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故事:独行大盗林克·蓬 黑社会的人物,是不是都有帮有派?这可不一定。 下面这个故事,说的就是一个无帮无派的独行大盗。 他本来可以不做强盗,一次偶然的事件,把他卷了进去。从此他出没江湖,以 “黑吃黑”为职业。 本来他可以不判死刑,却因为头脑发热,开枪拒捕,打死了警官,不得不赔上 自己的一条性命。 大家上车以后,刚刚坐定,扎嘎还没扬鞭子呢,努丹就急不可耐地首先发话了: “吴先生,咱们接着讲故事吧。不过上午你们聊的关于缅共怎么会覆灭的故事, 虽然我早就听人家说过一些,不过那不是我们国家的事情,有些关键内容我至今也 没弄明白。更准确地说,是我不想当政客,这些政党之间的事情我不想弄明白,也 弄不明白。我的意思,是想接着‘黑社会’这个话茬儿继续聊。请问:黑社会中的 人,是不是都有帮派?有没有不拉山头、不立字号的呢?” “抱歉,这个我可就不清楚啦!照我想,总应该有吧?”吴永刚回过头去: “昭维老师,您见多识广,您能够给努丹说说这个问题么?” “我也只能表示抱歉啦!”昭维有些遗憾地笑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在 座的各路英雄好汉,谁能给努丹小兄弟说说这个问题?反正是为了聊解旅途寂寞, 一星半点儿,道听途说,都没关系的嘛!” 沉默了片刻,座中一人,年可三十许,最大的特征是两眼生光,炯炯有神,显 得非常精明强干。一路上他虽然没有加入这个临时组成的故事会,却一直在很注意 地听,有时候也会心地点点头,微微一笑,可见他对这些故事也很感兴趣。这会儿 见没人发话了,就清一清嗓子,把话茬儿接了过去说: “咱们都不是黑社会中人,谁知道黑社会中的底细呢?在下贱名马哈,从小就 跟随父亲在滨河①上给木厂老板放木排②,常到那空沙旺③,倒听说过一个独行大 盗的故事,大概可以算是黑社会中没帮没派的那么一个典型。诸位如果有兴趣,我 不妨说出来给大家解个闷儿。” -------- ①滨河──湄南河从那空沙旺往北的上游,共分三股,东面一股是难河,中间 一股是永河,西面一股为滨河。 ②木排──泰国的陆路交通虽然不太发达,但是境内河流纵横,水路运输非常 方便:西部地区的河流大都从北向南,在曼谷湾入海;东部高原的河流主要从西向 东,汇入湄公河,经老挝、柬埔寨、越南,在湄公河河口入海。泰国是个出木材的 国家,木材从山上采伐以后,去枝,按一定长短规格截断,用竹皮或铁丝连结成片, 三五片摞成一排,若干排连接成一条龙,放在江河中顺流而下,可节省运输开支。 从事这一运输业的人,称为放木排工人。 ③那空沙旺──也叫北榄坡,地当滨河与难河的汇合处,是那空沙旺府的首府, 也是泰国的重要河港,现在人口约近五万,是柚木、大米、棉花、玉米、黄麻等土 产的集散地,有锯木厂多家,居民主要从事锯木、碾米、造纸业。 大家鼓掌欢迎。马哈口齿并不太伶俐,叙述得倒还有条有理。 那空沙旺地方虽然不大,人口也不多,却自古以来就是个工商业很发达的水陆 码头。交通有铁路、公路、水路,工业有锯板厂、碾米厂、造纸厂,商业有原木木 板市场、纸张纸浆市场、大米玉米市场、棉花黄麻市场。 自古以来,哪里有商业,哪里就有妓院,就有赌场。有妓院、赌场,就免不了 有黑社会帮会。何况这里还是水陆交通码头,帮派的势力,自然不比别处小。不过 比起别处来,因为那空沙旺地方小,人口少,妓院、赌场的档次和规模也都不太大。 1941年,日本鬼子入侵泰国,拼命掠夺泰国的资源,以日商的名义在那空沙旺 开了许多“株式会社”,用低价收购柚木、大米、棉花、黄麻,源源运往日本和东 南亚各军事基地去。那空沙旺突然来了许多日本人,还驻了许多日本兵。