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书蠹坑作家 冷 燕 首都出版界奇闻:燕山出版社把作家的稿子卖给书商,书商付了书号费却印了 非法出版物;赚足了钱的书商逃之夭夭,作家的稿费拖了六年无人支付。 一、传奇作家,书也传奇,人也传奇 作家圈内,大都知道北京有个写传奇小说的畅销书作家吴越。他写的是传奇小 说,他本人的经历也许比传奇小说更传奇。《家庭》杂志去年十月号上张扬写的 《作家吴越和他的三个同名女儿》,先后已经有十几家报刊转载,我这里就不再多 说。 他本来是研究语言文字的,由于历史的误会,劳改了23年之久,在狱中先是继 续研究浙江方言、编写世界语大词典,“文革”期间,所有参考书全被抄走,就改 行写不需要任何参考书的小说和诗歌。历时六年,三易其稿,居然偷偷儿写成了一 部180 万字的长篇历史传奇小说《括苍山恩仇记》和一部3344行的长篇叙事诗《望 娘滩的故事》。1980年落实政策从劳改农场回到北京的时候,除了一床破棉被、几 件破衣服和一大堆书稿之外,简直一无所有,成了真正的无产阶级了。 1983年,他的小说和长诗分别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和宝文堂书店出版。特别是前 者,第一次印28万部,首发式第一天在王府井新华书店两个小时内卖出两千三百多 部,创造了该书店卖书以来单本小说日售量的最高记录;仅无锡一地,就销了五万 多部,两个月后第一版销售一空,立即开印第二版。两年内印数将近70万部,成了 中国青年出版社继《红岩》和《第二次握手》之后的最畅销书之一。 吴越在文坛一炮打响,接连几年来,除去中短篇小说不算,几乎每年都有一两 部颇为畅销的长篇小说问世。特别是在作家群中率先使用电脑从事文学创作以后, 有了先进的写作机器,有如插上了双翅,创作量直线上升。 吴越除了写文学作品之外,还总结自己学习和教学电脑的经验,写了许多电脑 教材,成了文学与科普的“双栖作家”。由于他写的电脑教材通俗易懂,第一本 《电脑打字普及教材》,就被《新闻出版报》评为1993年十大科技畅销书之一。他 教电脑,最多三天就毕业,不但京城许多知名作家拜他为师,外地专诚请他去教, 谁家的电脑出了毛病,一个电话,立刻登门检查修理,被作家们称为“电脑大侠”。 中央电视台有专题片《电脑大侠(上下集)》作过报道。 截至1997年年底,不算报刊上发表的中短篇,吴越已经写了文学作品700 万字, 电脑教材400 万字,语文工具书100 万字。由于他涉足科普读物的写作,离休以后, 又出任了中国科协主管的科学杂志《金秋科苑》月刊总编辑。 吴越出了这么多的书,许多人都以为他一定很有钱。他自己也苦笑着打趣地说: “如果我生活的港台,一定是汽车也有了,洋房也有了,小老婆也有了。但是有谁 相信:我的女儿都十八岁了,居然没有睡过自己的床,从小到大长期睡沙发!”不 错,走进吴越的家,所有的家俱,除了单位发的几个书橱之外,都是他从劳改农场 回来以后买的旧货,没有一件是“时髦”的;直到如今,他的老婆孩子,谁也没有 一件带金带银的首饰。 那么,他写了那么多的书,稿费都到哪里去了?除了早期出版的《括苍山恩仇 记》稿酬微薄:每千字只有10元,全部稿酬,用于安家之外,许多书出版以后,稿 酬让“书蠹”们给坑了。──这里所说的“书蠹”,指的是不法书商和个别出版社。 吴越写的传奇小说,以故事曲折离奇取胜,属于畅销书范畴,因此书商们都愿 意发他的书。北京写作协会有个叫赵怀政的,打着会长刘绍棠的旗号,从吴越处拿 去了两部书稿,印了好几万,到了结算稿酬的时候,人却不见了。找到北京写作协 会,秘书长说那是他个人承包,与协会无关,如今连协会也找不着他了。像这样 “单位出面,个人负责”而被谝的案子,吴越就碰见了好几起。下面这个例子,可 以说是最典型的,也是最少见的。 二、大声疾呼:主张改写古本小说 1985年,第一次全国历史小说座谈会在武汉召开。会上讨论了历史小说的创作 和继承等等问题。吴越的发言,集中在历史小说的如何继承上。他的主要论点,一 是民族共同语特别是文学语言必须规范,用明清文学语言写的古本小说,除了供专 家研究者外,一般读者阅读的版本,应该用当代规范的文学语言进行改写;二是封 建时代写的小说,其内容、观点难免与今天的社会主义思想范畴格格不入。