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一) 经常一起上下学,一起做功课,一起玩,甚至一起上厕所的同学才是朋友。 还在小学的时候就有许多小朋友。那时候对朋友虽然没有什么概念,但也知道 同学和朋友的区别。经常一起上下学,一起做功课,一起玩,甚至一起上厕所的同 学才是朋友。朋友经常到家里来找,经常互相分享糖果,经常共同对付其他不友好 的同学。那时的朋友大多是邻村的孩子,由于离得近,经常一道上下学,自然就显 得亲切。但也经常为些小事吵骂甚至打架,这时候就能分出更好的朋友和一般的朋 友甚至隐藏的敌人来。他们中有些成了长期的敌人,大多数都事后和好,还是朋友。 到小学毕业时,大家升入不同的初中,还有人没考上,就回家放牛去了。这些朋友 早已音讯全无二十多年,却还经常出现在梦中,我好象又回到儿时,大家在一起上 学,一起疯玩,一起偷邻村人家地里的黄瓜吃……这是非常令我吃惊的事。 有两个小学的朋友和我进入同一个初中。他们和我同姓。由于初中在住宿学校, 离家有几公里山路,我们一个星期回家一两趟。我们三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自然就更加亲密了。我和其中一个朋友睡在一张门板床上,另一个也在旁边搭铺。 大家一起结伴回家拿米和菜。有时自己不想回去,也可托朋友到家里带。这样,我 们之间很少发生大的矛盾。但有一次我表现得很不够朋友。那就是初一开学的时候, 朋友忘了带牙膏,问我借着用几天,等回家了再带。我没有答应,因为我想将来我 也不会借他的牙膏用,他用了我的不等于白用吗?我家里就这么半管牙膏,母亲都 让我一个人带来了,家里人都得用盐水漱口,我怎么能随便给别人用呢?我拒绝了 他之后,几天都不敢主动同他说话。现在想起来还难受。 读初二时我转以了条件稍好一些的镇中学。原来那些旧朋友就都没再见面。后 来听说那个遭我拒绝的朋友没有考上高中,就跟人到武汉学习做饭挣钱去了。另一 个后来考上本地的一个纺织中专,上了几年班后辞职到外地打工去了。 在镇上读初二时并没有什么朋友。初三时的好朋友是当时的班长,姓高。他的 学习成绩门门都好,尤其是语数外三门主课。而我的语文和外语也是优势,跟他不 相上下。遗憾的是我数学一塌糊涂。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有许多共同语言。我们的 家庭都很穷。他喜欢文学,也喜欢书法。我们常常交流好书,一起练字。他身体特 棒,冬天总是坚持洗冷水澡。体育也很突出,还在长跑比赛时拿过名次。他还善于 交往,说话幽默,受班主任器重。这些都是我所羡慕的。他最让我佩服又嫉妒的一 点是他竟然在《中学生》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还因此拿了几回稿费。尽管我的作文 常常被老师打满分,还常常被老师抄在黑板上作范文讲解,可我总觉得比在《中学 生》上发表文章差远了,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我也没有勇气象他一样去投稿。事 实上我当时非常自卑,因为我是从小村庄的中学转到镇上的,而且是从普通班转以 重点班的。本来我应该自豪而且奋发图强才对,可我还是被自卑压倒了。我在班上 的名次一天天落后,跟这位姓高的朋友也主动地一天天疏远,以至有一天当一个身 强力壮的流氓同学找茬打他时,我在旁边眼睁睁看着朋友拼命挣扎竟然不敢吭一声。 他后来考上了本县最好的县第一中学,学习成绩依然名列前茅,还曾经写信来 鼓励中考落榜的我。再后来,当他临近高考的一年,我在上县城的长途汽车上意外 地碰见他。其时他满面苍白,仍然充满自信和幽默,对我依然亲切如初。他说他上 县医院去看病,说着介绍了他身边一脸愁容的老父亲和一脸稚气的弟弟。我仍然自 卑,怯怯地应付,中途就下车转道去了别的地方。万没想到这次见面竟成永别。后 来听说他患的是白血病,很快就死了。这位朋友是我迄今所见的人中最有天才最有 个性魅力的一个。他原本肯定会有非常远大的前程的!呜呼!为什么英才俊杰偏遭 天忌,而我这样平庸无能的人却还苟活于世? 同样是在初三,我还有个非常老实的朋友。他似乎比我大,而且成熟,经常为 我洗米取饭,总是把他的好菜让给我吃。他学习非常刻苦,经常和我讨论学习问题, 并在理科方面帮助我鼓励我。后来他比我早一年考上同一所普通高中,进的是理科 班。遗憾的是,他在高三原地踏步地苦读了至少三四年。当我大学二年级时回到家 乡还听说他在那所中学复读高三。不知道他究竟最终考上了大学没有。可怜的人啊! 我不敢想象,如果他没有考上大学该怎么活下去,因为他似乎比我还柔弱,还穷困, 心理负担还重。对于他,我也有非常内疚的地方。当初打姓高的朋友的那位流氓也 曾打过他,而我也在旁边,一声不吭,唯恐自己挨打。他可没有姓高的朋友那样强 壮和顽强,很快就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绝望地嚎啕大哭。我当时也曾偷偷地流了眼 泪,不知是为了朋友的灾难,还是为了自己的耻辱。 我初中时厌学,竟然读了两个初三才考上高中。读第二个初三的时候,我又转 回到原来那所村办的初中。当时有一个同桌姓张,非常忠厚老实。他长着一双无知 的大眼睛,总是一副努力想明白你说什么的样子。