连接到他的山墙上。酱园大院的四分之一,就这样被张根本活生生地切 走。他的三间门面房转眼间改造成为一幢独门独院的舒适雅居。 “这人太不要脸! ”胡妈愤愤地说,“世上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把话说在 这儿,姓张的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狼! 你们都看着吧。” 不识字的劳动妇女有时候就是厉害,胡妈提前看穿了张根本的狼性,也预言了 我们家日后可能会有的灾难。 我爸爸当时坐在正房窗前,举着夹邮票的钢镊子,一脸的息事宁人:“圈就圈 了吧,这院子本来也太大,打扫起来都不方便。” 我妈妈站在朝南的廊下,张开五指当梳子,拢了拢齐耳的短发,隔着窗户对他 说:“至少他该先征求我们意见。” 爸爸嘿嘿一笑,从胸袋里掏出那个记事本,小心翻开,夹出里面的邮票,一边 往他的集邮簿里倒腾,一边有口无心地替张根本辩护:“不就因为是亲戚嘛! 如果 拿我们当外人,他还真不会这么干。” 瞧,本来一桩很窝火的事,被我爸爸一说,倒变得美好起来,像馒头沾上一层 糖汁一样,蜜意流淌。 但是好好的院子被切掉四分之一,就不成方圆了,看上去委实别扭。胡妈是这 院子的热心经营者,她那样生气是有道理的。 在我和艾早两个人中间,小姨李艳华比较喜欢我,有时候她会把我叫到她房中, 打开一个红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块上海软糖,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别告诉艾早,”她说,“昨天她对我吐唾沫了。以后小姨只给你一个人吃糖。” 我剥开糖纸,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旧包好。 李艳华笑得下巴直抖。“你这个小东西,还知道细水长流啊。” 其实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块糖呈给了艾早。我习惯了有好东西跟她分享,她 对我也是同样。我们之间没有欺骗和隐瞒。 我曾经在张根本的家里看见过他的一把枪。当时那把枪连同枪套摆在矮柜上, 我走过去的时候,鼻尖刚好跟枪套平齐,于是闻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还有夹杂 在其中的铁器味和机油味。那些气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诞,浓烈熏人,闻过之后我 觉得头晕想吐。 张根本出现在门口,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哈,这东西会咬人的,你可千万 别碰。” 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蓝色的裤子里,一条褐色的皮带有我 的手心那么宽。自从住进艾家之后,他变得讲究卫生了,衣服从来都穿得一丝不苟。 在李艳华的督促下,他还习惯了回家洗手,习惯了把头发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点 点头油,不让那些发丝翘起来乱成喜鹊窝的模样。 我不能确信枪支是否真能咬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艾早。艾早的表情非常紧张, 告诫我说:“枪不会咬人,可是那里面有子弹,会打死人的! ”她说,电影里就是 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 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问题是,艾早能看到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情节,我看不到。我总是在电影放到 一半时歪在椅子里呼呼地睡成一只傻猪。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 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 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也可以这么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与恐惧同在。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 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 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 自来卷,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 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 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 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 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这种怪怪的味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 而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这个刚满一 岁的婴儿,对事物的记忆总是好得出奇。