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轻而易举地,就从窗口所见的情景开始,她走进了躺在她眼前小路上的那个 讲了又讲的故事。124 号只有一扇门,如果你在后面想进去,就必须一直绕到房 子的正面,走过贮藏室,走过冷藏室、厕所、棚屋,一直绕到门廊。同样地,为 了进入故事中她最喜爱的那部分,她也必须从头开始:听密林里的鸟鸣,听脚下 草叶树叶的窸窣;看她妈妈匆匆赶路,直走进不像有人家的丘陵地带。塞丝是怎 样地用两只本该停下的脚走路啊。它们肿得太厉害了,她甚至看不见足弓,也摸 不到脚踝。她的腿杆插在一团呈扇形装饰着五个趾甲的肉里。但是她不能也不愿 停下来,因为她一旦停住,小羚羊就用角撞她,用蹄子不耐烦地踢她的子宫壁。 她若是老老实实走路,它就好像在吃草,安安静静的———所以她怀着六个月的 身孕还在用两只本该停下的脚不停地走。早该停下了,停在水壶旁边;停在搅乳 机旁边;停在澡盆和熨衣板旁边。她裙子上的奶水又黏又酸,招来了每一样小飞 虫,从蚊子到蚂蚱,什么都有。等她赶到山脚时,她已经好久没有挥开它们了。 她脑袋里的铿锵声开始时还好像远处教堂的钟鸣,到这时简直成了一顶箍在耳边、 轰隆作响的帽盔。她陷了下去,只好低头看看,才能知道是掉在了坑里,还是自 己跪下了。除了她的乳头和肚子里的小羚羊,再没有活的东西了。终于,她平躺 下来———想必是平躺着,因为野葱叶子刮到了她的太阳穴和面颊。塞丝后来告 诉丹芙,尽管她对她儿女的母亲的性命那样牵挂,她还是有过这个念头:“也好, 至少我不用再迈一步了。”即使那个想法出现过,也不过是一闪念,然后她就等 着小羚羊来抗议;到底为什么想到羚羊,塞丝自己也搞不明白,因为她可从来没 见过一只。她猜想,肯定是在来“甜蜜之家”以前,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造出的 一个说法。关于她出生的地方(也许是卡罗来纳?抑或是路易斯安那?)她只记 得歌和舞。甚至不记得她自己的妈妈;还是一个看小孩的八岁孩子指给她的呢— ——从水田里弯腰干活的许多条脊背中指出来。塞丝耐心地等着这条特别的脊背 到达田垄的尽头,站起身来。她看到的是一顶不同于其他草帽的布帽子,这在那 个女人们都低声讲话、都叫做太太的世界里已经够个别的了。 “塞———丝哎。” “太太。” “看住宝宝。” “是,太太。” “塞———丝哎。” “太太。” “弄点儿柴火过来。” “是,太太。” 噢,可是当他们唱起歌。噢,可是当她们跳起舞。有时他们跳的是羚羊舞。 男人们和太太们一齐跳,太太中有一个肯定是她自己的太太。他们变换姿势装成 别的什么,别的不戴锁链、有所要求的什么,它们的脚比她自己更了解她的脉搏。 就像她肚子里的这一个。 “我相信这孩子的太太将会在俄亥俄河血腥的岸上、在野葱中间一命呜呼。” 那就是她当时的想法和后来告诉丹芙的话。她的原话。说实在的,若是不用再多 走一步了,那倒也算不上太糟糕;可是想到她自己撒手死去,而小羚羊却活在她 没有生命的躯体里———一个小时?一天?一天一夜?———她悲痛得呻吟起来, 使不到十码外的小道上一个赶路的人停下了脚步,站住不动。塞丝一直没有听到 有人走路,却突然间听到了站住的声音,然后闻见了头发的味道。她一听见那个 说着“谁在那儿?”的声音,就知道她将要被一个白人小子发现了。就是说,他 也有着生了青苔的牙齿,有着好胃口。就是说,当她追寻着她的三个孩子,而其 中一个还渴望着她身上的奶水的时候;就是说,在她的丈夫失踪不久;就是说, 在她的奶水被抢走、后背被捣了个稀烂、孩子们变成孤儿之后,在俄亥俄河附近 的一座松岭上,她将不得好死。