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有空来玩吧。”她说着,从包里翻出一张名片丢给我,“我们的酒吧搞原 创音乐,有几个哥们是真正有些才华的。” 我接住,展开看,一张黑色底面的名片,上面用莹白颜料龙飞凤舞地写了三 个字:“雅客吧”。翻过来翻过去,居然只有这么点名堂,墨黑加莹白,雅客吧。 “我要去上班了,夜班。”她叹了口气,站起来,“这酒吧不是那种卖摇头 丸、倒迷魂药乱七八糟的地方,有自己的乐队和调酒师,很有些意思,改天带几 个朋友一起来玩吧。” “改天带朋友做什么?”我笑,“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今晚我也没事,不如 跟你去上班吧。” “你不怕你爸爸啦?”她奇怪,“这么晚了还可以往外面蹦?” “他不在,出差去了。”我拿了外套,准备跟她走。 本城的酒吧一向很是景气,好像只要立个主题什么的噱头,立马就能赚到钱, 萧瑟工作的地方同样如此,不过比别处安静些,没有什么高声喊叫人头拥挤的场 面,连音乐也是抒情多过激情,每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眼看过去倒像是个 咖啡厅。 她把我领到吧台前坐下来,又向人介绍:“我妹妹,给她橙汁。” “小样。”我在肚里暗骂,“又不是没和你喝过酒,到这里来给我装淑女。” 脸上却笑得很很平静,接过橙汁,在一边用两根吸管慢慢地啜饮。 这里的乐队的确不错,主唱是个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声音出奇的悦耳,极 具磁性,现在他正抱着麦克风,面无表情地唱:“他们说你已动身去了远处,那 里有一年四季的冬日,我想这样也好,冰雪下,你可以回忆,曾经,我们如何相 识,如何相依为命。” 这样的歌听上去不坏,既不愤青也不矫情,而且周围实在是静,除了乐队与 唱手,所有的人都低声细语,我乐呵呵地抱着橙汁在一边打量周围众态。 仔细看,乐队里的确有几个帅哥,除了主唱,其他的人都一米七八以上,面 目清俊可人。可惜,长得俊的手艺差,唱得红的又长得不好,怪不得乐队专辑不 如个人专辑销路好。 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离我不远处的角落里,把玩着手里的酒 杯,半天,抬起头,看到我的目光,淡淡一笑。 我想说:“妈妈咪呀……这男人怎么长成这样。” 不,他不丑,他是唇红齿白,俊美到了极点。我并不是那种一见帅哥就眼直 头昏的花痴女,人人都说夏平长得好,我看也就是那么回事,就连现在舞池中那 几个一米七八以上的人材,看了一眼,我都懒得再回头看第二次。 但现在我却从两根吸管间,偷偷瞟看那个男人。幸好他已经低下了头,重又 埋首到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五步路的距离,我可以看到他俊秀的轮廓,和一脸刚 毅的神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背景音乐换了,我突然觉得缠绵牵连,气氛有些诡异,空 气里仿佛粘扯了丝丝的糖,糖汁将滴欲滴。 这样可不行,如果就这么错过了,今晚回去我定要后悔吐血而亡。想了想, 丢了吸管,咕咕咚咚把杯子里的橙汁一气喝完。 “那个……什么,劳驾帮我换一杯新的饮料。” 调酒师微笑,递过来一张酒单,我接过,名正言顺地向他那里挪了几步位置, 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研究饮料单。 激情海岸、椰林飘香、马提尼之星……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我有些犹豫,想 了半天,说:“香堤。” 偷偷又看他一眼,没有什么不妥,他正低着头,在一张纸片上缓缓写字。 我再也不肯挪动位置,死死霸在原地,等调酒师把我的饮料送上来,长圆锥 的平底杯,里面黄浑冰冷的一整杯,尝一口,原来是啤酒。 这时,那男人离座,摸出手机大概是去打电话。 良机不可失,我猛地轧头过去,伸手拿了他桌上的纸片看,原来是酒吧的杯 垫,翻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立在风中 看夕阳凝视晚霞 沉默 可以听到声音 是千古空阔处死者的呼吸 悲欢离合不过只是种际遇 在一个路角转身 同直行一样危险重重 互相依赖或是离弃 结局终归如此 不必愤然怨言 他是诗人么?还是个作家?此刻的我不知是因好色引发了好奇,还是因好奇 而调动了好色,暗淡的空气下只怕已是眼冒绿光,握着纸垫子贪婪细看。 句子下面,他零零落落地写了几个中英文相杂的字:苏、cherry、一室阳光。 “小姐。”有人在耳边轻唤。 我如做贼被抓,面红耳赤,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 “对不起,我拿错垫子了。”我只好说,“抱歉。” 他微笑,神清气定地接过去,又从桌那边给我找来新的纸垫子。 “谢谢。”我接过来,舍不得用,按在掌心里,问他,“先生是一个人来的? 只是为了听歌?” 话没说完,只见他以掌捂嘴,满脸掩不住的笑意,我顿时也发觉不对,怎么 听上去像吧台流莺,寻人搭客的货色,立时怔住,脸上又是大红一片。 “你继续听音乐吧。”他说,“我有事先走了。” 我痴痴地,看他付了账,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略略挥手转身走了。 身后,是乐队在低唱:“没有尽头的尽头,没有承诺的承诺,没有明天的人 们,不要想,为今天……” 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然而我心里饱胀了快乐、酸楚 和不知名的担忧和感动,多好的乐队,多好的酒吧,多好的十分钟。 “傻啦?”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你吃了迷魂药么,发什么呆呀?” “姐姐。”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您老行行好吧,帮妹妹我做件事,下一 辈子我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 那个男人叫枫,是酒吧的常客。调酒师说:“他总是一个人来,坐在吧台光 线充足的位子上,不大和人说话,偶尔低头写些什么,很沉默。” 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 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 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没顶嘴,只是温柔地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 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 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淡定 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 虽然我只有十八岁,但是我知道优秀的男子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从这天起,我每天都到酒吧报到,一星期七天,日日不差。调酒师阿伦因此 建议我,既然这么殷勤,不如在酒吧打工。 -------- 梦远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