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云小学杂记 “八·一三”的炮火,把我一家人从上海轰回了故乡缙云县,那一年,我五周 岁。 第二年,父亲和二哥就先后奔赴抗日前线去了。大哥则在上海“留守”。因此 我的一家,实际上只有母亲、大姐、二姐和我四个人。大姐在五云小学教书,二姐 在五云小学插班,我则是五云小学的一年级新生。 在上海家里,父亲就曾经写了许多块硬纸做的“认字卡片”,强迫我每天认几 个。回到缙云后,我该上学了,母亲却办了一件“拔苗助长”的傻事儿:入学测验, 老师见我已经认识了一二百个方块儿汉字,说我的水平已经够二年级了,建议我跳 班上二年级,母亲居然同意了。结果,我六岁上了二年级,成了班里年纪最小的学 生。直到小学毕业,还只有十周岁,而与我同期毕业的同学,居然有比我大十几岁 的。 一、大龄小学生 那年月,缙云的农村孩子能够上学读书的并不多,能到县里来上“县一”(县 立第一中心小学的简称;在现在新华书店对面,还有一所“县二”,规模比“县一” 可就小得多了)就更少了。抗战期间,按政策上学的学生可以“缓役”,许多已经 年满十八岁的青年,为了“逃避”抽壮丁,尽管家里很穷,哪怕当田卖地,也要把 孩子送到县城来读书。这些孩子虽然个子老高的,但在村里大都只读过两三年书, 进城来,也只能插班读小学三四年级。因此五云小学中,最小与最大的同班同学, 年龄相差十几岁并不稀奇。这些老大个子的小学生,穿着“童子军”的制服,手持 “童子军棍”,那棍子尖在他们的肩膀底下;而我手持“童子军棍”,棍子尖要比 我脑袋还高一尺多呢。这情形,颇像吴雪编的话剧《抓壮丁》中王保长把老三送到 县城去当“童子军”以逃避抽壮丁的描写,样子十分滑稽可笑。 这些十八岁以上的农村小学生,大都住校,由于家境困难,一般都自己从家里 带米带菜来读书。开学的时候,自己挑着铺盖行李,家里的父兄还帮着挑来米桶、 木炭和瓦炉,下了课以后,还要自己做饭吃。好在他们年纪大,做饭都很内行。他 们人人都用一只“铜罐”自己熬粥、闷饭吃。一般是早饭熬粥,中午闷饭,晚饭吃 中午的剩饭。至于菜蔬,大都是星期六下午回家的时候把空“菜蔬格”带回去,星 期一早上从家里带来够吃一个星期的“菜干肉”(实际上是霉干菜炒油渣)或者生 菜、腌萝卜之类。能带来几个腌鸡蛋的,就算生活条件很好的了,吃肉是极难得的 事情。有一个同学家里穷,带来一个腌鸭蛋,吃完以后,在蛋壳里装进炒豆腐渣, 一点儿一点儿地挑着吃,别人还以为他顿顿饭有腌鸭蛋吃呢。 一年,有个贼骨头夜里闯进五云小学,把这些住校生的“菜蔬格”和洗脸盆都 偷走了,学生们心疼得嚎啕大哭。那时候,搪瓷制品被称为“洋瓷”,还很名贵, 一套搪瓷“菜蔬格”和一只搪瓷脸盆,几乎就是“乡下人”家里数得着的“现代化” 财产了。后来这个贼骨头终于被抓住。当时缙云有一句老话,叫做“只有贼偷,没 有贼办”,意思是贼送官,不过关几天就放了,于是老师和学生们就实行报复:把 这个贼的双手别到背后,用细麻绳捆住了他的两个大拇指,反吊在树上(称为反襟 飞),大家围着他用竹片痛打,打得这个贼骨头连连求饶,最后总算把偷走的东西 都追了回来。 这些大个子小学生中,有的人不但结了婚,有的还有孩子了。有个六年级的毕 业班同学,因为星期日老师要给他们补课,就不回家了,带信让家里送大米和菜蔬 来。星期天上午,毕业班的同学刚上完两节课,门房的“表伯”来通知:某人家里 送菜来了,到门房去取。这个“某人”刚走到大门口,从传达室里跑出一个三四岁 的孩子来,喊着“爸爸”张开小手就扑了过来。没想到得到的竟是爸爸的一个耳光 加上一句怒骂:“谁是你爸爸!”接着从传达室里走出一个妇女来,搂着嚎啕大哭 的女儿数落:“叫你别来,偏要来!跟你说好了的,见了爸爸要叫大哥,怎么就忘 记了?活该挨打!”学校里有大龄学生,许多地方占便宜。