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003年(17) 我很喜欢在广场上喝咖啡,感觉很洋派,像在法国或者意大利的街头一样。 我是个很喜欢作的人。作,就是把自己做成某种和自己本身不吻合的姿态。比如, 我下班以后,穿着必然娇艳,短裙加紧身上衣,戴墨镜,怎么看都像个舞厅的小 妞。我可不能打扮得像个公务员,这他妈的就太失败了。 我最喜欢的作态是站在牛牛的摩托车后面,抱着他的脑袋,风一吹就把裙子 掀得狂舞飞扬,紧身舞裤都露出来,把屁股的线条暴露无遗。当然,这件事施刚 是完全不知道的。这怎么能是法律界人士的公众形象呢? 牛牛是我的飞车搭档,我青梅竹马的弟弟。他很喜欢我这样白天一本正经穿 制服,晚上疯疯癫癫露屁股的妞儿。 当然,我们没什么。牛牛这样的无业人员,爸爸妈妈足够富有,让他天天穿 着一套紧身衣呼呼地跑,不跑的时候干脆到地下天桥底下跳街舞,浑身上下都透 露出活不到二十五岁的气息。我喜欢他,但还不至于爱上他。 或者说,他是我心底的某些东西。但他不是我的欲望,所以也不会是我的生 活。或者,另一种说法是,牛牛是我的夜生活,施刚是我的日生活。哈哈。我想 到这个词时,忍不住在心里又多念了两遍,日生活,日生活。这时候,施刚到了, 把手机放在桌子上,说,“笑什么呢?” “没什么啊。阳光好,高兴啊。”我抿着嘴装嗲,笑盈盈地看着他,“请我 喝什么?” “爱喝什么喝什么。”他不解风情地打开公文包,从包里翻出一堆纸来,上 上下下地看。我侧对着他,迎着阳光,跷着二郎腿,等小姐送冰咖啡来。他的线 条全部在我眼角的余光中,低着头,姿态十足地叼着根细细的雪茄。我猜这雪茄 就是他上次在公司酒会上拿的那两包,一包六百多块钱,公司买全单。否则,他 这种小里小气的男人,连烟都舍不得买很好的,怎么会舍得花钱抽雪茄。 他翻的卷宗是老太太的资料。我伸手抽出一张从练习本上撕下的纸来看,不 知道是谁写的,歪歪扭扭,很难看清。我扫了几眼,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 老太太有子女六人,先住大儿子家,因为其他儿女并不给钱,媳妇就不太高 兴,让丈夫把老太太送到小女儿家。小女儿离婚,一个人带着一女儿生活,住在 前夫留下的一间房里,房子已经是危房,要求限期拆除。老太太住下的当晚停电, 女儿和外孙女号啕大哭,叫电视台来拍她们孤儿寡母老太太三代女人受人欺负的 惨状。 电视台的镁光灯把小房间照得通亮,老太太昏头昏脑老眼昏花地跟着小女儿 痛哭一场。电视台一走,小女儿给了妈妈二十块钱,叫她打车回大儿子家。老太 太回去了,大儿子却死活不开门,让老太太在楼梯口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送 了碗稀饭下来,叫她自己再到二儿子家试试。 整个故事很无趣。一帮孙子,吃喝完毕翅膀就硬了,不管老娘死活,巴不得 她早点死,好省下几口饭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粮食是很珍贵的。 看了一半,我就还给了施刚,“喏,收好。” “惨吧。怎么可以这样!还是不是人啊?”施刚头也没抬,“我气得一晚上 没睡着。” “作为一个律师,你知道你的情绪是不必要的吗?”我尖酸刻薄地回答他说。 从我们开始恋爱的这大半年,他从一个民法老师变成了一个律师,其间不下十次 得意忘形,嘲笑我是个典型的女人,容易动感情,而法律从业人员最忌讳的就是 自己动感情。我看见他一脸周正严肃的模样,忍不住想瞪圆眼睛呈惊讶状,“大 律师!原来!你也有情绪!” 当然,我没敢。这样没幽默感的人,肯定受不了我这样。果然,他顿了顿, 嘴角一牵,笑了起来,“现在没上庭呢。” “施刚同志,我能不能采访你一下,你怎么能做到把感情收拾得跟放屁一样 自如,上庭不放,下庭再放?” “得了你,没正经。”他一点笑容没有,一本正经地说,“好啦,好啦,你 看看这卷宗,帮我整理一下有用的资料,然后找找媒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