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节:宋襄之仁(17) 第四,进入敌人的国家后,不能施暴于庙堂圣地,不可以打猎伤害农业,不 可以破坏建筑物,不能焚烧居所,不能砍伐林木,不可以抢掠六畜、庄稼和其他 器械。 第五,在正式开战之前,还要派勇士去对方营地挑战,美其名曰" 致师" 。 这时候双方的勇士单打独斗,双方的士卒各自为运动员加油打气," 致师" 一般 只活捉不杀人,打击对方的士气而已,游戏的意味更显浓厚。 第六,致师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入场,等到完全摆开阵势,这才开始面对面 冲锋,冲锋过程中战车还不能相撞(杀伤力太大),必须要错车而战,并且持何 种武器的人应站在什么位置都有严格规定。战场上看到了对方的国君,还得从车 上跳下来,摘掉头盔,戴上帽子,然后才能上车开战;开战时碰上老弱病残,不 能加以伤害;对方如果受伤了,还要把他带回军营好好治疗,然后礼送回国—— 这与荷兰思想家格劳修斯提出的近代国际法何其相似——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 原则,反对杀害妇女、儿童等非参战人员,反对杀害放下武器的战斗人员。 第七,既然类似于竞技比赛,当然是一战定胜负,双方一冲锋,谁的阵脚先 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算是打完了。所以战斗往往很快就结束,甚 至一回合就能分出胜负,经常是白天打仗,晚上就可以回家陪老婆。" 宜将剩勇 追穷寇" 在当时是没有市场的。军礼明文规定:战争进行中,有一方溃败,只要 逃跑超过百步,另一方就不能再追赶;战争结束后,一方撤退超过九十里,另一 方就不许跟踪追袭,应该原地列阵,放归老弱俘虏,欢送败军回国。 幼稚吧,可笑吧,这些臭规矩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的确很是古怪。可这些在 人类社会的童年,却真真正正地出现过。不止中国,欧洲也是如此,只不过时间 晚得多。中世纪以后,欧洲渐渐分为若干并立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信仰相同, 语言相通(拉丁语),故彼此之间虽有战争,但也秉持着骑士之精神,视贵族之 荣誉胜过生命,不杀俘虏,不伤害非战斗人员,不对毫无防备、没有披挂整齐的 骑士发动攻击,甚至俘虏了对方骑士还搞" 三陪" ,陪吃饭喝酒沐浴,待如上宾, 等他的领主拿钱来赎……当然,关乎信仰的宗教战争除外。 所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今天之标准去评判古人的是非。泓之战中宋襄公他 不蠢,他也不是不懂得打仗,他只是按老规矩办事而已,不幸的是这个老规矩渐 渐不合时宜,所以被后人鄙弃丢光、最后忘光光罢了。 自春秋始,礼崩乐坏,诸侯力征,社会矛盾激化,古代温和的" 以战为礼" 思想已经不能适合新形势下的斗争需要,所以不断有人站出来打破这个规矩,并 因此而取得了巨大的军事利益与政治利益,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鲁将曹刿以及楚 成王。春秋时这样的人还少,等到战国,便几乎人人如此了。清人顾炎武就说: " 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 所以说宋襄公的悲剧,在于他处在新旧时代的交替处,旧的规矩行将过时, 新的规矩又遥不可及,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妥协与变通,可惜宋襄公偏偏就是 个从来不知变通的顽固分子,他执迷不悟地坚守着古老的梦想与规矩,却无论如 何也想不到:就算他不守规矩不讲仁义,人们也不会对他有多少微词;反而他守 规矩讲仁义了,一旦失败,却会遭到国人与后人更大的责难与耻笑。这里面居然 还包括他的哥哥,思想先进的公子目夷在内。 公子目夷说:" 君未知战。强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 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强者,皆吾敌也。虽及耄耋,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 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受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 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 未成列者可也。" 宋襄公与公子目夷的争论,不啻为一场时代性争论,究竟在新形势下还要不 要遵守古代的规矩,这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