日本人既 好色,又好赌,也好酒。为了满足日本人的需要,这里的饭店、妓院和赌场开始有 了发展,人数突然增加,并且分为两个档次:泰式的接待本国客人,日式的专门接 待日本客人。日本式的“料理①”和“下处②”,也逐渐出现。 -------- ① 料理──日式饭店。 ② 下处──日式小妓院。 从1941年到1945年,随着那空沙旺工商业和娱乐业的发展,人口剧增,从近百 年来基本稳定的两万多人,突然增加到三万多人。五年时间,人口的增加,几乎超 过了以往的一百年。 1945年日本鬼子投降以后,代之而来的是美国大兵。美国兵也喜欢喝酒玩儿女 人。不过他们的派头和日本人可不一样。日本人玩儿女人,是关起房间来玩儿。特 别是那些留着仁丹胡子的日本商人,进了妓院,关上房门,搂过姑娘来,什么样的 鬼花儿活都玩儿得出来,可是一出大门,一个个还都道貌岸然。美国兵可不论秧子: 甭说是妓院内外了,就是在饭店里,咖啡厅里,吉普车里,甚至大街上,就什么事 儿都干得出来。 为了适应美国兵的需要,这个原本土里土气的小城市,一下子“洋化”起来了: 街头原来的日本式房子很快拆除,代之而起的是闪耀着霓虹灯的咖啡厅、酒吧间和 舞厅。专门接待美国兵的“洋式妓院”,也应运而生。原来只会跳泰国民族舞的姑 娘,也赶紧学起美国舞来。 在这许多应运而生的酒吧舞厅中,1946年夏季开张的“美军夜总会”,是规模 最大、档次最高的一个。这里面,有各种娱乐设施,熔酒吧、舞厅、妓院、赌场、 台球场、咖啡馆于一炉,柜台上还卖洋烟、洋酒、口香糖和避孕套。这里虽然名为 “美军夜总会”,其实并不是美军办的,而是“夜市场帮”的老板所开。里面所有 的伴舞女郎和女服务生,都是公开招聘来的。要求很严格:第一要长得漂亮,第二 得会说几句简单的英语。而工资呢,不但一个也没有,所得舞票和小费,每天还要 跟柜上“拆账”,也就是分成。 在许多服务小姐中,有一个叫安芬的姑娘,只有十六岁。她脸蛋儿长得漂亮, 说话声音温柔,服务殷勤而有礼貌,嘴角总是挂着甜甜的微笑,文雅美丽,天真活 泼,不但美国兵喜欢她,就连夜总会里面的人,也都喜欢她。 安芬姑娘的父亲,好几年以前就故去了。她靠母亲摆面摊的微薄收入,读完了 三年初中,不忍心让母亲一个人为她操劳,就出来找工作。正好“美军俱乐部”招 聘服务生,她听说这是一个专门接待美国兵的娱乐城,顾客给的小费都是美金,收 入相当不错,就去报名。招聘服务生的所谓考试,主要看姑娘是否漂亮,能否对答 如流,会不会说简单的英语。这几个条件,她当然都具备的,所以经理一见她,就 很满意,当时就拍板录用了。 这种风月场所,最容易毁女孩子。安芬只贪图在这里干活儿挣钱多,却没想到 自己会陷进这个吃人的陷坑里。她是个纯情少女,刚出校门,涉世不深,哪儿知道 社会的复杂,人心的险恶?她以为只要自己坐得正,行得正,就能够做到出污泥而 不染,什么也不怕。没有想到只在俱乐部干了半年多,就上当受骗了。 有一个美军中尉叫林克的,不过才二十五六岁,长得少年英俊,风度翩翩,常 到俱乐部来喝咖啡跳舞。他一见到安芬,就喜欢得了不得,从此天天来,来了就找 安芬。经常是天不黑就来,一直要坐到半夜里俱乐部关门,这才主动用他的吉普车 送安芬回家去,表现出一副倾心相爱,穷追不舍的模样。 那时候,那空沙旺街上还很少有汽车。如今每天晚上有人用汽车送安芬回家, 不但她自己喜孜孜的,连姐妹们都很眼馋。也有人好心地提醒过她:这些美国少爷 兵,到俱乐部来,无非是寻求刺激找乐子,绝不是找妻子来的,要她当心别上当。 可她自己却认定:“来这里胡闹的美国兵多了去了。只有林克跟别人不一样。他一 来,只坐着规规矩矩地喝咖啡,最多跳跳舞,从来没去赌过,更没找过伴宿女郎。 他是一心爱我的。他天天晚上送我回家,也没对我怎么样。