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第三号吴永的出世 新婚之夜,我就与妻商量要不要孩子的问题。从经济角度考虑,我根本没有做 父亲的资格,但从日后考虑,孩子似乎还是应该要的。如果决定要孩子,考虑到她 的年龄,晚要不如早要。商量的结果,是一切听其自然,如果上天一定要给我们一 个孩子,好歹她一个月还有二十七元工资,生活再苦,总也还能够把孩子拉扯大。 在我临离开新建的前几天,从来不爱吃苹果的她,忽然发疯似的想吃苹果,非 得让我立刻就去买。当时我就觉得她有些反常,估计很可能是怀孕了。等到我回到 清河农场,她来信说,经过妇产科大夫检查,证实的确有一个小宝宝要到我们家来 了。 从经济负担看,这个孩子当然来的不是时候;但从娟的生育年龄看,却又是来 的正是时候。我的积蓄不但已经全部用完,还有小小的负债,加上我还要准备明年 的探亲,所有与孩子有关的花费,正像我们在婚前所协议的那样,都要由她的这二 十七元工资中开销了。 预产期是1977年的11月15日前后,结果在11月10日就接到了娟的来信,11月5 日,一个女孩儿来到了我们家,要我给孩子起个名字。其实,关于孩子的名字,我 是早就想好了的。我的第一个女儿名叫吴永,那是她外公给她取的名字。她那一辈 儿的哥哥姐姐们,都是我爸爸起的名字,他起名字有一个原则,第一是单名,第二 是笔画要少,最好不超过四笔或五笔,目的是好写,省得孩子进了小学,连自己的 名字也写不进一个格子里。所以我哥哥的几个孩子,从吴天、吴文、吴元、吴方、 吴丹、吴太、吴立……排下来,都是四笔或五笔。我的老丈人给外孙女起名吴永, 第一是沿袭哥哥、姐姐们单名且笔画从简的传统,第二“永”字是汉字中笔法的总 汇,点、横、直、钩、拐、撇、挑、捺八法俱全,利于小孩子开笔学字。孩子起名 为“永”,本应该“永远”属于我,可惜我跟怡结婚的时候,筹办婚礼的工会委员 们不知道避讳,买来了整筐的梨,于是不出三年,就与怡离婚了,于是孩子不是永 远属于我,而是永远离我而去了。第二个孩子出世,我希望这个孩子能够永远属于 我,因此仍旧起名叫“永”,可惜在老丈人家举办婚宴的时候,我又一次买了梨, 结果难逃第二次离婚的恶运,本来应该永远属于我的“二号吴永”,又一次离我而 去,成了人家的孩子。这一次与娟结婚,我连一个梨也没买,这个孩子总应该永远 属于我了吧?因此,这第三个女儿,我依旧给她取名叫“吴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