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罚款” 管理学这门学问,当笔者恐怕闲白了少年头的时候,虽然名牌大学,那课程 表上也还是缺如。因此没有今日青年学士攻读它的福气。也因此马齿徒增,虽年 过半百而没有一点关于它的知识。不识字是文盲,不懂科学是科盲,不知法律是 法盲,依此类推,某也就是一个管理盲了。问道于盲,明眼人所不取。我这里姑 妄言之,说点杂感吧。 “违者罚款”,是作为管理手段提出来的,这是近十年来的新鲜事,大概没 有记错,那时正面提出了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大原则,负面呢,社会上流行着“信 仰危机”的传闻,管理者虽然口里不说,大概心里也同意于教育远非万能,于是 理论与实践一拍即合,引进了这“违者罚款”的办法。 不记得这是从哪一件事开的头,印象深刻的是骑自行车红灯亮时压了停车线 要罚款,在北京站前随地吐一口痰罚五角之类,似乎报上还登过有趣的生动的花 边新闻。有一时还成了街谈巷议的话题。不知道怎么一来,这“违者罚款”,几 乎像雨后春笋,遍地都是了。“禁止吸烟,违者罚款”,“不准乱扔果皮烟头, 违者罚款”,“请勿进入草地,违者罚款”,“请勿猜拳行令,违者罚款”,大 胆一点的,用横七竖八的字在门口写着“门口不许放车,违者罚款”,一座全国 闻名的高等学府,大门内的便道上用白漆画出框框,旁边写着:“停放整齐,违 者罚款”。有的“违者罚款”的牌子,还是塑料或金属制作的,只要花钱就可以 买一块来随意钉在什么地方的墙上。这是我们至今葆有汉朝时人“城中好高髻, 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袖,四方一匹布”的老脾气呢,还是别有原因?以致于违 犯管理规则的处罚办法不必经由立法机关厘定,人人可以来一下子。古代“口含 天宪”,不过孤家寡人一人而已,如今成千上万人可以这样随心所欲,管理能够 好么? “违者罚款”,谁来执行? 北京交通之乱,据说世界屈指可数。快慢车道和人行横道的划线几近虚设; 各行其道,也就近于一纸空文。说自行车横行霸道,决不为过。行人其次。最守 规矩的,要数机动车。这与交通民警处罚机动车严格,处罚自行车,行人马马虎 虎,大有关系。二环以内骑车不准带人,前两年还相当严格,骑车送小孩上学, 上幼儿园的父母还心有忌惮,只敢穿小胡同。试看今天的街头,青年人带着同性 或异性的朋友,横冲直撞,时可一见。有的公然逆行,‘甚至在人行横道上驰骋。 有谁来管理?有谁来罚款?亚运会前严格管理一下,情况好多了,今后能否坚持, 尚有疑问。 在闹市,在广场,偶尔可以看见一两个老人,或男或女,臂带红箍,低头弯 腰在人群间逡巡,看到丢烟头的,吐痰的,立刻上前罚款。按有“违者罚款”的 告示与执法者的比例计,大约万不及一。 更有甚者,禁烟车厢的列车员,宾馆饭店的服务员,看到吸烟的和猜拳的, 能挺身而出执行处罚的,寥若晨星。 于是乎一条严肃的可操作性的罚则,变成了虚声恫吓的口号,要收管理之功, 难不难? 最后是挨罚的。我没有统计,耳闻目睹的印象,大概是司机表面最服管认罚, 因为本子扣在民警手里,无可奈何,而且两害相权取其轻,与其扣本子,撕票, 作违章记录,不如交出老头票。况且被罚的款子,虽有明文规定不准报销,但或 直接或间接报销了事的,不在少数。原因也很简单,我国的用车办法,是坐车的 不会开车,开车的不坐车,方向盘在人家手里,遇事只好委屈求全,息事宁人, 规定之外加上一分“人情”,买个方便。 至于罚那些骑自行车的,吐痰的,吸烟的,可就热闹了。秉性谦和的,先作 自我检讨,认错告饶,待到软磨不下来,只好交出罚款,嘀嘀咕咕,悻悻而去。 蛮横的决然先声夺人,无理三分骂,有理骂三分,倘若不是威武不能屈,铁面无 私的执法者,是很难迫使他交出罚款来的。等而下之,还有个别泼皮。这是报上 记载过的。他随地吐一口痰,该罚五毛,他胡搅蛮缠一通之后,自知赖不掉了, 居然再吐一口痰,扔出一块钱扬长而去,其可怜一至于此。 人是有思想,有个人性的动物,又是终年群居的动物。外国的鲁滨逊需要一 个星期五。中国的风流才子,在幻想中当天下人都死光的时候,要留下一位可心 的佳人,还要有个卖烧饼的。可见离群索居,人是无法生存的,更谈不上发展。 于是个人行动的自由和群居行为的约束,对立而又必须协调,才能相反相成,求 得个体和群体的生存和发展。两个人的家庭,倘若毫不约束个人的行动,只有离 婚了事。两个人组成的社会,谁也:不约束自己的个人行动,必将同归于尽。这 个体与群体的根深蒂固的矛盾,怎么解决呢?人类诞生已经一百五十多万年,人 类文明也有了几千年了。古代用刑戮,近代用饥饿,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现代 虽说政治有政治的办法,军事有军事的办法,经济有经济的办法,国有国法,家 有家法,作为总体的社会,且不说国际大社会,就是民族小社会,距离妥善解决 还远得很。有志于社会改革者,不是值得为之呕心沥血么? “违者罚款”,不过小小一个例子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