他对我起过誓,他说他 很快就要复员了。复员的时候,就带我到美国去,和我结婚。” 姐妹们见她如此痴心,也不便多劝。说多了,她还以为人家眼红呢。 终于有一天半夜里,吉普车没开到她家,而是开到了一家旅馆的门口。他嘻嘻 地笑着,要她跟他进旅馆。她生气,她发火,这个少爷兵却任凭她打任凭她骂,反 而一本正经地说:“那么多天了,我只爱你一个,你还看不出来么?我是不会骗你 的,倒是我怕你会变心,所以我要你用行动保证。” 安芬究竟年轻,经不住林克的软磨硬泡,何况她确实爱他,听他说的似乎也有 道理,心就软了。最后终于被他连拉带劝地拥进了旅馆。 从此,两人经常双宿双飞。安芬感到十分幸福,也很满意,觉得自己这一生有 靠了。 几个月以后,也就是1947年的春天,安芬怀孕了。她很高兴,可又很着急,要 林克赶紧办理结婚手续。林克也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告诉安芬说:“太巧了, 正好今天我得到集中曼谷的命令,这是因为我服役期满,要给我办理复员手续了。 你等着,我办完了手续,就来接你。” 这一夜,两人恩恩爱爱地度过了一个值得纪念的夜晚。第二天,林克果然与战 友们上了火车,开走了。 糟糕的是:林克这一去,就没回头。不但人没回来,连一封信也没有。安芬的 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她不愿在俱乐部丢人现眼惹人耻笑,只好请假在家里坐等消息。 看看过了半年,她实在等不下去了,只好挺着个大肚子厚着脸皮找到美军军营去。 接待她的军官是个上校,人倒挺和气的,问清楚了事情的经过,哈哈大笑地说: “傻姑娘,你上当了!你还在这里等林克回来跟你结婚哪?这小子可真会骗人, 他跟你说是到曼谷办复员手续去了?告诉你吧,他调到台湾去了,不会回来了。你 就死了这条心吧,别再等他啦!” 她哭着回了家。心里还有些不相信,以为是那个军官跟她开玩笑。但是残酷的 事实是:直到她生下孩子来,林克依旧没有任何消息。 生的是个男孩儿。模样儿跟他父亲别提有多么相似。安芬爱得了不得。可是她 终究是个“未婚姑娘”。她虽然在“美军俱乐部”工作,但她不是舞女,更不是伴 宿女郎。她是正正经经的服务生。她的职业是干净的。尽管生过孩子,可她才十八 岁,她还要在别的地方寻找工作。她还要寻找第二次幸福。她不能带着个儿子,暴 露她“未婚妈妈”的身份。因此,她只能把孩子交给她苦命的妈妈替她扶养。 为了纪念这个美国军官,她让孩子用父亲的名字,用母亲的姓。所以这个儿子, 就叫做林克·蓬。 母亲是个厚道人,没多说什么,更没责备女儿。她默默地担负起扶养这个孩子 的责任。按辈份儿,孩子是她的外孙,但是她只能让孩子喊她“阿妈”。 转眼七年过去,小林克跟邻居的小伙伴们一起上了学。头一年,同学并没注意 他有什么不一样,大家在一起玩儿得很高兴。到了四年级的时候,他已经十一岁, 不但个子明显地比同龄人要高出许多,他的白皮肤和蓝眼珠子、高鼻梁,更惹同学 们注意。 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喊出来的,总之是不久以后,只要他和同学们有口角,同 学们就骂他“杂种”。 “杂种”这两个字,实在太难听了。随着年龄的长大,知识的提高,他也意识 到自己一定不是泰族人的血统。他回到家里,哭着问“阿妈”:为什么他没有爸爸; 为什么他和姐姐的皮肤颜色不一样。他要求“阿妈”告诉他,他的爸爸究竟是谁。 “阿妈”拗不过他。再说,孩子大了,这些事儿,也该让他知道了。于是“阿 妈”流着眼泪,把安芬被骗的始末经过,大体上跟他说了一遍。 