每年县里、专区开小学 生运动会,我们学校的赛跑、跳远、跳高等项目总得奖。 二、五云小学剧团 五云小学的“戏班子”是远近闻名的。别看是小学生,演起节目来,花样还真 多,最拿手的,是演越剧。老师们是乐师兼导演,有个老师叫林越波,脸上有一个 大疤,是个戏篓子,不但能导能唱,还能拉胡琴。上台的当然主要是学生们,偶然 也有老师上台。我家祖先是学武的,我父亲还能舞剑,教会了我大姐。学校里因人 编戏,就编了一个姐弟卖艺借舞剑刺杀日寇的小戏,由我大姐和程爱芬演出;程爱 芬反串弟弟。有一个五云小学的传统剧目叫《龙凤配》,本是古装戏,经过改编, 结合抗战,成了当时的“现代戏”,有文有武,日本兵、三八枪都上了台,演出效 果还很不错。当时演越剧的台柱子:小生梅仙莲(现在台湾),花旦丁琼芝(后来 上浙江医学院),老生施玉芝(后改姓应,成了缙云剧团的专业演员)等人。丁琼 芝是个“天才”的演员:一篇五六百字的语文课文,三天也背不下来,但是一部戏 的唱词,居然不用两天就能唱得滚瓜烂熟。我二姐是有名的“金嗓子”,她在城隍 山演出的《松花江上》,唱得台上台下的人都哭了。抗战期间,金玉种老师当校长, 亲自编写话剧剧本《乞丐报国》,由锺维丽、李淑英、何向仁等主演,我也演一个 配角:宣读祭文的“乡长”。金老师带领我们一行四五十人下乡巡回宣传演出,到 过方坑口、官店等地方,晚上就睡在祠堂里。尽管我们都是小孩子,但男女还是分 两处睡的。不知道哪个坏包恶作剧,半夜里把我的一只鞋和梅仙莲的一只鞋悄悄儿 换了,早上起来,我们两人只好一脚穿男鞋,一脚穿女鞋,也不知道跟谁掉错了, 直到回县里以后,方才换了回来。──这一段历史,也算是我早期参加抗日救亡宣 传的活动吧。 三、作家从这里诞生 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作家,说到底,主要是在五云小学打下的基础。 我说的“基础”,不是文字、修养、学识方面的,而是兴趣、志向方面的。 抗战期间,缙云有一张四开小报《缙云报》,大概是周刊,由当时缙云县唯一 的一所印刷厂“文华阁”铅印。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我把一篇作文《人人要当兵》 寄到报社去,不久就发表了。受到老师夸奖、同学羡慕之外,连亲戚们都知道我 “作文写得好”。其实,那篇作文,是经老师修改过的,当然不是我的“原汁儿原 味儿”。但是这一来,把我“做作文”的兴趣和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了。从 此我坚持每天写一篇作文,学会了同一个题目正面文章做一篇,反面文章做一篇, “中庸之道”再做一篇,久而久之,于是乎写起文章来就“左右逢源”,“游刃有 余”了。到了小学毕业的时候,我的作文本子,就已经攒了有厚厚的一大摞。1945 年抗战胜利,父亲到外县法院去当法官,我随着在他的任所辗转迁徙,1947年到了 嘉兴,这里地方虽小,却有五家报纸,都有副刊,由于不给稿酬,所以投稿的人并 不多。于是乎我就把我历年积攒下来的“作文”一篇篇地拿去发表,最多的时候, 当天的三四份报纸上都有我的文章。尽管我还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在嘉兴当地, 也算是个很出名的“文人”了。 1948年下半年,我到了杭州,这里是大地方,不但报纸更多了,而且都有不高 的稿费,大约是一千字五升(七斤半)米。这对“卖文为生”的文人来说当然是太 少了,但对我这个穷学生来说,却很有吸引力。这半年时间中,我在几家报纸上开 了专栏,还写了第一部长篇。 归根结底,我这个作家,不是在五云小学开始形成的吗? ──原载缙云五云小学校庆专刊, 《丽水晚报》曾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