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 作者:阿眉 我老了,我是一个过时的男人。我喜欢的娱乐就只有早已老掉牙的卡拉OK, 后来兴起的那些保龄球高尔夫什么的,我通通没有兴趣。我还是喜欢唱卡拉OK, 在我生命的全盛期,这是我最钟爱的娱乐。曾经,这座城市最繁华的街道上,一 家紧挨着一家密密麻麻开了二百多家卡拉OK店,现在,大部分都转行了,还在支 撑着的也都是一副沦落破败的模样,霓虹灯缺胳膊少腿,像个脂残粉乱的老娼妓。 十年前,带个姑娘去卡拉OK,腰包里可得有鼓鼓的钞票,拿工资的小青年只 好领着女朋友看场电影或在街头穷遛腿。那时我自己开着一家房屋装修公司,适 逢大盖楼堂馆所,赚了几个钱。不多,经不住坐吃山空,可领个小姑娘去唱唱歌, 还是足够了。认识毛毛的第二天晚上,我就带她去了。 我一辈子只相过一次亲,对象就是她。现在想起来我还忍不住嘲笑自己,相 亲?我怎么会穷极无聊到去干这种事?毛毛是一对中学教师的女儿,拘拘谨谨的 小家碧玉。不不不,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我可不承认我爱过毛毛。那么,我爱 过小敏吗?原先仿佛是爱过她的,现在……谁知道,反正也不再重要了。 见面的地方是我定的,一家大酒店的咖啡厅。一进去我就看见了她,穿一身 绿色套装,那副手脚都没处放的拘谨样儿摆明了对这等场合全然未经历练。我没 想到相亲的场面会有这么尴尬,介绍人为我们互通姓名后立刻告辞,临走时只懂 得说:“你们聊聊,你们好好聊聊。” 聊什么?有什么好聊的?难道我会对这个青涩的小姑娘谈我以前的那个美满 家庭?谈我大学毕业后是怎么坚持要辞去家里为我安排的工作,被血红着眼睛的 老爸在大年三十的晚上挥舞着菜刀扫地出门?谈我是多么废物地被女朋友耍得滴 溜溜转,到最后如何人财两空地失了恋?让我谈这些吗?我挥挥手,叫来一壶伯 爵红茶。 以前我和小敏常来喝这儿的伯爵红茶,其实我是认识她后才养成了喝红茶的 习惯。这家酒店的伯爵红茶是全市最好的,馥郁香浓,方糖牛奶都是进口货色。 做生意的地方,茶具不可能太好,但也总算是骨瓷,看在眼里还算交代得过去— —这些话都是小敏说的,她就是爱讲究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花起钱来是一等一的 内行。 毛毛看到侍者送上来的一整套茶具时有些愕然,但她很快镇定下来,亦步亦 趋地照着我的举动喝那壶茶,居然一丝不差。一抹微笑悄悄浮上我的嘴角。那个 时候的我,是太需要这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了。若不是这个原因,我本来是不会 同她见第二面的。 第二天是一个百无聊赖的日子,我一觉睡醒,起来给自己倒杯水喝,在穿衣 镜里看到一张苍白的脸,一双无神的眼睛,脑中忽然出现“行尸走肉”这个词。 我打了个寒颤,几乎是扑到电话机前,急不可待地拨通了毛毛的电话。就是这样, 从开始到最后,我对毛毛都只不过是这样。不是爱情。 在那家叫“大富豪”的卡拉OK里,毛毛点的第一首歌是张艾嘉的《爱的代价》。 她一开始就唱了这么一首歌,后来想想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都说女人的预感准 确,也许在她自己也不知道的时候,就下意识地有了某种预见,意识到某种悲惨 的结局正在不远处不动声色地等着她。