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庭辩论 一关关了一个多星期,一直没有人来提审。杜重石估计是自己写的“交待材料” 没有被审判员所通过,所以还要继续“锉其锐气”,等到真正“蔫儿”了,再来收 拾他。 到了10月中旬,大概是审判员觉得“是时候”了,终于让民警来把他提到法庭 上去审问取供了。 法庭上坐着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男的穿着藏青毛毕叽中山装,女的戴一副 近视镜。瞧那架势,男的是审判员,女的是书记员。后来从判决书上得知,这个男 的叫戴骏书,是上海市黄浦区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女的叫范顺英,同庭书记员。 还没有正式进入审问程序,戴审判员就把杜重石交上去的材料扔了下来,绷着 脸说:“这个,不行。拿回去重写。要写你的罪行,不是要你写丑表功的自传。” “我没有丑表功。我写的全是事实。希望法庭调查。” “你写的都是事实?你就没有一点儿罪?那不是政府把你逮捕错了吗?老实告 诉你,你的所作所为,你所干过的危害人民的罪恶勾当,材料都掌握在我们的手里, 你无法狡赖的。” “我没有狡赖的必要。我只是凭事实说话。” “我看你并不傻。聪明人,就应该学得聪明些。” “我不聪明。要是我真聪明的话,就不会到这里来了。” “不管你聪明不聪明,你都应该懂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政府是 绝不会让一个坏人逍遥法外的。你首先必须端正态度,把交待材料写好,再提审你。” 说完,也不再听杜重石的分说,收起桌上的卷宗来,与女书记员一起走了。 民警把他押送回监房。他知道,一进了这个门,想要很快地就出去,那是不可 能的了。既来之,则安之,铁下了一条心,不再写任何材料,且看他怎么审问。 不料第三天就又提审了。一上堂,戴审判员就问:“交待写好了吗?” “没再写。再写也和上次的一样。” “还是和上次的一样,我怎么定案?”他一拍桌子,怒气冲冲地说。 这句话是他冲口而出说出来的。却正好说出了他内心的“天机”。原来,他不 是来审理案件,而是来“定案”的,也就是要从犯人写的交待材料里面找出几条他 认为“相当的”,“差不多的”罪行来,足以作为他写判决书的依据,然后一宣判, 案子就了结了。这种工作方法,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先进审判员”总结出来的经验, 还是哪一所政法学院的名教授发明出来的审讯法,总之是高明之极,又省事之极。 从他上一次提审说的“难道政府逮捕你逮错了吗”,就说明他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一 个审判员所应有的最低标准:是非感。他不懂得一个审判员的首要工作是甄别被告 是否有罪,然后在有罪的基础上适当量刑。五十年代之所以会造成那么多的冤假错 案,审判员不懂得甄别有无罪错,单纯相信凡是送来的、抓来的就一定都有罪,也 是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这种简单化的审判方式,碰见杜重石这样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人,他除了继 续关、继续饿之外,可就没有办法了。 今天,戴审判员也许是因为两庭下来没有一句可用的口供,有些于心不甘,倒 没有采取“饥饿审判法”,而是想凭自己本事从杜重石的嘴里掏出几句有份量的口 供来,因此没有像上次那样拂袖而起,宣布退庭,而是一边翻阅着案卷一边信口而 问。正因为他没有任何准备,翻了半天档案,也抓不住重点,只好看见什么就问什 么,所以提问也是杂乱无章的: “你是不是担任过伪二十军司令部秘书、二十军驻沪办事处主任、二十七集团 军驻成都办事处副处长、四川省会警察局总务组组长和调查组组长、川康绥靖公署 参议这些伪职?” “我于1938年冬离开延安,1939年春到成都,按照毛主席和陈云同志的指示, 打进川康军政界从事地下工作。在成都担任过二十七集团军第二十军驻蓉办事处处 长,不是二十七集团军驻蓉办事处副处长。当时任二十七集团军驻蓉办事处处长的 是肖寿眉,不是我。我在四川省会警察局当的是事务主任,是专门负责对外交际的, 不是你说的总务组组长、调查组组长。可见你掌握的材料,连我的基本历史都没搞 清楚,只有我在川康绥靖公署当参议这一项算是说对了。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所有 这些伪职,都是我为了工作需要才取得的‘掩蔽体’,不是我的真正职务。我的真 正工作和身份是地下党员。我离开延安的时候,当时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陈 云同志对我说:在国统区工作,就像上战场一样,要有战术上的掩蔽体和保护色, 我担任国民党军政机关的职务是为了取得公开活动的身份,也就是我在川康地方军 政人员中做统战工作、为实现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所需要的保护色。至于我在二十军 当秘书和驻沪办事处处长,那是我去延安以前的事情。” 戴审判员被噎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不过依旧端着架子,继续审问:“就算你 担任伪职是为了工作需要,可你在担任伪职期间,做了许多危害人民的事。你开广 厦饭店,剥削劳动人民,你与流氓袍哥合组‘蜀德社’,包庇烟赌、私设刑庭,可 有此事?” “我开广厦饭店,是为了筹集活动经费。我从1939年离开延安一直到1949年建 国以后,这一段时间我根据党中央指示在四川工作,可我没领过党的一分钱经费。 所有活动,都是我自己筹集的资金。