因此他 在会上大声疾呼:从语言文字的规范着眼,从剔除传统小说中的封建迷信糟粕着眼, 希望作家们都来从事古旧小说改写这一“大工程”。 他的倡议得到了许多作家、学者的支持。当时的民间文艺出版社总编辑马振同 志不但同意他的观点,还打算调他到该社担任副总编辑,组织一批作家,专门从事 这一有意义的工作。 在这期间,他首先改写了《海上花列传》一书,并搜集前人的研究成果,写了 长篇“导读”和详细的注解。因为这部书被鲁迅评定为清末狎邪小说中的“压卷之 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一定地位,而该书用的是吴语方言对白,非吴语区读者看 不懂。 但是由于民协领导认为改写古旧小说这一工作不属于“民间文艺”范畴,马振 的设想落空,吴越也没去成民间文艺出版社,改写成的小说,只能暂时放在手头。 三、北京燕山出版社,把作家的稿子卖给了书商 吴越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同时也是中国俗文学学会的常务理事。关于他在改 写《海上花列传》的事情,会内的人大都知道。1991年初,学会借燕山出版社召开 学术讨论会,他的发言再次阐述了古旧小说应该改写这一观点,并把《海上花列传》 的改写稿交给俗文学学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陈文良同志(他是北京燕山出版社社长 兼总编辑)。暑假期间,吴越应邀去浙江出席文代会,等他回来, 才得知他的稿 子已经被燕山出版社以两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社会书社(法人代表潘希, 当时的地 址在北三环西路四号, 电话号码68419357)。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副所长刘峻骧,也是俗文学学会的副会长。 他不但知道吴越在改写《海上花列传》,也知道燕山出版社已经得到了北京市新闻 出版局同意此书出版的批文,就给陈文良写了介绍信,介绍他的儿子刘敬(当时在 社会书社工作)去与燕山出版社协商,希望把此稿转让给社会书社印刷发行。 当时吴越不在北京,陈文良也没打电话与他商量,就与社会书社法人潘希签订 了出版合同,收了潘希两万元管理费,并商妥稿酬由社会书社按国家标准及实际印 数向作者支付。 一般的情况,大都是书商向作家一次性付款收买稿子,然后向出版社买个书号 印书。像这样间接由出版社把作者的稿子卖掉的个例子,据说以前还没有过。 等到吴越从浙江回来,陈文良告诉他这件事情,并说:此书由出版社发行,印 数不过万儿八千,给二渠道发行,印数高,稿酬肯定也高。作家写书的目的在于出 版,印数和稿酬更是越多越好,事情既然由陈文良作主办了,而且是从作者利益出 发的,吴越与陈文良、刘峻骧又都是朋友,也只好表示同意。但他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必须用他的电脑磁盘出片,并通读清样;二、加上原书的全部插图共128 幅; 三、给200 部样书,作为磁盘录入的代价。 四、书商花钱买书号,为什么印的却是“盗版书”? 这以后,一晃半年,吴越根本没见到此书的清样,到了1991年的冬天,忽然从 书摊上看见《海上花列传(普通话改写本)》上下两册已经上市了。书是按照作者 的打印稿重排的,没用作者提供的磁盘出清样,印得极糟,纸张很次,版面难看, 错别字连篇。一部本来很有学术价值的书,生生地让书商给糟蹋了。吴越当即买了 两部,给陈文良送去一部,并质问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据陈文良说:连他这个社长, 也不知道此书已经出版。一问,才知道他们根本就没给社会书社开出准印证,版权 页上连出版社的登记号码都没有,因此此书属于非法出版物! 这事情办得可真怪!书商既然已经付了书号费,为什么不拿准印证就印书?这 不是把官盐当私盐卖了么? 