爱的代价!还有谁比毛毛付出的代价更高 昂?为了所谓的爱。 我照例唱《花心》,这是我的保留曲目,小敏最爱听我唱这首歌,说我比周 华建唱得好。 我去卡拉OK,第一首一定是唱《花心》,好几年的习惯了。昏暗的灯光下, 我看到毛毛听得很专心,眼睛眨也不眨。一曲既终,照例有掌声响起,我回到桌 旁,毛毛的眼睛放着光:“怎么可能?你真的比周华建唱得还要好听!”我一怔, 不禁苦笑,毛毛是第二个这样说的女人。 真真假假地,我和她竟然交往起来了。隔上几天会一起看场电影吃顿饭,更 多的还是去卡拉OK. 我对她云山雾罩、毫无顾忌地吹嘘,她一直安静地听,安静 地笑。深夜的街上,我用摩托载她回家,她羞涩地只敢扯我的上衣后襟,我终于 忍无可忍:“喂,我就这么一百零一件西装,你再扯,就要开线了。 深浓的夜色里,她的手臂一点一点地环过来,摩托从霓虹闪亮的大街,开到 路灯昏黄的小巷,一路弯弯绕绕,一幢一幢高楼大厦蹲踞的影子从我们身边掠过, 她的手臂也愈环愈紧,那天晚上,在他她家巷子口,我第一次吻了她。一直都记 得,那晚她仰起的面孔象是一朵盛放的昙花。 天地良心,我一开始没打算把毛毛害成这样,我是想打发她走的。我一直对 她说:“我脑袋后面有一块反骨,注定过不了平平安安的日子,毛毛,你根本就 不了解我,等你了解我了,你就会对我失望的。”这种体面地打发小姑娘的老生 常谈,毛毛怎么竟然就相信了呢? “你想不想给自己一次机会?也许,我不会对你失望的。”情人节那天凌晨 两点的街头,毛毛就这样直截了当对我说,眼睛里满是坦率的羞涩。唱了一晚上 男女对唱的情歌再加上喝了一晚上兑雪碧的干白就有这样的恶果。带着一种报复 的快意,我把她带回我的住处。你不是说爱我吗?那就试试看吧。 她有哪一点使我动心?笑话!可是在那个时候,五个月没有接过一单生意, 小敏又离我而去。我就是想抓住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搂住一个不太讨厌的姑娘, 就不那么觉得恐慌。 这对毛毛当然不公平。可是谁说过这是个公平的世界?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 女孩,再多读几本言情小说,命里注定就是要当爱情的牺牲品的。 谁不爱美人呢?小敏长得有几分像香港那个周慧敏。她自己也很知道这一点, 打扮的风格也往周慧敏身上靠,总是长发如丝,长裙飘飘,带着她走在街上可真 是趾高气扬啊。现在,我懒得再去找下一个美人了,我一只手在口袋里找钥匙, 另一只手握住毛毛冰冷微颤的手指,就是你了,灯一关,你就是美人。 第二天我带毛毛去逛街,一直带她往精品屋、珠宝店里钻,让她给自己挑衣 服首饰,下意识里,是想给她点补偿。走遍整条街,一无所获。我微微有些急躁: “没有喜欢的吗?” 毛毛沉默半晌,才勉强对我笑道:“这算什么?春宵一刻值千金?”我汗颜, 她竟读出了我心底的想法。 我们在街头徘徊良久,毛毛的脚步忽然微微一停——在一家花店门前。我几 乎失笑出声,毫不犹豫地对花店老板吩咐道:“三打红玫瑰,扎漂亮一点。”捧 着那一大束花,毛毛的笑容亦霎时间盛开如玫瑰,在繁华的大街上,她扑过来拥 抱我。我有些尴尬,想推开她,却被她的喜悦弄得心一软,罢罢罢,当作是日行 一善,我也拥住了她。 我让毛毛搬我这里住,她不肯,只拿了一把我住处的钥匙,屋子从此变得洁 净馨香,阳台上种了花草,有一个黄昏我站在阳台上,看毛毛拿了小喷壶浇花, 目光专注而温柔,我怀疑我开始爱上了她。