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第一章中国的起源文化(14) 公元前375 年前后,楚国吴起变法,废除公族统治,强迫贵族去垦荒,为贵 族射杀。 公元前280 年,法家的著名人物韩非出生。韩非认为法治可以“利民萌,便 众庶”“法不阿贵”,即法治可以保护老百姓,使大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内举 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是在焉,从而举之;非在焉,从而罚之”。 意思说:在法治之下,聪明人不能凭言辞而诡辩,勇士不能凭力大来争夺; 王子大官犯法,一样要用刑,赏赐善举不能以尊贵和卑贱为标准。选用和推举官 员时,不论他是自己的亲属还是自己的仇人,只要他有能力,就应该任用他推荐 他,他没有能力,则不能用他。 韩非的法治,要求法、术、势三者统一,缺一不可。“君无术则弊于上,臣 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又说:“抱法处世则治,背法去 势则乱。”这里“术”指君主统治的权谋术,“法”指国家的法令条文,“势” 指君主对社会发展趋势的了解,与墨子所说的“取”是同一涵义。但是尽管不是 极端的法治代表,韩非依然在公元前233 年被诬谄而死。 韩非以后,法治在中央始终存在,但是又始终处于从属的地位,法治总在为 儒家系提倡的家庭哲学社会服务。 这些情况表明,人治和法治的争论,从古以来就存在,而且法家也取得了非 常的成就,比现代中国或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取得的成就都不会低。但是法治为什 么一直处于受压制的状态?毛泽东在号召评法批儒时指出,法家的受压迫是因为 统治阶级认为法治对自己不利,所以地主阶级联合镇压法治。但作为流传数千年 的体制,王朝不断地衰亡,法治找不到抬头契机,理由并不充分。说法治对地主 阶级不利,其实也有利,各王朝都有法律存在。说儒学对地主阶级有利,其实也 不利,即使演皇帝,也很辛苦的,程咬金就受不了当皇帝的气,特别是李世民把 皇帝当一种社会职位以后,对皇帝也有很大的压力。关键的问题,恐怕是人治比 法治更有效,更能友好地组织社会,现代帝国主义国家的法治病态也许可以旁证 这一点。 春秋战国的法治有三个特点。 一是主张法治的人,多数以暴死而告终。 二是不论是谁,主张法治总不是纯粹的,即不是主张法律至上,而且讲究法 治与其他东西并举,或者是法治依附于礼治。 三是法治的内容中,没有单独涉及人权之类的东西,缺乏人本思想,总站在 社会秩序的角度思考,法律总从惩罚的角度或国家用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所以 关于民主和自由的概念,近代和现代的学者们所获得的知识,全部是从西方引进 的,而且溢美之词占主要,就使民主自由的概念在人们心目中总是获得一个特别 好的印象。如果不搞形式上的民主,人们反对说太不自由,如果搞形式上的民主, 人们并不认真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而是用很不严肃的态度投票,这种情况在各 级换届选举中时有发生。 实质上,在帝国主义世界,候选人也只能是富翁,当然有些人是由平民到富 翁地奋斗过来的。在现在的中国,候选人也只能是那些从平民起开始奋斗,在工 作中证明能力较强、思想较好的人,没有那种从无名小卒一夜之间被选为政界要 人的情况发生。许多谴责中国民主的人,并没有符合中国实际的主张。 按工业革命发生前夕启蒙运动思想家们的设想,民主既是过程又是目的,它 是在非稳定秩序下建立适应快速进步生产力的社会组织模式。在西方社会,民主 之所以盛行,因为该社会没有儒学的传统土壤。 中国的民主应该如何实现?为什么解放初期那种不怎么规范的民主能被人们 普遍接受,而现在的换届选举式的民主总让人感到有些陌生呢?它首先要解决的 问题是,如何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上开出民主的花朵,这种民主必须重过程而 轻结果,具有中国特色并产生突破西方民主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