不。 她告诉丹芙,有个鬼东西从地底下冒了出来,钻进她的身体———似乎要把 她冻结,但仍能让她动弹,就如同在里面留了一具颚骨。“好像我整个就是一副 冷冷的颚骨,在那里咬牙切齿。”她说道。突然间她渴望他的眼睛,想把它们咬 碎;然后再去啃他的脸。 “我饿坏了,”她告诉丹芙,“想到他的眼睛,我要多饿有多饿。我等不及 了。” 于是她用胳膊肘支起身子,拖着自己,一下,两下,三下,四下,挪向那个 说着“谁在那儿?”的白人小子的声音。 “‘来看看吧,’我心想,‘你的末日到了。’果然,那双脚过来了,所以 我都想好了,我就从脚开始替天行道,我要把他的脚吃掉。现在说起来好笑,可 那是真的。我可不光是准备好了要这样做。我简直是如饥似渴。跟一条蛇似的。 咬牙切齿,如饥似渴。 “那根本就不是个白人小子。是个姑娘。是你能见到的最破衣罗娑的穷鬼。 她说:‘看哪。一个黑鬼。可了不得了。’” 下面就是故事中丹芙最喜爱的部分: 她的名字叫爱弥,世界上没有人比她更需要大吃大喝一顿了。胳膊像麻秆儿, 头发够四五个脑袋用的。目光迟缓。她看什么都慢吞吞的。话说得太多,真不明 白她同时怎么还能喘气。还有那两根麻秆儿胳膊,结果证明,铁打的一般结实。 “你是我见过的模样最吓人的东西。你在那儿干什么哪?” 躺在草里,像她刚才自封的那条蛇那样,塞丝张开嘴,可射出的不是毒牙和 芯子,而是实话。 “逃跑。”塞丝告诉她。这是她一整天来说的第一个词儿,因为她舌头发软 而含混不清。 “那就是你逃跑用的脚吗?哎呀我的老天哪。”她蹲下来,盯着塞丝的脚, “你身上带什么东西了吗,姑娘,有吃的吗?” “没有。”塞丝试着换成坐姿,但没成功。 “我都要饿死了,”那姑娘慢慢转着眼睛,察看周围的植物,“还以为会有 越桔呢。看着像有似的。所以我才爬上来的。没打算碰上什么黑鬼女人。就算有, 也让鸟儿给吃了。你爱吃越桔吗?” “我就要生了,小姐。” 爱弥看着她。“这么说你没有胃口喽?我可得吃点东西。” 她用手指梳着头发,又一次仔细地察看四周的景物。她发现周围没什么能吃 的,就站起来要走;塞丝想到自己一个人被搁在草丛里,嘴里又没长毒牙,心也 一下子提了起来。 “你这是往哪儿去呀,小姐?” 她转过身,用骤然亮起来的眼睛看着塞丝。“波士顿。去找天鹅绒。那里有 家商店叫威尔逊。我见过照片,他们那儿有最漂亮的天鹅绒。他们不相信我能找 到,可是我能。” 塞丝点点头,换了个胳膊肘支撑身体。“你的太太知道你出去找天鹅绒吗?” 那姑娘把头发从脸上甩开。“我妈妈早先给这儿的人干活,好挣足过路费。 可是后来她生了我,马上就死了,于是,他们说我就得给他们干活还债。我都干 了,可现在我想给自己弄点天鹅绒。” 她们谁都没有正眼看对方,起码没有直盯着眼睛。但是她们自然而然地闲聊 起来,也没有个特定的话题———当然,有一个躺在地上。 “波士顿,”塞丝道,“那儿远吗?” “噢———远着呢。一百英里。可能还要多。” “附近应该也有天鹅绒。” “跟波士顿的没法比。波士顿的最好。我要是穿上该有多美呀。你摸过吗?” “没有,小姐。我从来没摸过天鹅绒。”塞丝不知道是因为她的声音,还是 因为波士顿和天鹅绒,反正白人姑娘说话的时候,婴儿睡着了,一下没撞,一下 没踢,所以她猜想自己时来运转了。 “以前见过吗?”她问塞丝,“我敢说你从来没见过。” “就算见过我也不认识。什么样儿,天鹅绒?” 爱弥的目光拖过塞丝的脸,好像她绝不会向一个完全陌生的人透露这么机密 的信息似的。 “他们叫你什么?”她问道。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