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第三次进监狱 一个警察,四个民兵,都是全副武装,押解一个五花大绑的“犯人”,离开天 华山化工厂,往圳上火车站走去。 中午时分,到达耳口乡,遇见耳口木炭厂厂长马设卿。他也是景云县人,一向 仗义疏财,凡是景云人路过他那里,总要烟茶酒饭招待。今天见我被绑,忙问是怎 么回事儿。工作组组长无法答复,只是笑笑。马设卿立即招呼我们到饭店吃饭。那 五个人,都是酒肉之徒,见酒三分亲,见肉不要命,何况正值中午,有人请客,求 之不得。走进饭店坐下,马设卿又说:“阿庆跟诸位,也都是老朋友了,有什么了 不得的大事儿,要这样五花大绑呢?我担保他不会逃跑,快快松绑吧!要不,叫他 怎么吃饭哪?” 工作组组长卖他一个面子,叫民兵给我松了绑。马设卿趁到后面去跟老板商量 上什么菜的工夫,一溜溜到供销社找孙经理。孙经理虽是本地人,却是我五十年代 的老朋友,关系一向密切。他听说我 “又吃了官司”,不知道是什么性质的案子, 不便于过来同桌吃饭,就拿出一条庐山牌香烟来,请设卿转交给我,表示他的关切。 设卿这个人,很会办事,回到饭店,把香烟先分给他们一人一包,剩下五包都给了 我,说明是供销社孙经理送的。不久酒菜上来,几个人抽着烟,喝着酒,吃着肉, 说着话,乐得眉开眼笑的,敌对情绪逐渐解除。我这才对设卿说:我已经被下放回 家,只因为晚走了几天,祝厂长对我有些误会,要送我到公安局审查审查,其实没 什么事情。过几天我家属也要回景云,在圳上车站上车,请他帮忙照顾一下。马设 卿满口答应,吃过饭,又一直送我到火车站,这才分手。 车到贵溪已经傍晚。我们下车出站,走到贵溪越剧院门口,碰见茶山林场的党 委书记张碧堂。他本来就认识我,化工厂和林场合并以后,联合办公,他对我的下 放,至少是知道的。这时候我虽然没有被五花大绑,但被押解的阵势一目了然。他 问工作组组长要把我押送到什么地方去,工作组组长回答说拘留所;问我犯了什么 罪,答复是不清楚,他是按祝厂长的指示办事的;张书记自言自语:“这事儿怎么 连我都不知道?”工作组组长支支吾吾地回答不上来,甩下一句“那你去问祝厂长 吧”,就推了我一把,把我带走了。 到了拘留所,总算给我补办了一张拘留证,就把我送进班房里。算起来,这是 我第三次进监狱了。第一次是一九四四年进的景云县警察局看守所,有蓝校长和大 烟筒的面子,受到了特殊优待:睡的是督察长的床,吃的是菜馆做的饭;过了十年, 一九五四年进的是上海提篮桥监狱,那里牢房清洁卫生,内务整齐干净,每层监房 只有一个看守坐在楼梯口的办公桌旁值班,除了送水送饭的留犯之外,根本看不见 警察;想不到再过十年,到了一九六四年,又进了贵溪县拘留所。这里的牢房肮脏 零乱,挤着三四十个人,汗臭、脚臭加上尿臊臭,一进去就臭气扑鼻,熏得人几乎 要吐出来。牢房外面整天整夜都有背着枪的民警在巡逻,看见犯人做小动作,轻则 破口大骂,重则用枪托砸,谁敢顶嘴,立刻手铐脚镣加身,根本不把犯人当人看待。 当天晚上,我已经错过了开饭时间,就饿了一顿。好在中午饭吃得很饱,倒还 无所谓。夜里像沙丁鱼罐头似的挤在一起,几乎人上叠人,加上一肚子闷气,哪里 睡得着? 第二天早晨,既没有放风的规矩,也没有洗脸漱口的地方,抬来一桶浆糊似的 糙米粥,一人一碗,外加一根腌萝卜条,人们吃得那叫香!喝完了粥,还要把碗舔 了又舔。 有一个犯人,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看守,钉着两副脚镣,足有四五十斤,又上 着背铐,根本站不起来走路。勉强站了起来,后面有个人一碰,“咕咚”就倒。就 这样,看守还不解气,早晨开饭的时候,别人的粥都是递进牢房里面来吃的,独有 他的粥,那看守故意放在木栅栏外面,要他把头伸出去吃。他三步两跟斗地滚到了 木栅栏旁边,先脸朝下趴倒,再把脑袋伸出栅栏外面,可是那粥碗正在眼睛鼻子底 下,嘴叼不着碗边儿,只能干看着,却喝不进嘴里。他的手反铐在背后,无法伸出, 只好拼命把脖子伸长,可还是够不着。