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风波 这个女生叫什么名字记不清了,毕竟她的长相没有什么优异的地方,可以说长 得非常困难。实在令人不易留下什么印象,当然,我也不想留下印象。不止是她, 整个31班的女生我都不想留下什么印象。 老大说:“我们班女性同胞的长相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轩明说:“我生活在侏罗纪的恐龙大世界中。” 于是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 《走进侏罗纪》女生,长像如果对不起观众,我们称之为龙,如果实在对不起 观众,我们称之为猛龙。像那种又猛又爆又生虱子又乱撒尿的几乎得道成仙的龙, 那就只有称之为神龙了。 一个班,如果养的龙太多,我们叫那是龙潭或龙穴,如果整个班尽是龙的天下, 神龙和猛龙随处可见,我们管那叫侏罗纪公园,而我现在所处的31班,便是全世界 公认的侏罗纪公园。无论是上古巨龙还是现今神龙都能在这里找到踪迹,所以,这 里一直是考古和科研的重要基地。 由于众龙的杀伤力实在太强,班上的数学老师在与她们的恶战中不幸负伤,被 迫离开战场,忍痛丢下我们这班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猛男与强大的龙族拼命。好在 学校非常重视班上的情况,迅速派了一强人抵上,当我们得知那强人的姓名后,终 于在黑暗之中找到一丝希望的曙光。那是一个响彻云霄的名字:无忌。就是《倚天 屠龙记》中张无忌那个名字。 倚天·屠龙!看看,多么具有威力的字眼,一听就知道他一定是一个能让龙族 伏尸百万,血流成河的铁腕。于是班上每个男生都在脑里形成了这样一个画面:上 课铃如丧钟般敲响, 一个一脸横肉的大汉肩负一巨大的木箱,杀气冲天地走进教室, 鹰一般锐利的目光一扫,全场便瞬间安静下来,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的到。狮 子吼响起。一个雄浑的声音传入每个人的隔膜:“班长呢?起立!”班长愣了半天, 缓缓起立,双腿颤得直摇。大汉鄙视了他一眼,挥手让他坐下,环视全班问我们: “班上有多少个男生?”我们异口同声地回答:“46个!”大汉猛得一拍桌子,掀 开木箱的盖子,目眦尽裂地一声大喝:“这儿有47把屠龙刀,大家一人一把,班长 把刀发下去,今天我们要来一场惊天动地的屠龙大战!” 随后,班上的男生一个个瞪着血红的眼睛跟着大汉喊着口号:“别阻碍我大义, 我要倚天屠龙……” 声音掀起了屋顶,传向遥远的天际,当31班的教室门口血流成河时,里面有一 个人在我自介绍:“我叫无忌……”,门外,一个牌子顺着血河漂向远方,上面写 着:“屠龙中,请勿打扰!” 操场上,教导主任的口号也刺耳地传来:“我们要把蛇培养成龙!把龙培养成 金龙!把金龙培养成神龙……” ——THEEND这篇文章在校报上发表过后,在全校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仿 佛各个角落都在议论这件事情,第二天,轩明急急忙忙拦住我,魂不守舍地把我拉 出校外,说:“你小子快逃命去吧,班上的女生正要找你拼命呢,真不知道做什么 不好,非要去写啥破文章,看着吧,等你死无全尸我上哪儿去找棺材啊!” 我在校外足足躲了三天,第四天回教室时,真的被人群殴,那一天,我什么也 看不清,只是觉得眼前全是拳头和大头皮鞋,偶尔还飞来几支断粉笔,为了这篇文 章,我在医院里躺了二十四天。不过,凡事都有它相对的一面,这篇文章也不光是 给我带来了霉运,最起码的,它让我出了名,有一次逛街,无意中听见背后有两个 文科才女对我指指点点。 “你看,那不是31班那个才子吗?就是写侏罗纪那个,听说他被班上的姐妹们 狠踹暴打,扁得好惨啊!” “是啊,他也挺可怜的,苏东坡苏大学士对现实严重不满写了那么多发泄的文 章也只不过被贬官而已,而他只写了一篇,就被打进了医院。” 一席话让我满脸通红,瞬时觉得颜面无存,趁人没留意时钻进了一条小巷。一 路上咬牙切齿恨不得嚼了那俩女的。越是想气就越大。正当我捶胸顿足时,一把寒 光闪闪的刀抵住我的胸膛:“小子,要钱还是要命?”我抬头看看那男的,戴着耳 环,染着白发,墨镜擦得锃亮,右手持刀,左手伸在我面前,食指和拇指一搓一搓 的,那柄寒光闪闪的尖刀几乎抵在胸口的肉上…… 他抢光了我全部的钱,连口袋里的三枚毛币都没放过,甚至我手中的半瓶冰红 茶他也如数喝光。