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么不哭,一 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 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 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么! 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 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我妈妈这个人,工作 上的事情死要强,除此之外的大事小事都粗疏,无可无不可。 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年是一九六六年,季节是仲春。文化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 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 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 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褶和荷叶边,带子 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我们的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 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 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 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 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坚利。 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 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 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 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 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 地把头发挑起来,加进去,麻花越编越粗,紧紧地贴着头皮,脑袋上像趴着两条黑 色的蜈蚣。最后在蜈蚣的尾巴处扎起两条宽宽的发带,打结,用指尖理成玫瑰花结。 艾早的是两朵黄玫瑰,我辫梢上的玫瑰是血红。 胡妈在厨房里把抹布摔得啪啪响,黄巴巴的瘦脸皱得像苦瓜。“没见过这样当 爹妈的,” 她恨恨地说,“一朵花儿样的小把戏,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家养。”她又弯腰从 水缸里舀水到木盆里,把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浸饱水,涂上肥皂,在搓衣板上哗哗 地用劲擦。“算她聪明,没打我们艾早的主意,否则我甩她个嘴巴子。” 我妈妈可怜巴巴地朝她抬起脸:“胡妈,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想 到她会当真呢? ” 胡妈依旧愤怒:“那你说什么说? 你装什么大方? 大方也不能大方到拿孩子送 人! ” 我妈妈辩解:“不是送人,是让她领过去养着。自己的妹妹,想要个孩子,也 怪可怜。再说,都在一个院里住着,早晚还能够看得见,没有什么的。” “怎么没什么? 艾晚一过去就不姓艾了。她要改姓张! ”胡妈咄咄逼人,不依 不饶。 我妈妈愣了一会儿,松开手里的头发,哭起来。大人的眼泪不像孩子那样成串 成串地流,而是好半天流一颗,好半天又流一颗,每一颗都很大,沉甸甸地,浑浊 得像米汤。 妈妈一哭,胡妈就不说话了,埋头嚓嚓地搓衣服,胸前挂着的乳房把衣襟顶得 直晃荡。 我和艾早趁机互相扯对方小辫上的玫瑰结,把扎好的辫子又扯开了,头发散开 披了满脸,像两个小疯子。 妈妈叹息一声,擦了眼泪,捡起梳子,重新替我们梳头发。她没有责怪我们一 句。这要是在平时,我们的脑勺上肯定要一人挨一个毛栗子了。 之后,她走进厨房找了一块木炭,把我们的眉毛描了描,又拿出一片红纸,在 手心里洇湿,把淡淡的红颜色涂在我们脸颊上,还让我们舔湿嘴唇,轮流在红纸上 抿一抿。 