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陷被害人 申丽姝倾慕宁勇的才华,喜欢听他演唱的歌曲。可是现在,刘涌让她把毒汁和 粪水往宁勇身上泼,她在精神上当然是痛苦的,不忍的。但鉴于她与刘涌的恋爱关 系,慑于刘涌的淫威,她还是屈从了。申丽姝按照刘涌的授意,先后写了一长一短 两份事情经过的材料。这两份材料所写的内容大致相同,都是写宁勇怎样对她挑逗、 勾引,欲行不轨。 刘涌等人打伤宁勇一案发生在9日11日,为什么刘涌让申丽姝在两份材料后面写 的日期却是9目6日和9日9日,也就是要让人们认为材料是写在打人案件发生之前呢。 这是刘涌精心构造的一个假象。他让申丽姝这样写,就可以“证明”宁勇调戏、 勾引申丽姝在前,他打宁勇在后,从而为他打伤宁勇制造借口,逃脱罪责。刘涌的 商人脑瓜在制造假证上也不同凡响。 刘涌逼迫申丽姝写的这两份材料,把宁勇描绘成—个流氓、恶棍、无赖。然而, 明眼人一看便知,材料中破绽百出,通篇都显谎言。 这是两份彻头彻尾的伪证,是刘涌在毒打致伤宁勇后,又向他射出的两支毒箭。 这两份‘材料”,后来经刘涌交到了公安机关。 编造的谎言是短命的。11年后,当申丽姝坐到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专案组 工作人员面前,看到当年自己亲笔写的两份《事情经过》材料时,不禁感到愧疚, “刘涌打完宁勇后,有一天到我家找我,说:‘宁勇出事了,将来公安局得找你, 你先写个材料,公安局找你时你就这么讲。’我就按刘涌的说法写了两份材料。其 实我写的与事实不符,我也不如道刘涌把这两份材料交给了公安局。” 刘涌知道,打伤宁勇的案子怎样了结,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的态度。所 以,他一面在背地里制造假证诬陷宁勇,一面由母亲出面去向宁勇求情,并动员所 有的“关系”对宁勇进行游说或威胁。这些都是为了一个目的:把这个案于私了、 “摆平”,使他逃脱法律的制裁。 面对刘涌暗中发动的这些攻势,宁勇感到左右为难。 按宁勇的本意,他和妻子都要求公安机关惩处刘涌等涉案犯罪人员。他们深知, 一个无端受到一群歹徒恶意毒打,致腹腔积血3000多毫升、脾脏手术摘除这样重伤 的人,竟然愿意与打人凶手私了,使其免受法律制裁,这是一种耻辱。犯罪分子逃 避了法律制裁,也给社会留下了隐患。更何况,宁勇当时的艺术事业正处于上升期, 前程不可限量;可是自被打成重伤后,事业中断,人成残疾,心灵痛苦,名声受损, 妻子也在一年之后和他离了婚……这些难道是给几万元就能弥补的吗? 可是,如果不接受调解,宁勇也有难言之隐。他是外地人,在沈阳没有根基, 形单影只,难与刘涌对抗;他从那些游说的人口中知道了刘涌的父亲是法院干部, 自卑感就更大了。加之,刘涌在此期间继续对他及家属进行威胁,当着他的面说: “我能让你站着进来躺着出去!”更感到了压力。于是,他只好违心地同意此案由 公安机关做调解处理。 “摆平”之后,刘涌到公安机关“自首”,作了经济上的赔偿。 有了这份调解协议,刘涌和那些打手们又可自由自在地招摇过市,胡作非为了。 在刘涌看来,中国的法律对他们来说形同虚设,奈何不得。 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被粉碎后,专案组的工作人员专程赴丹东看望了宁勇。 宁勇虽然年仅40,但身体极度虚弱,一脸病容,他躺在床上接待了客人。他无限悲 愤地说,自从十多年前被刘涌等人打成重伤后,身体状况—落千丈。除了脾摘除、 腰外伤造成肾出血,基本上是个废人了,不久前又做了腰椎骨肩盘摘除手术,出门 都要坐轮椅。他气愤地说:“刘涌毁了我一生,我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弥补的。他 害的人大多了。如果当初在刘涌还没成气候的时候就追究他的责任,不至于发展到 今天成为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头子。对于我的案子,我坚决要求追究他的刑 事责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上 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 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沈阳市公安局根据这一规定,干2000 年7月17日正式撤销和平区公安分局当年对“9·11”刘涌、宋建飞、姜铁钢、陆宏 武、张俊民、姜铁兵等人将被害人宁勇打成重伤一案的调解处理,决定对该案重新 立案侦查。刘涌等人欠下的血债,总是要还的! 人们从刘涌重伤一位演员的案件中可以了解其暴虐、凶狠的性格,而这一案件 的发生并非偶然。3年后在他家中发生的另一起血案,说明他即使对合作经商的伙伴 和朋友,也是残酷无情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