至于与黄瑾怀等人组织袍哥团体‘蜀德社’, 那是按照毛主席的指示‘旧瓶可以装新酒’,利用袍哥作为保护色,利用茶馆里摆 龙门阵和出版袍哥刊物来宣传抗战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说我‘包庇烟赌’,那是 国民党的特务机关报《扫荡报》对我的诬蔑,目的是为了抓我坐牢师出有名。至于 说我私设刑庭,连国民党的特务机关报都不敢这样说。作为新中国的司法机关,拿 国民党特务机关诬陷我的话作为证据,甚至没有任何根据,就给我揞上私设刑庭的 罪名,请问我私设刑庭打了谁了?给谁用刑了?” 这时候,戴审判员回过头去,跟范书记员嘀嘀咕咕地耳语了一阵,又在她的记 录上指指点点,意思似乎是叫她不要记录某些话。杜重石没有理他,继续说:“我 本来是共产党员,1950年是我自己自动脱党了。不过我现在还是民革成员,毛主席 说过,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友党,你们逮捕我之前,至少应 该通知我们民革组织……” 戴审判员打断了他的话,撇着嘴十分蔑视地说:“什么长期共存,我们柯书记 就说:民革成员都是化了装的牛鬼蛇神,只能短期共存!” “什么话!”杜重石不由得气愤起来。“是柯庆施说的民革成员都是化了装的 牛鬼蛇神吗?我可只知道民革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统一战线中的民主党派之一。 要照柯庆施的说法,难道共产党领导的都是一批牛鬼蛇神吗?” 这句话厉害,戴审判员自知失言,急忙圆场:“我没说民革组织是牛鬼蛇神, 我是说:像你这样的反革命是化了装的牛鬼蛇神。” “我不是反革命,也不是历史反革命。解放后我没有任何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行, 解放前我接受党的派遣在白区工作,所有的伪职都是保护色,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你这是强词夺理!”戴审判员理屈词穷,发火儿了。 “你才强词夺理呢!要是做地下工作的人凡是担任过伪职的都要算反革命,谁 还敢做地下工作?” 这一反问,噎得戴审判员更加语塞,脸红了半天,最后忽然态度温和起来,轻 声细语地说:“杜重石,不管你过去如何为党工作,现在你总是右派分子吧?凡是 右派,可以证明过去参加革命都是投革命之机。你不要再丑表功了。当前的问题是 你向人民低头认罪,要从你今天的立场联系你的历史。如果你坚持反动立场不改, 自绝于人民,不但对你没有好处,对你妻子儿女也没好处。你难道打算就这样在拘 留所里耗下去吗?你不想跟你妻子儿女见面吗?你不想早日结案,早日改恶从善, 从新做人,与妻子儿女团聚吗?告诉你,想在这里泡,是泡不出去的,唯一的出路 就是认罪。只有你认罪了,我才能说你认罪态度良好,从轻发落,少判你几年刑。 你死硬到底,只能换来重判。到那个时候,你可后悔都来不及了。” 这几句话,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攻心为上”,是审判员利用犯人想念家属、想 到劳改大队去吃一碗饱饭、想争取早日结案早日释放早日与家人团聚的心思而进行 的“攻心战”。对于这种战术,杜重石不是不懂。可是目前的处境,不是他和审判 员平等地讨论某个问题,而是审判员必须找出他有罪的根据来,才好判刑,才好结 案。在那个年代,审判员办案是有偏颇的:两个老百姓打官司,可以判断原被告谁 是谁非,如果是单位里送来的犯人,原告就是单位,就是党组织,因此审判员必须 与单位的观点一致,这才叫“站稳立场”,如果给被告辩解,证明被告无罪,那就 叫“立场站到敌人方面去了”。“给敌人辩解”,这是任何一个审判员都害怕的帽 子。因此,杜重石的案子,幻想戴审判员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帮他辩解,等于是痴人 说梦。他说的“唯一出路就是认罪”,在这样的前提下虽不是至理名言,却是铁一 般的事实。 想通了这样的关系,杜重石鄙夷地瞥了戴审判员一眼,轻蔑地说:“好吧,为 了你早日结案,也为了我早日见到老婆孩子,你叫我怎么认罪,我就怎么认罪好了。” 戴审判员说了几句攻心之言,就感化得这个顽固分子承认有罪,不禁喜形于色, 他一面示意范书记员如何写这“罪行供状”,一面居然露出一丝从来也没有过的笑 意,略带埋怨地说:“真是的,早想通了,该有多好!” 书记员把供状递给杜重石过目,他看也不看就画了押。在这样的状况下,你爱 怎么写就怎么,还有什么可商量的呢?他们满意地退堂了。 第二天中午,第三次提审。这次倒是真快,审判员和书记员都在桌子后面站着 “立等”,一见杜重石提到,先说了两句“开场白”:“你的案子,现在正式宣判。 如有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后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然后把判决书 读了一遍。 判决书前面的罪状之类,杜重石也无心去听,只注意后面的判决:判处有期徒 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他仰天哈哈一笑:“我用五年生命,来换取与亲人一 见,来换取到劳改大队吃一顿饱饭,值了,值了!” 审判员在获得他不再上诉的诺言以后,把他押回监房。他感到肝胆俱裂,似有 切肤之痛,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按照党中央毛主席的命令到白区去开展工作,居 然也会变成是“反革命”的罪行,十年辛劳,十年奋斗,换来的竟是五年徒刑,不 多,实在是不多见的千古奇冤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