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节 那个文质彬彬的男人就是杨俊,那些鸡爪子刨乱的字也正是他写的,这与他温 文尔雅的外表完全不相吻合。杨俊年龄在三十左右,人很随和,是个谦逊而正义的 记者。 当然,这些情况都是我在新闻部待了两个月后慢慢总结出来的。跟他处熟了, 我就亲切地称他老杨,他叫我小苏。两个月的时间了解一个人已经足够了,至少我 认为了解一个简单的人是足够了。老杨就是个简单的人,他没有背景,也没读多少 书,只读到中专,不过他肯拼命,是个典型的工作狂,台里规定每个记者每月必须 完成二十条稿子,可老杨每月都能发五十条稿,有时候一天三条,甚至五条。新闻 部的人都服他,不仅佩服他的韧劲,更佩服他的为人,因为他踏实、热情,对人不 卑不亢。 那天采访回来,老杨对我说,“小苏,你跟着我也跑了两个月了,实在辛苦你!” 我说,“师父,你这话简直羞死我了!应该是你辛苦才对。”老杨憨厚地笑着, “好!我宣布你现在起出师了。”我有点高兴,又觉得有点失落,高兴的是终于可 以自己扛着摄像机到处跑,失落的是以后不能跟老杨一起采访,一个人会很孤单的。 老杨像我大哥样的拍拍我肩膀,“小苏,这两个月里我发现你的性格特别适合 做记者。你刚来时我一直把你当成那种纨绔子弟,但慢慢的我就发现你不是那种人。 你吃苦耐劳,而且很有想法,思维敏捷,头脑灵活,一个优秀的记者应该具备的这 些素质你全部具备。好好干吧,别让老哥失望!”老杨对我的评价是我有生以来所 受到的最高褒奖,而且我知道他是发自内心的,这让我有点沾沾自喜。我豪爽地说, “一定不给老哥你丢脸!” 为了表示对老杨的感激之情,晚上我请老杨吃火锅,顺便也把寝室里的猪头们 都一起给叫上,因为我有工作了,照情理也是应该请他们搓一顿的。况且我与他们 也很久未见,心里还真有点想念他们。 老杨不愧为新闻部的金牌记者,饭间与大家谈笑风生,语言也十分风趣幽默令 人捧腹。老杨的幽默很快赢得了大家的好感,林原如同见到知音,握着老杨的手久 久不肯放下,俩人高谈阔论地谈文学,聊女人,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我在一旁问 兄弟们工作都怎么样了,黑炭第一个说,“还行,虽然今年工作特别难找,但我们 几个运气还算不错,都算把自己给卖出去了。”我举起杯子敬了大家一杯,我很为 大家高兴。刘小好却嘟哝着说,“卖倒是卖掉了,可我是卖得最差的一个。”我调 侃着问刘小好,“怎么,你把自己卖非洲去了?”刘小好放下杯子,很是感慨地说, “要真是非洲倒好了,那儿还有黑哥的亲戚!可我那地方连个人影儿都稀少得要命!” 黑炭举起手敲了下刘小好的脑袋,“你这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东西,你家才有 亲戚在非洲呢!你那青藏高原多好啊,又可以晒太阳,又可以喝牛奶,我们羡慕都 来不及呢!” “就是就是,我要是去你那儿,我没事就晒太阳,把自己晒成乌贼那样,然后 回来羡慕死黑哥!”大灰狼在一旁幸灾乐祸地打岔。 “大家别闹了,我们几个都留下来了,就小好一人去那么远的地方,他心里也 难受,大家就别拿他开玩笑了吧!”丁丁猫在一旁接过话说。 “没事儿,今天高兴!”刘小好眼神中流露出忧伤,他举起杯子冲大家嚷嚷, “来来来!今天不醉不归!” 大家又举杯畅饮,杯盏相碰,发出清脆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