我们奔进房间,挤在衣橱的镜子前。镜子里是两个我们不认识的小妖精,娥眉 弯弯,面如鲜桃,唇色艳红。我们撅起嘴巴,彼此做着鬼脸,摆出各种怪异的姿态。 艾早说:“我是最漂亮的仙女。” 我说:“我是狐狸精。” 艾早指着我:“狐狸精是坏蛋。” 我不服气:“那你是坏仙女。” 艾早得意地摇头晃脑:“仙女不坏,王母娘娘才坏。” 我憋住一口气,不知道往下再说什么好了。自从我们两个人学会说话,开始斗 嘴,我从来都没有赢过艾早。但是很奇怪,除了胡妈之外,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 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 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 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 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 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改 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 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 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 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 毛线染色而成。那时候毛线是紧俏物品,要凭票购买,再说我们家的经济情况也没 有奢侈到可以有闲钱购买新毛线。但是,在很多时候,品位和情调不一定要靠铺张 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 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 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 她衣柜里最好的行头,逢到出门做客才会穿上。她手中的艾好穿着我们小时候穿旧 了的花衣服,加上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软软地垂在额前的头发,看不出是个男孩儿。 他对出门游玩很有兴趣,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东张西望,看什么都觉得惊奇。他 的嘴巴还傻乎乎地张着,口水不断地流下来,把我妈妈的肩头洇湿了一片。 排在第四位的是李艳华。她那天把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头,显得时髦 而华丽。我觉得她那副模样不像护士,像电影里的女特务。她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的 开司米的毛衣,浅蓝色,织着镂空的花纹,胸前的纽扣也同样是蓝色,闪着贝母样 的光泽。我曾经听她告诉妈妈说,这毛衣是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花了她将近一个 月的工资。除了这件毛衣之外,她家里还有一些漂亮时髦的玩意儿:有一个带拉链 的拎包,一个月亮形的发夹,甚至还有一对珍珠色耳环。但是耳环她从来没有戴过。 她说,如果戴出去,就会被批评,还要写出书面检查,弄不好被扣工资,不合算。 她不戴,但是不妨碍她经常拿出来,给我和艾早看看,摸一摸。她许诺说,我和艾 早,谁先结婚,她就把耳环送给谁。 为了这副漂亮的耳环,我希望我比艾早先结婚。 最后一个人,队伍的尾巴.是胡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包着为艾好准 备的尿布。 本来是不需要她跟过来的,可是她担心我妈妈把艾早打扮得太漂亮了,一不留 神被街上的“抹花儿”掳走。“抹花儿”就是专门拐骗小孩子的人。其实,有我妈 妈和李艳华两个大人跟着,哪里有这么胆大包天的“抹花儿”呢? 胡妈一路跟着, 不过是为了欣赏艾早漂漂亮亮走在街上的样子罢了。我妈妈对胡妈的心思完全心知 肚明,她尽量地满足胡妈,交给她保管两块尿布的任务,实际上也就是给她一个跟 着出门的理由。 仲春四月,天已经有点热了。我们尽量地走在梧桐树荫里。半个月没有下雨, 碎石子的路面干得发白,一脚踩下去,扬起低低的灰尘,黑布鞋面靠近鞋底的一圈 变成了土黄色,像是鞋子外面又套了一层薄薄的鞋套一样。我和艾早一路跳跃着, 专拣树叶投下来的阴影走,谁要是踩出影子就算是输。有时候树叶稀薄,影子突然 断掉了,必须跨一大步才不至于出局。 还有的时候行道树突然缺了一棵,好几米宽的路面对天空亮出了肚皮,我们不 可能伸直双臂优雅地飞过这段空当,只好踮了脚尖,麻雀一样地蹦过去。逢到这种 情况,输赢就不计。 我们走过了一个果品食杂店,店堂的竹匾中堆了约摸十几个干巴巴的苹果,一 捧长了虫子的红枣,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泥巴捏出来的土黄色的核桃。