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对自己那么亲这样好的“姐姐”,原来竟是自己的亲妈 妈,而眼前这个“阿妈”,则是他的亲外婆! 下一次“姐姐”回家来的时候,他一头扑进她怀里,大哭着喊了一声“妈妈”。 安芬已经有了她的第二次幸福。第一次幸福没有抓住,让它像小鸟儿一样飞走 了;这第二次幸福,可无论如何不能再让它飞走哇!她搂着儿子,哭得泪人儿相似。 但是她不能认这个亲生的儿子。她哭着求自己的儿子,只要心中知道她是他亲娘就 可以,千万不能再喊出这个“娘”字来,不然,她的这个尚称美满的家庭就要破裂。 儿子很懂事地点点头,没有谴责做娘的。 他是个有心人。既然自己也有爸爸,为什么不去找自己的爸爸呢?他根据外婆 和妈妈的叙述,给曼谷的美国大使馆写了一封信,详细说明他爸爸大林克在那空沙 旺的时间、地点及所担任的职务,要求大使先生帮他找到爸爸。 一个多月过去,大使馆的回信终于到来。信中说:林克中尉于1950年从台湾调 到朝鲜战场,在作战中不幸阵亡了。由于美军在东南亚各地所留的私生子数量众多, 又无法确证生父是谁,因此美国政府对于这一类“美裔”,一般采取不介入政策。 如果申请人确实能够提出有力的证据,大使馆也可以帮助与美国本土的当事人或其 家属联系。只要当事人或其家属愿意认领,大使馆也可以提供方便。等等。 林克听说自己父亲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心就凉了。如果父亲还在,如果父亲 还肯认他这个儿子,他愿意远走美国,省得在这里当“怪物”,被人奚落。如今父 亲已经故去,即便爷爷、奶奶肯领养,还有什么意思呢?何况那样一办理,还得把 母亲的隐私抖落出来。他很同情他母亲,不愿让母亲的伤疤上再流一次血。 他放弃了寻找父亲的打算。但是他的心灵,却从此开始扭曲了。 在学校里,同学们看他是个怪物,疏远了他;他也觉得自己与众不同,逐渐疏 远了同学们。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再也不与别人吵架,处处地方都忍让三分。 就是有人在背后甚至当面骂他“杂种”,他也不与人家计较。 就这样,他勉强坚持到中学二年级,一天,他终于跟外婆说: “阿妈,我不想上学了。” “不行,怎么说也得把中学上完。”外婆直摇头。 “我实在支持不下去了。他们都笑话我,不理睬我。”他眼泪汪汪的,快要哭 出来了。 “唉,实在不想去,那就算了吧!” 其实他外婆也知道他在学校里受歧视,受委屈。反正她知道这个孩子也不是读 书的材料,多读一年,少读一年,其实也没多大分别,就答应让他辍学,到她的面 摊上帮着煮面条,端面条。 一晃,又过去三年。林克十八岁了。他在外婆的面摊上从下手变为上手。面摊 在他的参与经营下有了起色。他在胡同口租了一间小铺面,把面摊扩大成面店。泰 国雨季多雨,露天的面摊,一年中至少有三四个月开张不了;有了铺面,刮风下雨 的日子也可以照常营业,到他的面店来吃面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渐渐地,有许多混 熟了的顾客,就与他交上了朋友。 这些朋友中间,有一些是黑道中人。与林克关系最好的,是一个叫苏冯的青年。 他比林克大五六岁,林克叫他为“大哥”,他叫林克“兄弟”。两人关系日见亲近。 他常常深夜带一些人到面店来,以这里作为聚会之所,谈论一些黑道中的事情。他 们都拿林克当自己人,谈论黑道上的事情,从来不背着林克。 渐渐地,林克对黑道上的事情,也感起兴趣来。有一次,苏冯对他说:“你如 果肯少赚几个钱,跟我们出去走走,保证你大开眼界。”这对林克来说,当然是求 之不得的事情。终于有一天,他把面店扔给了外婆一个人去管,自己随着苏冯见识 世界去了。 