但无论如何,不管我怎样要求、抗议, 毛毛每天都要在午夜前赶回家去。 这样一个黄毛小丫头,那张面孔用最好的词形容也不过是“清秀”。但当我 拼命想忘掉她时,才意识到我已经刻骨铭心地记住了她。她是用一种怎样的方式 让我对她永志不忘,在失去她的日子里痛心疾首的啊。 有一天我和毛毛路过一间我当年装修的酒店,二十三层的大厦,是我接的第 一个大活计。 我指给她看,说那一阵子我几乎住在工地上,这间酒店做完,我也在行内站 稳了脚跟。毛毛仰面看看那幢大厦,又转回头仰慕地望着我。我也就自顾自继续 吹嘘下去。 实际上,我那天情绪糟透了,有熟人打来电话,说帮我找了个活:翻修一家 电影院的镭射厅。这种鸡毛蒜皮的活计也找到了我头上,分外让我觉出自己的穷 途末路。在向毛毛吹嘘的同时也是在说服自己:这小伙子真能干,东山再起没问 题。那时不明真相的毛毛是唯一一个会用仰慕的目光看我的姑娘了。 我走在毛毛身边,却有意落后两步,一低头就看见她的脚,穿一双鞋跟已经 踩歪的皮鞋。 我看看我自己的脚,穿的皮鞋还是小敏送给我的,用我的钱,拿我的信用卡。 小敏跪在地上把鞋给我穿上时兴高采烈地说:“巴利鞋耶!亦舒小说里的男人都 穿巴利皮鞋!” 小敏常把这个香港女人的名字挂在嘴边,后来我在商店看到这双皮鞋的价格 时几乎没昏过去,一双皮鞋!后来我就不大愿意穿这双太上皇似的皮鞋,小敏离 开我后倒又穿起来了,也不太上油保养,拿它当几十元一双的地摊鞋穿。现在这 双鞋和我这个人一样,尘满面,鬓如霜。 那晚回到家,小客厅里灯火通明,小敏依旧打扮得漂亮雅致,坐在她亲自挑 选的米白色沙发上。我板着脸不说话,怕一开口泄露了喉咙里的一丝哽咽。这个 长发雪肤的美貌女子,是我第一个实心实意地渴望娶她为妻的女人,曾梦想着在 人前介绍她:“这是我太太。”好炫耀她的花容月貌。 我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你是怎么进来的?”小敏嫣然一笑,熟悉的香水 味道蛇一般钻入我的鼻子,“你忘了我有钥匙?”她走过来,环住我的脖子,柔 软的手指游走在我的发间颈际,“我回来了,你这里还有我的位置吗?以前我对 不起你,这次……我们结婚好不好?” 她说什么?小敏又回心转意了?小敏要和我结婚?她怎么又想起了被她抛在 侏罗纪的我? 我全身僵直,对小敏的热情做不出任何反应,小敏终于回到我身边了,我怎 么没有想象中激动? 我想起她如何一夜之间从我的生活中消失得彻彻底底,不回传呼,不开手机, 没有任何消息;我想起她走进商店,象是一张四处走动的信用卡;我想起她每次 从广州来看我,都不肯住在我这里,而要去住酒店,并且把三星级以下的酒店叫 “贫民窟”;我想起我过去数年花在她身上的无数金钱……也许我并没有很明确 地想起这么多,但我就是固执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小敏见我这样,从手袋里拿出几张纸:“我在深圳认识了几个朋友,帮你揽 了个活计,这是意向书,你先看一看,有意思的话给我打电话,我的手机号码没 变。”小敏走后,我从茶几上捡起那几张纸,第一页上印着“银都度假村”几个 字,我一口气看完,深深喘一口气,一个度假村!这的确是一个可以让我东山再 起的活儿。 我不再给毛毛打电话,开始全神贯注地联络新朋旧友,与人讨价还价,一时 间似乎又回到当年全盛时期的日子里,小敏一直在我身边,毕竟是同一个圈子的 人,里里外外帮了我不少忙。虽然私下里我们依然井水不犯河水,但我心思已经 活动起来。