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文集(网络版)》序言 最早提出要我编辑个人文集的,是时代文艺出版社的刘德来先生。上个世纪九 十年代中期,他来北京组稿,提出一个设想:组织一批畅销书作家,出版一套个人 文集。 在作家群中,除了大师级作家之外,出文集是一件颇为困难的事情。因为多数 文集的作用,是纪念性的、备查性的,因此编辑方针大都集中在一个“全”字上, 各类文体,兼收并蓄,卷帙浩繁,定价高昂,购买者不是很多。哪怕是在文坛上相 当有名望的作家,出文集只印几百套是常见的事情。因此出版社给作家出文集,不 是有某方面的补贴,就是照顾与作家之间的多年老关系,面子活儿,忍痛干赔。 德来的着眼点则与众不同。他认为出版畅销书作家的文集,主要是供阅读的。 把某一个畅销书作家的作品集中在一起出版,便于读者窥见全豹,领略其已经形成 的写作风格,估计不单不会赔钱,还有赢利的希望。金庸和琼瑶的文集,都是赚钱 的;畅销书作家的文集即便不能赚大钱,只要能够保本,也算是为中国文坛做了一 件有贡献、有意义的好事儿。 他要我带个头,把我所有的作品都搜集起来,先输入电脑,然后再归类编选。 有这样的好事儿,我当然同意。 我是大陆最早使用电脑从事文学创作的作家。1986年以后写的书,大都有磁盘 储存。难办的是我1986年以前出版的书,都是手写的,如《括苍山恩仇记》、《人 的一半是野兽》、《凤鸣复仇记》、《烟花王国的浮沉》等,加在一起有三百多万 字,再次输入电脑,工作量相当大。 恰好这时候紫光集团正发起一个向全国十位知名作家赠送扫描仪的活动,我有 幸也忝列获赠者名单中。有了这一利器,把已经出版的旧作经扫描输入电脑,就是 一件比较容易的事情了。何况我还能借校读的机会,把旧作进行一次修订润饰,真 是一举而两得。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除了少数发表在报刊上的中短篇小说和杂文一时无法找到 之外,至少“大部头”作品都已经输入电脑了。粗略地统计一下,居然有860 万字 之多。 我把这些作品刻成一张光盘,寄给德来,请他考虑如何进一步编选。但是他的 设想虽好,在社里却没有通过:原因是社里缺少资金来运作这样一个“大行动”。 计划落空了。 于是,我的《吴越文集》,就形成了一个“光盘版”,用来赠送亲友,在小范 围内流通。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中国文联出版社的李木先生又对出版我的文集发生了兴 趣。经过他的奔走努力,总算在两次全社的选题会议上通过,发行部门也认为这样 的文集有赢利的可能,终于决定出版一套七卷本的《吴越文集》。2002年年初,我 都已经在出版合同上签了字了,没想到就在送请总编签字盖章的进程中,一炷香没 烧到,半路上竟杀出一个程咬金来:尽管她并没有彻底否定这个选题,却在三审的 时候审一部否一部,至今连一部也没有通过。——不管这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估计, 要在他们那里出版我的文集,休想了。 再过一个多月,就是我的七十周岁,眼看就要进入“古稀”的行列,来日无多 了。回顾自己一生来所走过的道路,漫长而曲折,艰难而坎坷,聊以自慰的是总算 留下了这八百多万字的“蛛丝马迹”,尽管其中闪光点不多,自意也不全是文字垃 圾。凭借这些文字,我所能得到的名和利,大概也止于此矣。既然在我的有生之年 出版文集的可能性渺茫得很,于是我就有了把这些文字无偿地公诸于众的想法,具 体地说,就是把我的文集放到网络上,让更多的网上读者可以看见。 把作品放到网上,免费供读者阅读,动机有二:第一,一部小说,从作者写出 到出版社印出,中间要经过多次删改。有的是编辑部与作者的观点认识不同,把意 志强加给作者,不得不改;有的仅仅因为篇幅大定价高,考虑到读者的购买力,不 得不删。 我的某几部小说,也有诸如此类的违心删改。例如《括苍山恩仇记》,原稿中 的主角之一吴本忠先后娶了两个老婆,一个是父母之命娶的,连面也没见过;一个 是在逃亡流落中自由恋爱娶的。中国青年出版社在审读这部稿子的时候,正值打倒 “四人帮”不久,编辑们长期受“帮八股”的桎梏,思想还不够解放,于是在“我 们是团中央的出版社,不能提倡一夫多妻制”的理由之下,把《婚姻法》贯彻到了 一百多年前的清代去,强迫我把本忠的第二个老婆改为“认干妹子”。