抢了我之后,他悠然走进一间网吧,再没有出来。 回到学校后,我向老大哭诉我被抢了,老大蹬地弹起老高,“啥?谁吃了熊心 豹子胆敢抢我兄弟?今天我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是不知道花儿它为什么这样红!” 我告诉老大抢我的人染着白头发,穿着黑T 恤,脸戴墨镜,耳配铜环,还持有 一把西瓜刀,现在还在××网吧里。 老大让我呆在教室里,自己出去叫了一大帮兄弟风风火火杀出了东校门。不多 久,老大回来了,手里拿着那抢匪的墨镜,大义凛然地拍拍胸膛道:“豹子老虎我 见多了,像那种花面狗熊我一拳要砸死一串。”看着老大1 米85的个儿,我打心底 地崇拜。 “他抢了我一百七十六块三。” 老大一听,忙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钱:“那小子的东西我全没收了,加倍地把钱 给你抢了回来,还有,那双耳环不是铜,是纯金的,也被我没收了,你拿去,以后 送给你老婆。呵呵,这墨镜挺有款式,就留给我好了。” 轩明知道后,告诉我们说那个家伙是个混混,早年参加隆会,已经在街上横行 霸道很久,这次我们得罪了他,可能隆会要找我们的麻烦。对此,老大轻蔑一笑, “尽量让他们来吧,来多少人我就踩多少人。”轩明却非常慎重地说,“早在九十 年初期隆会就已经创立,起初只吸收了一些堕落的学生,后来又有不少在社会上打 滚的人加入进来,经十多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是县里最大的黑帮,拥有七八家猖点, 还参与贩毒,政府里也有人保着,警察剿了好几次,每次都是抓了又放,放了又抓, 没办法,隆会做事一向谨慎,警察局找不到证据,上边又有人催促施压,久而久之, 警察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在隆会一向不杀人放火,倒也没有引起上边的注意, 这也使得它能够存在到现在。” 听完后,老大做出不可一世的样子,“哼,隆会,也不过如此嘛。”不过,他 说这句话时的底气明显没有先前足。 我问轩明他为什么知道这么多,轩明理了理头发笑道,“出来混嘛,不懂点基 本知识怎么行?” 虽然轩明这么说,但我们都没有太在意,估计那隆会也不会为了一点小事跟我 们计较。一个黑帮跟几个学生较劲,好像还没有出现过这种事。 话题还是先回到我的文章上来,也许是我的文章写得不错吧,学校的文学社竟 然邀请我成为他们的特约作者,还让我参加全县各中学的作文大赛,我本不想答应, 但他们开出的条件非常丰厚: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800 元,二等奖500 元,三等 奖300 元。只要我参加了,无论是否得奖都给100 元。我想:是不是学校的才子都 死光了要让我充数啊?但谁又会跟钱过意不去呢?为了那几百块钱,我豁出去了。 答应他们后,我立即得到100 元,但我必须在三天之内写好稿子,作文题目看起来 很简单,写起来却很难。 题目是这样的:写一篇文章,要求加入悬疑、推理、神话、幽默、爱情、道德、 逻辑、工作、夸张等元素,字数不得低于1000字。 我拿着稿纸在教室里苦想了一下午, 竟一无所获,感觉这玩意儿不怎么难,却 怎么也没有个头绪,急躁之下差点撕了稿纸。轩明看见之后,夺走我的稿纸,说: “上次挨打没挨够是不是,现在又写些东西讨打了?” 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轩明,他想了想,把纸还给我说:“这个嘛,还是可以支 持的,不过,你想到写什么了吗?”我急得把头发搓了个稀乱,恳求道,“实在不 好写哎,要不你帮我?”轩明看了看题目,直摇头,“这事儿,可能不行。”于是 我说:“只要你写出来了得奖的钱全归你。”他依然是摇头,可嘴里却说,“我会 尽力而为。” 第二天,轩明瞪着个黑眼圈交给我两页纸,打着哈欠说,“喏,写好了,拿去 吧。”我云里雾里地接过来,看看他的眼睛,简直就像戴了一副天然墨镜,估计昨 夜奋战了一个通宵,真不知道那厮在想什么,嘴里在推辞,动作却这么迅速,实在 令人汗颜,不过,这么难整的作文他竟然也能写得出,不得不令人佩服。 这一天,轩明什么事也没做,就趴在桌上大补了一觉。 -------- 虹桥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