好在他的身体已经很瘦,最后侧过身子来, 舍出肩膀受痛,总算能用牙齿把碗咬住了,这才把粥碗叼到嘴下,像狗那样用舌头 在粥碗里舔着吃。几个看守在牢房外面看着,乐得哈哈大笑。──这几个看守,精 神状态极不正常,很可能是典型的虐待狂患者。这样的拘留所,简直像一座活地狱, 但是却的的确确是发生在解放十五年之后的新中国,而不是国民党统治时代! 就在这样的地方,我度日如年地被关押了一个多月,体重已经减了十几斤,却 居然对我不闻不问,没提审过一次!我向看守提出提审的请求,得到的只是大声呵 斥。我毫无办法,一方面痛恨祝厂长这种翻脸不认人的小人,公报私仇,杀人不见 血,一方面痛恨官僚机构吃饭不办事,把人抓来居然一个多月不提审,执法机关公 然违法,把拘留所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一方面痛悔自己不该到天华山这样的 地方来,如今念完了经打和尚,要受这样的罪! 一天早上,押犯们刚刚起床,看守就来通知:上午有领导来检查监房,被褥要 叠放整齐,只许老老实实坐着,不许乱说乱动,违反的从严处置。 九点多钟,来了四个首长模样的人,从东往西走,一个监房一个监房地看过去。 我抬头一看,发现其中一个是县公安局刘局长。他是我的老朋友,五十年代就认识 的,当时他还是个股长;我到天华山以后,每次到县里办事,总不忘记去看看他, 给他送些鲜笋、鲜蘑菇之类的土产去。这时候,我壮了壮胆子,大喊一声:“报告 刘局长!”只见他侧过脸来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就走过去了。 我暗暗叹息:昨为席上客,今为阶下囚,真是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可能他根 本就没看见我,也可能他陪着首长参观监房,不便于跟我说话。总之,我已经完全 失望,我的案子也不知道要拖到哪年哪月才能了结! 刘局长检查监房后的第三天,终于提审了。民警把我带到县公安局预审科,由 孙科长亲自审问。孙科长以前当过天华山化工厂的党委副书记,跟我不是朋友也是 极熟的人。所以这次提审,究竟有些不一样。他叫民警先退出,又招呼我坐下,随 手递过来一支烟、一盒火柴:“好久没抽烟了吧?”我受宠若惊,点了点头,把烟 燃着了。 他开始问话:“你怎么不好好工作,关到这里来了?” 我反问他:“为什么要关我?我正要问孙科长呢!” 他翻了翻档案,直截了当地说:“有检举材料,说你是劳改释放分子,不在家 乡好好儿劳动,盲流江西,在职期间,还到鹰潭做过投机倒把生意,可有这事儿?” 我知道这准是宝宝给我上的“烂药”,就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劳改五年,并 不隐瞒,您也知道,还说过‘处理完了就一视同仁’这样的话,鼓励我好好儿干, 您没忘记吧?自从我到天华山以后,除了厂里的业务联系,根本就没有做过自己的 生意。请政府调查,如果有这样的事情,甘愿从重处罚!” 他点了点头:“没有就好。那你为什么对下放不满,煽动工人闹事呢?” 我大声疾呼:“真是天大的冤枉!下放申请书是我自己主动写的,没有任何人 逼我动员我,我有什么不满?煽动工人闹事,什么叫闹事?总也得有行动不是?难 道工人们给我饯行、请我喝酒就是闹事?人民政府办案,总不能从‘想当然’出发, 以‘莫须有’定罪吧?” 孙科长又笑笑:“群众揭发嘛,不能百分之百地正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 说着又递过来一支烟。“你回去好好儿反省一下,有什么问题,争取主动交待,我 们会根据你的态度认真处理的。” 等我把烟抽完,他按了一下桌子上的电铃,民警进来,把我带回监房。所谓的 提审,就这样结束了。 自从提审回来,看守对我的态度就和善了许多。我估计可能是刘局长或者孙科 长跟拘留所打过招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