要娶贤内助的话,小敏也许还是比毛毛合适,像这样的时候,毛毛能 干什么呢? 一晚,饭桌上,觥筹交错间,我的CALL机忽然响起来,我低头一看,“毛小 姐请回******* ” 我当然是没有回,但开始坐立不安。第一次见面我就只给了她我的CALL机号 码,打的是进可攻退可守的主意,但毛毛从未给我打过传呼,这一次……会是什 么事呢?屋里灯火辉煌,满桌盛宴,而我的CALL机叫个不停,五分钟一次。我终 于忍无可忍时,CALL机却突然停了,安静了。 那晚回家时,小敏和我在一起,刚走到楼梯口,就听到一声惊喜的欢呼: “你回来了!谢天谢地。”是毛毛。她抱着一个大盒子一边从台阶上站起来一边 如释重负地说:“在巷口的电话亭打传呼你又不回,我都快吓死了……”她忽然 住口不再说话,当然是因为看到了我身边的小敏。 小敏脸上挂着“早知如此”的微笑,先发制人:“你是谁?”“我是……” 毛毛求助地看着我,看到我一言不发,更是惊恐:“我叫毛毛,请问你是……” 小敏似笑非笑:“我是他的未婚妻。” 毛毛的眼光转向我:“是吗?她说的是真的吗?”我还是一言不发,实在也 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忽然感到无比厌烦,这种三堂会审的场面怎么会让我摊上?我皱着眉头问 毛毛:“你来干什么?”毛毛不知所措地站在夜色里,眼中的神情空洞而惶惑, 象是一只淋湿了羽毛的小鸟。她毫不理会我的问题,只是继续问我:“他真的是 你的未婚妻吗?” 我生平第一次觉得说话辞不达意,一开口,竟说了一句最不应该说的话: “她一直在广州,前几天才回来。” 毛毛后退一步,脊背撞在墙上,我几乎看到她的胸前怎样裂开一个深深的伤 口,痛楚像鲜血一样涌了出来。良久,毛毛竟笑了起来,笑得悲怆而天真,“是 吗?你一直拿我来填空? 你从头到尾都没有爱过我? 毛毛走了,双手还紧紧抱着胸前的大盒子,脚步踉跄艰难,我看着她摇摇晃 晃的背影,一步、一步、一步……象是秋天枯萎的叶子,飘下楼梯,飘出我的视 线以外。我不知道事情是怎么会发展到后来的那一步的,我也没有办法再去问毛 毛,在那短短的一段路里,她都想了些什么。 只是好几天以后,我耳朵里还不停重复着几辆汽车同时刹车的尖锐刺响。我 不知自己是怎么冲出大楼,冲到街边的,一冲出去,就看见了毛毛躺在马路上, 鲜血溅满衣裙。极度的震惊让我失去了作出任何反应的能力,只听到小敏在一声 接一声地尖叫。 在毛毛的身边,散落着被压扁的盒子,里面的蛋糕全糊在了马路上,一张卡 片正好落在我的脚下,我下意识地捡起来,打开,昏黄的路灯光下,我看见卡片 上写着——“生日快乐”。 我浑身的血液在瞬间凝住,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忘了,小敏也忘了,毛毛却 记得。 我在那一瞬间出奇地清醒,我知道,什么都晚了,什么都也完了。 奇怪的是,那夜之后,小敏居然也从我的身边失踪了。半年后,我从报纸上 看到她的名字,那是一宗诈骗工程款项的罪案消息,在报纸上很不起眼的地方, 短短几百字,并没有配发照片,我把那条消息读了又读,是小敏吗?天下同名同 姓的人本来多得很。可是如果是她呢? 那毛毛的一条性命……我忽然用双手蒙住面孔。 “花的心,藏在蕊中,空把花期都错过……”你见过我吗?那个面孔头顶弥 漫着早衰气息,在卡拉OK里握着一罐啤酒唱《花心》会唱到流泪的中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