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最后一个匈奴(12) 他们找到了家里那三孔土窑,住了进去。他们将锅洗干净,重新燃起炊烟。 他们将生锈的犁铧擦拭干净,扛着犁杖走向山冈。 他们像初民驯服野兽一样,重新与狗建立感情。他们决定将村子重新叫做吴 儿堡,遥远的江南对他们来说已经淡漠,而远迁的匈奴如今也不知道流落到了何 方,他们所以启用旧名,是为了纪念那些因为他们而曾经在大槐树下聚集过的人 们。他们开始重新建立家谱,这时候女子记起自家姓杨。 两位老人不久就过世了。顺应他们的愿望,他们的尸体被抬上山,埋在当年 牛踩场的地方,所以,后世之后,代代的陕北人将死亡叫做" 上山" 。第二章 " 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对于吴儿堡的居民,对于自那两个风流罪人而开始的这个家族,对于这块在 岁月的冲刷之下,愈来愈见贫瘠的高原来说,每当提起这个凄清而又美丽的家族 故事时,叙述者总要以这样的叹喟作为结束语。 它的真实与否,他们认为这是不重要的。单调而寂寥的景色,贫困而闭塞的 生活,给代代的陕北儿女以梦想。而这个玫瑰色的家族故事,很大程度上是他们 梦想的产物,是他们试图给这个默默无闻的家族,给家族所占据的这一块凄凉的 黄土地,罩上一层光晕。 然而这个家族故事,也许是对这一方人种形成的一个唯一的解释,因为在吴 儿堡以及方圆地面,一个生气勃勃的人种成长起来。男人们长着颀长高大的身材, 长条脸,白净面皮,宽阔前额,浓重的眉毛下一双深邃的眼睛,他们的鼻梁总是 很高很直,从而衬托出眼睛更为深邃,他们的长长的腮帮在年轻时光滑而俊美, 而在长出络腮胡子以后,又显得威仪而高傲。他们衣衫褴褛,冬天,常常是一领 磨得半光的羊皮袄,袄上的羊毛里藏着虱子和苍耳,随着走动,给空气中留下淡 淡的膻味;夏天,则是一领粗布做的半衫,胸部敞着。他们的头上,永远蒙一条 脏了巴唧的白羊肚手巾,脚下,则是一双百衲鞋。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脚趾,但 是想来,那脚趾也许是完整而光滑的一块,也许会不规则地分裂为两半。而一般 说来,分裂为两半的脚趾的这位后裔,通常,他对土地表现出了更多的爱恋,他 生性温顺,用一句大家都在说的话说就是" 随遇而安" ,或者" 知足常乐" 。而 那些脚趾光滑的后裔,他们的性格像他们那眉眼分明的面孔一样,身上则更多地 呈现出一种桀骜不驯的成分,他们永远不安生,渴望着不平凡的际遇和不平凡的 人生,他们对土地表现出一种淡漠,所以厮守它只是因为需要它来提供维系生命 的五谷杂粮,他们做起事来不循常规,按老百姓骂牲口的话来说就是" 不踏犁沟 " ,他们在人生的最初阶段总是雄心勃勃,目空天下,而最后总是以脱离不了生 活的束缚,从而重重地跌落在黄土地上,沦落为穷得丁当响的穷光蛋作为结束。 在成为穷人之后,他们的性格通常分裂为两种:一种是成为乞丐,一种是成 为" 黑皮" 。 有理由相信,在陕北,在那" 下南路" 或者" 走西口" 的朝朝代代的乞丐队 伍中,有一部分人确实是乞丐。而有一部分,他的家里,并没有沦落到需要走万 里路、吃百家饭才能生存的地步。这些人的成为乞丐,很大程度上,是天性中一 种渴望游历、渴望走动的愿望的驱使。一年农耕下来,最后一次在农耕的这块土 地上,伸一伸腰,吐一口唾沫,诅咒一句这离不得见不得恨不能爱不能的黄土地, 然后仰天望着高原辽远的天空,流浪的白云,于是眼眶里突然涌出两行热泪。他 们胸中于是激荡起那古老的激情,那"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的异 样的歌声,那金戈铁马的岁月,于是他要出去走一走了," 下一趟南路" 或者" 上一趟西口" 。他的脖子上挂一杆唢呐,一路吹打,经过一个又一个村庄,经过 一户又一户人家,虽然没有嗒嗒的马蹄为伴,没有啸啸的杀声为伴,但是一年一 度的游历仍然给他那不羁的灵魂以满足。怎么说呢?如果有了第一次伸手——在 饥饿与自尊心,再加上游历的渴望这诸种因素反复较量之后,而终于伸出手以后, 那以后的乞丐生涯,却是一件十分快活的事情,或者说一种令人羡慕的职业。 但是,这种令人羡慕的职业只能一年一度,时间也只限定在秋庄稼收割以后 到年关来临这一段。然后,其余的时间,仍然必须厮守家门口那块必须春种秋收 的土地,这时候他就只是一位地道的农民了。没有了幻想,没有了激情,填满他 脑子里的是荞麦、糜子、谷子、洋芋、高粱、黑豆这些概念,和单调荒凉的土地, 以及没有任何内容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