用不着说,这中间肯定有文章。吴越拿了书去找刘敬和刘峻骧。刘敬的答复是: “我们除了交付书号费两万元之外,还给了总编室主任任德山‘好处费’七千元, 但是拖了半年,出版社迟迟不给准印证,责任编辑还要‘编辑费’两千元。潘希说 他们心太黑,是个填不满的窟窿,干脆不要磁盘和准印证,就用你的打印稿重新排 字印刷了。书是在大兴县印的,印了九万,版权上写的是六万。因为交‘好处费’ 是我一个人去办的,又没收据,潘希还怀疑我在中间做了手脚,我们俩吵了一架。 现在我已经离开了社会书社,有事你们找潘希去,不要找我。”刘峻骧的答复是: “儿子是儿子我是我,儿子的事情别找我。”糟糕的是:潘希一伙儿挣够了钱,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已经逃之夭夭,原地址找不到他们了。 于是此事成了“案子”一件,据陈文良说已经报了北京市出版局,但始终没有 下文。关于稿酬,陈文良答应立刻发稿,出一个正式版本,然后由出版社开稿费。 事情办成了这样,吴越除了表示同意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呢? 五、捅了蚂蜂窝,得罪了“书蠹” 出版社对这件事情采取了不闻不问政策,已经下落不明的潘希一伙儿却将此书 又重印了一次,由一个个体书商叫毛大魁的任总发行人在长沙大张旗鼓地发行。吴 越从一个到长沙进了此书的书店经理处得到了这个消息,立刻将毛大魁的地址告诉 了陈文良;此外还得知大兴县新华书店也从书商处进了货,不难找到潘希一伙儿的 下落。但陈文良总以“已经责成任德山办理”回复,而任德山则以“已经向北京市 出版局报案”回复,总之是谁也没有认真去办,所以事情虽然有了明显的线索,也 不去办,以致一拖一年,没有任何结果。 这一年中,吴越不下十次到燕山出版社催问稿件运行情况,任德山总说磁盘已 经下厂,清样很快就能出来。到了1993年6 月,吴越从燕山出版社出版部王丽同志 处得知:她根本没看见什么磁盘,也没看见有发稿单,任德山所说的“磁盘已经下 厂”,纯系谎言。 为什么会这样?其原因,就因为吴越这个书呆子把刘敬说的“给了任德山七千 元好处费”的话如实告诉陈文良了。那年月,出版社卖书号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一 个书号卖两万,在当时来说已经相当高了,再要七千好处费、两千编辑费,是太多 了点儿。吴越是个老干部,在监狱里关了二十多年,放了出来,还是按五十年代的 作风办事,听到这样的事情,当然要向陈文良反映。但是陈文良一方面一口断定 “任德山一分钱也不敢贪污”,一方面却把这话告诉了任德山和责任编辑黄殿琴, 以致任德山和黄殿琴先后打电话给吴越,一个骂他是“文痞”,一个骂他是“无耻 之徒”。──真是奇怪的逻辑:要求付给合法报酬的成了“文痞”,向法人代表如 实反映情况的倒成了“无耻之徒”,这世界还有好人走的道儿么? 原来是吴越无意中把他们两个给得罪了,难怪任德山态度暧昧,既不积极去解 决这件事情,也不积极出一“正版”,以作弥补。 六、出版社没钱付稿费,协议给书号抵账又赖账 事情陷入了僵局。吴越无可奈何,于1993年9 月第一次请律师,打算通过法律 解决。但考虑到都是朋友,在起诉之前,还是将此事通知了陈文良。陈文良说: “你这一告,我的社长肯定当不成了。”他要求吴越别告,答应一定尽快出一“正 版书”,然后正式支付稿费。吴越说:“我也不想打官司,就再相信你一次吧。” 他写好了起诉书没交法院,官司没打。 这以后,由陈文良亲自主持,燕山出版社的确积极筹备正式出版《海上花列传》 改写本。磁盘是由吴越亲自送去出校样的,一二三校也都由他亲自校对,胶片也由 他亲自核对,出版社也另外安排了一个责任编辑,打算发稿。但就在这时候,北京 市出版局对燕山出版社进行整顿,拖了半年,整顿结束,陈文良办了退休,由任德 山接任社长,而出版社从此不许再出小说,尽管胶片都制好了,《海上花》改写本 仍宣布夭折。 1995年,吴越多次向燕山出版社催讨稿酬,依旧得不到解决。当时燕山出版社 在朝阳区朝阳师范内,来回一次车钱就要50元,不但车钱支付不起,时间上更耽误 不起。