他随着苏冯先到本地的妓院、赌场、酒家去走动走动,又到大城和曼谷的娱乐 场所转了一圈儿。他这才发现:世界原来有这样大,赚钱的路子原来有这样多!他 又发现,不论苏冯走到什么地方,都有人殷勤招待,根本不用他花一个钱。林克傻 呵呵地问他这是为什么,他耸耸肩膀,自豪地说: “你出来混混,时间一长,你就会明白的。这个社会,现实得很:你比他们凶, 他们就服你;你比他们悚,他们就欺你。” 通过苏冯的介绍,林克先后认识了许多黑道中的人物。使林克最欣慰的是:所 有道儿上的朋友们,人人都跟他很亲热,绝没有一个人因为他的肤色、面形与众不 同而轻视他,取笑他。他们亲切地叫他“大鼻子林克”,并不含有侮辱的意思在内。 他见黑道中几乎人人都有外号,朋友们都这样喊他,他也默认了。 1968年6 月8 日晚上,那空沙旺最大的一家百货店老板德朗,关上了店门正往 家走,在一个僻静的地方,突然被四个蒙面人绑架了。当夜他家里接到一个匿名电 话,说是德朗欠下了三十万赌账,如今被扣作人质,要家里在三天之内准备好现金, 三天之后送到什么地方赎人,听候通知。 德朗是一个很规矩的买卖人,从来不涉足赌场、妓院,怎么可能欠下如此巨额 的赌账?是为绑票敲诈,当无疑问。因此家里人一面连连答应,一面悄悄儿向警察 局报了案。 第三天,德朗家属又接到匿名电话,要求把三十万现款由一个人送到指定地点, 如果发现有警察,立即撕票。 送款去的,是一个化了装的刑警队队长,另有多人在隐蔽处掩护。经过斗智斗 勇,苏冯等四人当场被捕。 在审讯中,这四个人的口供倒是一致的:事先,他们在林克的面店里策划好, 然后付诸行动。因此,这件绑票案,林克虽未参与其事,也是知情不举者,按律应 该同罪。 其实,林克当时并没有参与策划,也还没加入他们的帮会,只是知道这件事情 罢了。如果他勇于承认,按“知情不举”罪定案,最多不过判两三年的刑。可是朋 友们包括苏冯的手下,都劝他赶紧逃。他听从了错误的劝告,踏上了逃亡之路,这 第一步就迈错了。 一个潜逃的罪犯,如果逃到深山老林里,隐姓埋名,从此老老实实地靠劳动为 生,自食其力,静等风声渐渐过去,倒也还是一条权宜之计。但他不想离开妈妈和 外婆太远。他既要逃亡,又希望经常能够见到自己的亲人。尽管他只有一个人,但 是要生活就得有金钱,在城市里,没有钱是无法生活的。于是他再次听从了黑道中 朋友的劝告:身怀武器,去敲诈、抢劫。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第二步, 又走错了。 有道是“盗亦有道”。林克的想法是:如果我去强抢平民百姓的财物,那是犯 罪行为,如果我只对黑道下手,这“黑吃黑”的行当,总不算犯罪吧? 于是他把目光瞄准了赌场的老板。他认为:赌场老板的钱,是可以取的。“妓 女赚钱,还要跟人家上床呢;开赌场的,赚的全是黑心钱,取之何妨?” 他当然也知道,凡是开赌场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在地方上要没点儿势力,在 黑道中要没点儿手段,也别想吃这一行饭。但他牢牢记住苏冯的那句话:“你比他 们凶,他们就服你。”于是,他只好玩儿命一博了。 他从朋友那里借来一支手枪,开始他的第一宗买卖。成败在此一举。 他选定了一家赌场。深夜十一点,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找到老板,先亮字 号: “我是大鼻子林克。我在跑路。身上不方便,请借我五万。” 黑道中人,对犯罪的消息特别灵通。老板已经知道他的来历,不敢得罪,先客 客气气地敬烟递槟榔,然后叹苦经讲价钱: “久仰大名啦!都是一条道儿上的兄弟,一家有难,自当大家帮助嘛!