一个裁缝店, 店门口横着拉起一根绳子,挂着已经完工的长长短短的裤子和清一色浅蓝或深蓝的 上衣。一个卖包子和面条的小饭馆,此刻不在饭时,灶火封着,店伙计趴在桌上打 瞌睡,苍蝇围着他嗡嗡地转。一个橱窗里陈列着热水瓶、手电筒和雨靴的百货用品 店。我不知道布置橱窗的人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换成洋娃娃和小汽车,那样会漂亮 得多,最起码小孩子会愿意看。我们还走过邮局。邮局的门窗漆成绿色,街边上竖 着一个邮筒,橱窗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玻璃上贴着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字,五个, 排成圆弧形。我在城里的很多地方都见到过这五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写法,这使 我感觉到一种仪式上的庄严。我上了小学一年级之后终于把这五个字认出来了,它 们就是:“为人民服务”。 ’我们在邮局门口停了一会儿。等妈妈从后面赶上 来,因为我们不知道要不要走进邮局,走到最后面的一间办公室,把爸爸叫出来。 但是妈妈赶上我们后。轻轻摇一摇头。于是我们又回到路边上,找地上的树影。 我们最终推开“宏光”照相馆的锃亮的玻璃门,兴奋而又胆怯地走进去。一股 廉价地毯上散发出来的潮湿味把我裹住了。里面的空气很闷,人们走来走去时全都 是小声地说话,仿佛怕惊着了那个黑箱子里的镜头。我妈妈去交钱,开票,然后让 我和艾早坐在一张绿色长凳子上,把艾好塞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屁股下垫一个方木 块,以便在镜头中跟我们差不多高矮。我妈妈自己藏身在艾好背后,双手扶住他的 腰,不让他滑掉下去。 我这才知道,需要照相的是我们三个孩子,姐弟三个人合影。我不知道的是, 照完这张相片之后我就要跟李艳华回家,成为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女儿。 因为面对镜头的紧张,我和艾早都有点过于严肃,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艾好 则对钻在黑布下面的摄影师发生了兴趣,他以为那人在跟他捉迷藏,于是眯缝着眼 睛咯咯地笑。可是摄影师钻出布笼,捏下橡皮球的瞬间,灯光骤然一亮,艾好吓得 一愣,紧跟着哇地大哭,身体用劲地往后仰倒,我妈妈赶紧把他抱了下去。 照片洗出来之后,艾好圆睁的眼睛里全都是吃惊和惶惑。他仿佛对这个世界很 不适应,恐惧无比,无路可逃,一副欲哭未哭的沮丧。 那天晚上,在张根本家里吃完了一大碗蒸鸡蛋拌饭,我就开始闹着回家。我扔 掉了张根本特地买给我的一个花皮球,使劲掰开他的手,哭得声音嘶哑,几近昏厥。 我并不明白领养意味着什么,可是我本能地感觉到我妈妈把我抛弃了,我被我的家 人排除在外,遗弃在外。他们谁都不再爱我。我再也不能跟艾早一起玩耍,也不能 揪艾好的腮帮子,更不能抠大门上的木屑,而后等着胡妈的一声呵斥。我害怕,惊 恐,绝望,有一种坠人深渊的恐惧。我只有用哭声来表达我的抗议和愤慨。 张根本先是盯着我笑,后来就开始五心烦躁,他吼了我一句:“你号丧啊! ” 我不理他,依旧撕心裂肺地哭,一边哭一边扒他顶在门边的腿,要从门缝里挤 出去,回家。张根本回头望着李艳华,有一点幸灾乐祸:“我说吧,这孩子太大了, 养不熟的。” 李艳华在厨房里慢腾腾地洗碗。她十分沉着,甚至有几分冷峻,瞥了我一眼, 说:“过了这一夜就会没事了。抱只小狗回家还要叫唤几天呢。” 实际上我号哭了不是一夜,而是整整一个星期。张根本被我哭得没有办法,跑 到我家里。 把艾早接过来,陪我睡觉。我每天晚上都是拉着艾早的手,一直哭到睡着。睡 着之后我还紧抓她的手不放。我死死地攥住她,指甲掐进她的皮肉,把她的手背掐 到青紫。或者我抱住她的一只胳膊,压在身子下面,不让她动,一动我就会惊醒, 更坚决地把她的胳膊搂住,藏在怀中。 那段时间,艾早无师自通地长大了,成了我的名符其实的姐姐。她知道要迁就 我,怜惜我,礼让我。她伸出小小的手,让我紧紧抓住,如果我不让她动,她就憋 住不动。她说:“艾晚,你不要哭啊,我不会走开的。” 可是小孩子都是没记性的东西,仅仅十来天之后,我就习惯了自己身份的改变。 我学会了一个人在单独的房间里睡觉。我平心静气地坐在李艳华和张根本的身边吃 饭。如果李艳华不准我出门跟艾早玩,我就乖乖地趴在窗台上,往那个风仙花和鸡 冠花次第开放的院子里看。我听到别人叫我“张小晚”这三个字后,不再傻愣着朝 别人瞪眼,我知道这是我的新名字,是我的称呼,从此之后我做人的标识。 李艳华松了一口气。她开始训练我做家务,从扫地练起。她站着,手里抱着一 个茶杯,很有耐心地指点着我:先扫四边,再往中间;先扫床底桌下,再扫走路的 过道。扫帚头往前挥,别往自己脚上扫。腰弯下去,两只手要抓住扫帚柄的顶端和 中端,松松地抓,否则扫起来不顺畅。 她跑到我妈妈面前报喜讯:小晚都学会扫地了! 小孩子要让她劳动锻炼,思想 才不会变修。艾早也该学学小晚的样,别让胡妈惯得太厉害。 我妈妈看了看在院子里奔跑着捉瓢虫的艾早,一声也不响。也许她心里舍不得 我,可是她什么都不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