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科学的灵魂是自由-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刍议(12) 当然,科学家应获得高于常人的报酬,那也得是他的科研成果得到了真正的 证实之后。至少有两种条件可以证实,一是市场,二是科学界同行。对那些可以 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研成果,可以通过科技市场的方式转化为股权或现金收益。 一个科学家搞出一项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有企业愿意出钱来买,其价格在弥补研 究成本之后,保证当时投资方的收益后,余下的利润就该归这位科学家所有,或 者科学家以他的项目作为技术成果入股,获得股权收益,真正有水平的科学家不 愁挣不到钱。 对于那些基础性的理论研究,不能转化为具体的产品,就由学术界评奖了。 每年评上一次,每年评上3 ~5 个获奖者,评奖的对象必须是公布了十年以上的 研究成果,照例是全体专业学会的学员公开投票,并写出评价意见,获得三分之 二通过的就可以获奖。也别分什么一等奖、二等奖了,通通是一个水平的奖。向 诺贝尔奖学习,人家就只有不同专业的奖,也没听说过一个一等化学奖和二等化 学奖之类的。给科学奖分级是传统的等级制思想的残余,如同给官分九品一样, 与科学研究的本质严重冲突。 13 要在现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之外,建立一个全新的、独立 的创新科学基金。此基金项目的评定权交给各专业学会,按不同的学会确定额度。 需要研究资助的学者向本学会提出申请,由学会全体会员进行公开的评价,获得 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的项目即可批准。由于是全体会员参加评审,一个全国性的学 会少说也有几百人,这就避免了现在由少数专家评审,申请人可以跑关系的情况, 几百甚至数千个评委,谁也跑不过来。 这个基金只资助完全是探索未知领域的研究,有相当一笔钱花出去,可能没 有效果,但一旦有效果的项目,比如有重大的市场价值或理论价值,基金应从中 收取该收取的收益。比如基金资助的一个项目被企业买去赚了大钱,卖项目的钱, 基金应拿大头,科学家个人拿小头,如果是股权的话,也一样。如果一个基金资 助的理论项目获奖了,基金会也应获得一部分奖金。如此,才能保证基金长期运 行下去,并且总额不断扩大。简单地说,这个基金应该像一个真正的风险投资银 行,有投入,有收益,对那些经过探索,只证明这个方向是错了的项目,就收不 回投资了;对于那些证明是正确的项目,基金会就应加倍地收回投资,如此才能 持续发展。相比之下,现有的自科基金和社科基金仿佛是慈善机构,虽然有着貌 似严格的评审环节,但是,在评审最终结果时,只要报告,不要还钱,那些靠基 金资助过的挣了钱的项目,挣了也干挣,对这样可以不负责任白花的钱,难怪很 多人要削尖脑袋去争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