只是兄 弟的摊子小,生意也不好做,手底下还有一帮小兄弟要吃饭,日子确实不好过哟。 这样吧,我送你两万,你先用着。留条后路,咱们后会有期。” 林克懂得,这第一脚要是踢不出个响屁来,往后的买卖就不好做了。他脸色一 沉: “五万,一个钱也不能少。”说完,掏出枪来,对天花板就是一枪。枪还端在 手中,枪口余烟未尽。“你给还是不给?痛痛快快给句话。我在跑路,不能久等。” “实在是手头没那么多。今天先给两万,明天给你补齐,怎么样?”老板哭丧 着脸,还想对付。他也知道,只要把这个瘟神对付出大门,他明天是不会再来的了。 林克也不是傻瓜,他知道老板行的是缓兵之计,没再理睬他,对准赌台,连放 两枪。赌具飞起老高,赌徒们大惊失色,但没一个人敢动一动。 老板知道今天碰见亡命徒了,没办法,从柜台上提来了五万铢,苦笑着双手捧 了上来。 林克把钞票塞进口袋,一声“多谢了”,转身就走。 幸亏没发生枪战。赌场里谁也不知道,他的枪里,只有五发子弹! 他拿到了钱,先买一支好枪,买足了子弹,再给外婆送一些去,然后就到乡下 找一家高脚楼一眯,不到床头金尽,不出来做第二笔买卖。 他这头一脚,果然踢响了。从此南北这条线上的赌场,只要他进去说一声“我 是大鼻子林克”,要多少给多少。不过他从不多要,以三万五万为度,也不频繁作 案,以够开支为度。他不拉帮结派,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也没有一定的 住所。他既不抢人地盘,也不挡人财路,更不向买卖人敲诈勒索。他只认定了赌场 一处,吃的就是赌场一家。他曾经放出话来:“我向朋友们借钱,只为生活,绝不 是跟道儿上哪一位朋友过不去。懂道理的,大家客客气气,不懂道理的,可别说我 不讲义气。我是个亡命徒,生死早就置之度外了。” 赌场老板怕他突然来搅场,扫了赌徒们的兴致,坏了赌场的财路,于是有的干 脆给他定了“例规”:每月向他纳贡,有的一次性付他三万两万,买个消停。 有个老板耍小聪明,给他开了张五万铢的空头支票,到期却取不出来。他冲进 赌场,把支票往赌台上一放,什么话也不说,向支票连开三枪。老板连连赔罪,赶 紧捧出五万现金来。但他依旧连连摇头。老板无奈,再加五万。他还是摇头。一直 加到了十五万,这才扔下一句“下不为例”,扭头走了。 这是他“要价”最高的一次。从此再没人敢跟他耍花招儿。 “万字儿”叫响以后,他很少亲自出现在赌场上。瞄准了哪一家,只要打一个 电话过去,说声: “我是大鼻子林克。找你们老大说话。” 多数赌场的老板只要一听“大鼻子”三个字,都会很客气地过来应酬。当然也 有一些老板不愿直接与他打交道,让手下人回断: “我们老板不在。” 碰见这样的情况,他也很干脆: “告诉你们老大,我要三万,明天晚上十点,我派人去取。” 第二天,一个小孩子准时到达赌场去取款。老板要是明白,赶紧准备三万交给 这个孩子,什么事情也没有;如果不明白,扣留了这个孩子,孩子是临时在街上雇 来的,他只知道进来找谁拿一个口袋,别的什么也不知道。而下一步,等他亲自登 门,那可是拿出六万来,也不可能打发他了。 尽管他居无定所,可他手头总有十几万到二三十万的现金可供他支配。他有了 钱,从来不嫖不赌,也不大吃大喝,最大的嗜好,就是买武器和防护用具。这是他 做买卖的本钱。他已经有了两支好枪,一支还配了消声器,另外还有一支双管霰弹 猎枪、两件防弹背心、好几个手榴弹。 他当然也想念母亲和外婆。他太孤寂了。可是妈妈已经有了另外的家,他怕影 响母亲的家庭,从来不去找她。除了母亲到外婆家母子才能偶然相遇一次,平时轻 易见她不着。十分想念妈妈的时候,也只能给她挂电话。他觉得听到妈妈的声音, 自己就不孤寂了。做母亲的,也曾经不止一次地在电话里向儿子表示歉疚,但他都 劝母亲不要这样说。