万般无奈,只好委托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出面向燕山出版社交 涉,但作协两次去信,出版社都没有答复。作协只好通知吴越调解无效,建议诉诸 法律。于是吴越在1996年年底第二次请律师,委托中济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律师 李治宗同志说:这种官司打起来费时旷日,既然钱数不大,建议再次谋求协商解决, 并陪同吴越一起到燕山出版社去与法人代表任德山交涉。这一回任德山态度很好, 再三要求不要起诉,他们保证在最短期间内解决此事。只是他们出版社负债累累, 确实没有钱还。他提出给一个书号抵账的方案,吴越表示同意。 去年十月初,东城区老龄委的刘爱杰同志要出一本画册,吴越带他到燕山出版 社花一万四千元买到一个书号,现款交到了总编室。任德山社长亲口交待:这笔钱 是付给吴越的稿费专款,不得挪作他用。 但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从十月初到十二月底的两个多月时间中,吴越 又找了燕山出版社不下十几次之多,任德山已经开出稿费单,总编辑赵恒总说这是 前任遗留下来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需要了解了解,研究研究,商量商量,今天 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推推了两个月,既不了解,也不研究,请他开会商量,又 借故走开,就是不肯签字。 据任德山说:自从陈文良退休以后,所有财务支出,都要社长、总编和党委书 记三人签字方能生效,而赵恒与他与陈文良都有矛盾,借口“不知道”故意刁难, 他也没有办法。 七、踢球、扯皮,没完没了 为此,吴越到国家版权局要求调解。因为燕山出版社是市级出版社,国家版权 局叫他先找北京市版权局。吴越到北京市版权局投诉,调解处刘处长说他们人手少, 对这种因领导层内部意见不一的案子,他们也没办法,最多只能给法人代表打个电 话,而法人任德山是同意支付稿费的,因此即便打了电话,实际上仍起不了多少作 用,建议他去找主管燕山出版社的上级单位。 为此吴越又到北京市文物局找分管出版社的许副局长。许副局长说:“这事儿 我压根儿就不知道。燕山出版社卖书号是错误的,我可以批评教育,加强管理。关 于稿酬的问题,还得由出版社领导研究解决,我不能用行政命令让他们给你付稿费。 实在不行,你可以通过法律解决。”这件案子,前后拖了六七年,至今得不到解决。 吴越每年要写一百多万字的作品,也实在没有这样多的工夫搅在这里面耗时间打持 久战。再说,为这样一件小案子请律师,如果不送礼,仅付几百元代理费、诉讼费, 是没有律师肯接的。因此,起诉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因为一旦起诉,就不仅 要求支付稿费,还要求支付稿费的六年利息并赔偿各种损失,何况现在法院案子极 多,一拖两拖,还不知道要拖到哪年哪月才能解决。 不管怎么说,北京燕山出版社卖了作者的稿子,收了书商两万块钱,却不管作 者的利益,特别是双方言明给书号抵债,书号卖了,却不给钱,实在太不讲理了。 咱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燕山出版社也不是“独坐山岗,自立为王”,凡事总要讲道 理,总也还有部门能够管到他们吧? 一般说来,不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大都谁也不愿意做“两败俱伤”的事情。 但若真到了那一天,“不蒸馒头蒸口气”,花大钱打小官司,拼一个鱼死网破的事 情,古往今来,不也屡见不鲜么? ──原载《北京纪事》1998年第四期(有删改,如把“任德山”改为“任××” 等。 为此文任德山状告吴越,被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决吴越败诉,赔款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