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2005年9月30日接到死刑判决的第一天(2) 吕德彬表面上平静,内心十分忐忑不安地揣度着,判决什么时候下达?结果 会是什么?往年的今天,等待的是国家安排的省里安排的国庆招待和宴请,今天 等待的,是法律的判决,此一时彼一时,人间正道是苍桑。 这年的秋天,阴雨连绵,沉闷的天气也影响着人们的心情,特别是关在看守 所里的人的心情。 下午15时05分,5 区铁门门口处传来了看守人员的喊声:“506 ,提审。” 如果是其他监室的在押人犯提审,除了喊出监号外还要喊叫名字,譬如,503 , 王小宝提审,可对于吕德彬提审,只喊监号就行了,因为506 监室就关他一个人, 其他人要么是看守他的民警,要么是看守他的已决的劳动号的犯人,506 就特指 吕德彬了,当然还有保密的意义。除此之外,还有一层大家心照不宣的含义,毕 竟人家以前是副省长,已五十多岁了,虽说他现在是在押人犯,但直呼其名总觉 得有点碍口,所以几乎喊吕德彬提审的狱警好像不约而同似的,只喊监号,而不 喊他的名字。 吕德彬也在第一时间听到了喊他提审的声音,他从床铺上坐了起来,随口说 了句似乎等待了许久的心里话“可等到这一天了。”因为自从第二次开庭以后, 再也没有办案人员来提过他,在开庭一段时间后的提审,按一般常识上讲,应该 是一审判决的下达。 看守民警,吴干部要给他带上手铐,吕德彬非常配合,双手伸出来,让吴给 他带上,在看守所关押的人,平时不带械具,但在被办案单位提审走出监室时, 要戴上手铐,其他监室的人的手铐一般是出五区大门时狱警给带的,或在五区民 警办公室门口给带上,而对506 的吕德彬,一副手铐专门就放在506 监室,专门 为他准备,吕德彬从监室出去时,手铐就直接带上出去。吕德彬带好手铐,李管 教跟吴管教一道两个人,把他带去提审,此时此刻吕德彬的心情还是较轻松的, 这个轻松一是对判决结果他没有做最坏的打算的心理反应,二是等了快两个月了, 判决总算下来了,无论是个什么结果总算有个结论了。 吕德彬被吴、李二管教带着穿过五区通往六区的走廊,走下宽宽的折拐楼梯, 再拐弯走出监禁大楼的楼口通道,穿过看守所的一楼大厅,出了门来到了看守所 的大门口,不用多问,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他们这一案要有死刑。因为法官旁边 站立的面无善意的法警,表情凛然的持枪武警,以及已经放在地上的给死刑犯加 戴的刑具及工具都说明,审判完就要给判处死刑的人戴上脚镣手铐。 吕德彬来到老虎口之前,他的同案尚玉和、张雪松、徐小桐几个人已经被提 到,一个个表情木然地在那儿站立着,在等吕德彬的到来,在等法官的审判,在 等法律的判决,也是在等命运的裁决。 吕德彬走到了已经站好的那三个人的一头,靠近尚玉和的地方站立,在他们 四个人的身后,一左一右各站立着两位看守所里的民警。法官核实了四个人的身 份以后,开始宣读判决书: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郑刑二初字第85号 公诉机关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德彬…… 下面是长长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检察院的指控,法院对检察院指控事实的 认定等等长而重复的情节,这些指控,吕德彬已经在起诉书中和两次庭审的过程 中一清二楚,所以,他听力的重点根本不在这儿,他想要听的,等待的是判决的 结果。 法官继续宣读着判决书。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吕德彬辩解说他没有杀害晨红的故意,更没有掩盖罪 迹的想法,是陈红在家庭日常生活中长期地对他进行侮辱、折磨、迫害的反抗, 陈红应承担重大过错的责任。他对陈红的作法,仅仅是与尚玉和有预谋,不应该 由他承担实行过限的责任。 被告人尚玉和辩称,杀害陈红的故意不是他提出来的,是被动的,有自首情 节。 被告人张松雪辩称,他在杀害陈红的过程中行为不主动,没有直接杀人,碎 尸和抛尸,有重大立功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