母亲没有错,错的是父亲。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从窗户里 溜回家去,突然扑进外婆的怀中,哭喊一声“阿妈”,以解他对亲人的渴念。当然, 临走的时候,他总要给外婆留下一大把钱;外婆则总要再三嘱咐他: “崽呀,你这样躲躲藏藏,四处流浪,总不是办法呀!你又没去绑票,说清楚 了,也就没事儿了嘛!你快去自首吧!要是被他们抓到了,反倒说不清楚啦!” “阿妈,这些我都知道。” “那阿妈陪你到警察局去自首吧!” “那倒不必了。我自己会去的。” 尽管每次见面,每次都要说这样的话,可每次他都下不了这样的决心。一方面 他怕进了警察局就出不来,一方面他也觉得这样“飘”着挺不错,来钱挺容易的, 生活挺舒服的,警察局好像也没在用全力搜捕他。 警察局当然不会忘记他,放过他。搜捕他的网,实际上早就张开了。 事情是在他“定居”以后。以前,他是到处打游击,主要住附近的村寨,即便 留下蛛丝马迹,等到人家发现,他早已经溜之大吉。后来,他自我感觉警察局也不 过就那两下子,也许,早把他的案子给忘了。于是他的胆子大了起来,在离城不远 的地方,租了一座上下两层的小房子。楼下按一般西方习惯布置成小客厅的样子, 楼上是卧室。他白天在家里睡觉,晚上出去活动。家里就他一个人,也不做饭,大 门老关着,因此引起了邻居的注意,就有人把情况反映到了派出所。警察根据群众 反映,觉得此人像是林克,就通过房东深入了解。从房东的口中证实房客是个大鼻 子、蓝眼珠、白皮肤的人,更加相信判断正确,就把情况反映到刑警队。刑警队队 长亲自下来蹲点,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了解,果然见他晚上戴着墨镜出去,有时候抱 着许多食品和物品回来,有时候一直到半夜里才回来。从外形看,基本上可以肯定 他就是林克。彻底掌握了他的活动规律以后,于是报告上级,做出了拘捕他的决定。 警察局局长还特别指示:如果林克开枪拒捕,格杀勿论。 行动定在某日上午进行。因为白天他肯定在家。一早,警方就动员四周的邻居 悄悄儿疏散开,以免万一发生枪战的时候招来池鱼之灾。 有一件事情警方忽略了:郊区的居民,养狗的很多。当25名刑警在队长的带领 之下刚进入警戒区,一只狗狂吠了起来,引起了众犬的“共鸣”,群起而吠。犬吠 声惊醒了熟睡中的林克,他发觉情况有异,从窗户后面往下一看,四面都是全副武 装的警察。他知道:自己所担心的那一天,终于来到了。 面对围捕,自己该怎么办呢?举起双手,面不改色地走出去,可以避免一场战 斗,但是太“窝囊”了。这与他在赌场要钱时候的“英雄气概”极不相称,传了出 去,一世“英名”就要从此扫地。他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血债,只要不拒捕,判死 刑的可能是没有的。如果能说得清楚,按“知情不举”加上“潜逃”判罪,也不过 十年八年的事儿。问题是释放以后,又怎么在黑社会混?于是他产生了“侥幸”心 理,想凭自己的本事加上地形熟“闯一闯”,万一闯得出去,从此远走高飞,不再 在那空沙旺附近转悠了。即便闯不出去,中弹而亡,也不过“二十年后又是一条”, 没什么了不起的。既然吃上了黑社会这碗饭,就不能怕死嘛。 这样一想,他倒真的“英雄”起来了。他穿上防弹背心,穿上橡胶的球鞋,掖 上两枚手榴弹和两支手枪,把子弹带斜背在肩上。一看前门布满了警察,他先用双 筒猎枪往下打了两枪。这两枪,他没往人群中打。不然,那霰弹扩散开来,肯定会 有许多人受伤的。他只是把警察吸引到大门前面来。两枪之后,趁警察们躲避的工 夫,他从后窗户先跳到邻居的房顶上,再跳到房后的胡同里。