这一来,牵 一叶而动全枝,许多对白、情节和动作的描绘都要经过改写。这两个人物,都是封 建时代的叛逆,不单敢于反抗官府和宗法,也敢争取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被迫一 改,其叛逆性格却因此黯然失色了。凡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朋友,都说这是文坛上的 一个大笑话。这次扫描旧作,我就按照原稿让本忠又娶上了第二个老婆。 再例如《九死还魂草》,初稿是四卷120 万字,出版社考虑到篇幅太大,定价 太高,要我压缩。我第一次压缩到80万字,还是通不过,再压缩一次,只剩下60万 字。这样压缩的结果,故事倒是简单精炼了,但是具有社会学和历史学意义的商人 与妓女、与情人之间的微妙关系以及“文革”期间千奇百怪的所见所闻,就不得不 统统加以删除了。这个网络版,我保留了80万字的版本。 第二,以前我也曾经把小说放在网上。但那只限于原创。例如我的长篇小说 《泰国十日谈》和《魔鬼与天使》,出版之前,都曾经在网络上连载过,还由网站 组织过网上讨论会,对作品评头论足,我根据反馈回来的意见,再进行修改。这种 直接与读者交流的“互动式”写作方法,比一个人关起门来“造车”,再由三两个 编辑审读的出书流程确实要先进得多。 但是我对某些网站的做法有些不同的意见。我的看法,网络文学的特色,对作 者来说,是具有开放性和平等性,既没有国界和社会制度的障碍,也没有级别高低、 是否知名作家的限制;对读者来说,首先是具有普及性和免费性,只要你懂得该种 文字,你就有权阅读;只要你付得起上网的费用,从网络上下载文学作品应该是免 费的;其次是其广泛性,连接在Internet 上的中文网站不计其数,但不见得人人 都能够找到(例如我的好几部作品,用功能最强大的google搜索,搜索到的总是以 超星数字图书馆为首的那几家收费网站,而最早上载我的作品的清韵书院网站,却 从来也没搜索到过),因此我主张一部作品,不应该只在某一个网站上载,而应该 在许多网站上载。 关于网络著作权的问题,2000年4 月19日我在国家版权局主办的“网络著作权 问题研讨会”上曾经有一篇很长的发言(请参看文集中“杂文·电脑杂谈”栏目内 的《对“网络著作权”之我见》一文,此文曾经发表在多家网站上),明确提出有 眼光的作家应该主动占领网络这一文学阵地,把自己最好的作品无偿地提供给网友 欣赏,从而影响、领导网络文学的提高。既然我提出了这样的主张,我自己当然应 该身体力行,起一个带头的作用。 研讨会之后,也曾经有几个网站想买断我的作品:一次性付给我多少钱,若干 年之内我的作品不许在别的网站上载。这不是我的初衷:对我个人而言,这等于是 卖身为奴;对网站而言,这也失去了网络文化的广泛性,因此我没同意。 新浪算是我国的门户网站,但是他们的“霸气”,我也不大欣赏。他们要上载 我的小说,一分钱不给,却要我签订一张“独家授权”的协议书,而且没有期限, 等于说只要让他们上载了,我这一辈子再也无权把作品给别家了。要求我“卖身为 奴”的网站,还提出给我几个钱作为代价呢,对新浪这种“强迫投靠”的霸道行为, 我只能苦笑着加以拒绝。 最不讲理的,大概要算以超星为首的几个收费网站了。我从来没有授权给他们, 但是我的主要作品,包括《括苍山恩仇记》、《凤鸣复仇记》、《特殊少将》、 《蒋介石的绝密王牌》和《人的一半是野兽》等总字数超过300 万的长篇小说,却 都能够在超星等几个收费网站上看到。这种以赢利为目的的网站,其上载的网络文 学,简直是明目张胆的侵权! 大家都知道,出版社出版某一个作者的小说,按国家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出版合 同,只拥有纸张印刷版的版权,无权出卖网络版的版权;退一步说,即便出版社代 作者联系出让了版权,至少应该通知作者,买卖成交以后,也应该与作者分成吧? 为了让自己的作品保留原貌,为了抵制营利性网站掠夺我的作品去赚钱,我才 决心把《吴越文集(网络版)》经过非独家授权全文放到网络上,无偿地奉献给网 友们,这样,至少下载我的作品,读者诸君不用再花钱了吧? 衷心希望网友们向我反馈意见。我的E-mail地址是:ubeko@ynet.com 吴 越 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