他双脚刚落地,听见 背后有人喊“站住”,他朝背后随便打了一枪,急忙就往胡同口跑。 胡同口外面,当然有许多警察守着。见他从胡同里窜了出来,几支枪一齐对准 了他。他困兽犹斗,掏出一枚手榴弹来,用牙一咬导火索,向警察们扔去,转身就 向胡同里面跑,想从胡同的另一个出口突围而逃。万幸,这枚手榴弹受潮了,没有 引爆,警察们立即趴下,并众枪齐发。他虽然穿着防弹背心,躲过了致命的几枪, 有两枪却打中了他的大腿。他倒下了。 这时候,胡同里那个警察追了出来。见他已经倒地,勇敢地扑了上去,想把他 活捉。如果林克最后克制一下自己,就此认输,束手受擒,后果也许还能稍微好些。 但他杀红了眼睛,朝扑向自己的警察在咫尺之内连开两枪。人家没穿防弹背心,子 弹洞穿心脏,当时毕命,尸体压在了他的身上。 这个英勇的警察,是刑警队的队长。 趁此时机,几个警察同时跃上去,制住了林克。 两副担架,抬走了一死一活两个人。 林克被抬进了警车,这才看见自己的外婆就站在路边,哀哀哭泣。她是被刑警 请来,打算让她向林克喊话的。可惜情况变化太快,还没来得及让老太太出面喊话, 战斗就打响了。 林克这时候才想起:悔不该不听外婆的话,及早去警察局自首。如今是一切都 晚了。 林克被捕以后,尽管外婆四处奔走,四处陈情,但是即便不算他与苏冯的那件 案子,单是他拒捕杀人,也无法赦免了。 法律是无情的,三个月以后,林克被执行死刑。 马哈讲完了这个故事,大家都为林克的结局惋惜。昭维说: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林克因为从小失去父爱,又由于少年时期同学们对混血 儿的不理解、不同情,造成他心理畸形发展,以致后来黑社会分子乘虚而入,对他 不加歧视,他就引为知己,终于深陷泥坑而不可自拔。其实,凡是罪犯,都有造成 其犯罪的客观原因。犯罪学的研究,只是从另一个角度杜绝社会上犯罪的数量。而 对犯罪者本身来说,最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当然,还要排除官逼民反这一类特 殊的‘被动因素’。对林克来说,如果逃离那空沙旺,不以黑吃黑为职业,他的结 局,也许不至于这样悲惨吧?” 昭维说到这里,好久没有吱声的托钵僧一声“善哉”,插话说: “善心与恶念之间,远则关山万里,近则间不容发。只要入我门中,放下屠刀, 即可立地成佛。此即我佛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者是也!林克离家脱逃,如 果心存善念,看破红尘,入寺为僧,按照我佛‘一入空门,即成隔世’之说,诸般 烦恼、罪恶,皆可解脱。惜哉!惜哉!” 努丹则对林克的犯罪诱因不感兴趣,对老和尚的说教更加不以为然,而是缠着 马哈盘根问底: “马哈叔叔,您讲了半天故事,还没有说清楚黑社会中的人是不是都有帮有派 这个问题呢!” “我先问你:林克算不算黑社会中人?”马哈反问。 “他自称‘黑吃黑’,他要是不黑,怎么吃黑?” “那么我再问你:他有字号吗?” “不是叫‘大鼻子林克’么?” “那是他个人的外号,不是帮派的字号。” “他不算苏冯那个帮派的?” “当然不算。别看苏冯把他引进了黑社会,可他还没有进入苏冯的那个帮派。 在黑社会中,进入某帮某派也不是一句话就算的事儿。简单的,要当众拜师傅或拜 大哥,复杂的,还要开山堂先拜祖师爷。林克虽然已经出山来‘替天行道’了,可 他是个独来独往的独行大盗。他是黑社会的组成分子之一,与黑社会中别的帮派也 有联系。但他自己没有帮派。这不是答复了你问的那个问题了么?” 努丹歪着脑袋想了一想,不由得自己也抿着嘴笑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