他对我非常忠诚,不知道是因为 我学习成绩好还是我们天生就合得来。总之,我们形影不离,我说什么他从来不反 对,我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我让他干啥他就干啥。我让他干得最多的就是代我 洗米取饭。我跟他谈得最多的是文学,尤其是文坛轶事。我从小就作文好,小学时 就想当作家,大概这令他佩服吧。我这样猜测是因为我后来发现他把手里积攒的六 块多钱一下用来买了一本厚厚的文坛轶事集,并把它郑重地送给我。六块多钱,对 于当时的我们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记得我曾在日记里曾经痛切地自责说,我 一个星期竟然挥霍了父母的三毛钱,真是不孝之子。我曾到过他家,发现他家比我 家还穷。他没考上高中,我非常难过,但很快就把他忘了,直到有一次我从大学放 寒假回家在镇上碰见他。他从一堆破衣烂衫的民工中间叫我的名字,我回头扫了一 眼没认出来,他再喊,并走过来。当我的眼光同他那熟悉的、善良的、大而无神的 眼睛相遇时,我浑身一振,并立即内疚地低下了头,因为我发现自己不知道对他说 什么好。我发现昔日最亲密的朋友如今已面目全非,又矮又瘦又黑,而且比我印象 中的可爱的朋友显得畏缩弱智得多。我不敢再看他的眼睛第二下,因为我觉得那里 仍含有对我的信赖和佩服,而我却早已把他忘到九霄云外……这是我最后一次最见 到这位朋友,短短的只有几分钟,我好象匆匆地敷衍了他几句就走开回家了。至今 我仍忘不了他的大眼睛,忘不了我的内疚和悲哀。然而,我想即使现在他来到我眼 前,恐怕我还是一样地没有话说,一样地难过。 我读第二个初三时还有一位好朋友姓霍。他的字写得非常漂亮,也喜欢看文学 书,经常和我交流字的写法和文学方面的见闻。他和我一样理科不好,家里很穷, 思想压力极大。他还我一样,喜欢整洁,身上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我曾经到他家 里去过一次。后来他没有考上高中,从此断了音讯。大约一年后的春节,我在镇上 铺满肮脏积雪的马路上走着,忽然发现对面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此人走路歪歪斜斜, 东张西望,露出一种可笑的疯颠。上身一件又破又脏的露着絮花的棉袱,下身一件 单薄的裤管撕开的脏裤子,脚上的破军鞋早已失去本色而且露着脚趾。我正犹疑, 他也发现了我,并热情地朝我奔过来。我茫然地同他握手,肯定他就是昔日的好朋 友霍。我正犹豫着要开口问他话时,却发现他的眼神是那么陌生,实际上已经不是 一个正常人的眼神。他似乎根本没有看我,也没有在看任何东西。我猜那是一种灵 魂出窍后所表现出的眼神。一瞬间,他忽然转身就走,象没见着我一样,仍然是疯 疯颠颠地左顾右盼。我远远地看见他一会儿从马路边破棚子角落拣起一个破玻璃瓶 子,狠狠地砸在马路中央,看着飞溅的碎渣哈哈大笑,一会儿从路边拾起一根黑木 棍来用力扳折,然后远远地扔向驶过来的汽车。我问路边呆看的小贩,回答说不知 是哪里来的疯子,每天都在大街上晃荡,已经有大半年了。我可怜的朋友啊!以后 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也没听说有关他的任何事情。我猜他必定是已经死了。 高中时几乎没有交什么朋友。我考上的是两年大专班。在这两年里朝夕相处的 朋友姓刘,也是从农村来的,也戴一副眼镜,比我还矮还土气。也许正由于我们的 共同点,又是同班同宿舍,因此几乎每天都一起打篮球,一起去食堂和图书馆,真 正是形影不离。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的不愉快,但总的来说是非常难得的朋友。我们 的区别是,他由于出身穷而有一股强烈的改变经济状况的欲望,而我虽然有类似的 欲望,却没有挣钱的志向。因此他毕业后就通过关系找到一家进出口企业的工作, 而我却误入歧途地进了国家大机关。事实证明他是正确的符合时代潮流的,而我却 一失足成千古恨。几年过去,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成了名副其实的百万富翁,而 我依然高不成低不就一无所有。令我感到惭愧的倒不是金钱上的悬殊,而是我的自 私。记得有一次,因为他连续几天让我帮他从食堂打晚饭,我心里非常不乐意并拉 长了脸不理他,饭后也不说话。而他还是那么热情纯朴地不断跟我搭话,还主动帮 我洗餐具,以作为补偿。他毕业后我继续升本科学习。等我毕业时曾写信向他借两 百元钱作为路费回家。他很快就给我寄过来了。去年年底,他随旅游团到北京来旅 游,事先给我打电话,我说请他吃饭。见面的时候,他已经发福而且显老板相,但 依然没脱当年书生的纯朴气。我们还是很亲切,都很兴奋而随便地聊起过去的人和 事。最后他送我一对玉鹤,价值近两千元。而我却什么也没送他。原来打算还他两 百元钱的,可到最后还是提都没有提,好象压根儿忘记了一样。什么时候想起来, 我都恨自己实在不够一个好朋友的条件。 在大学后两年里,我还有一个好朋友姓熊,也是打篮球时认识的。他身体健壮, 而性格粘乎,写的字文弱不堪。但他有个非常优秀的特点就是幽默。他喜欢说话, 而且对一些可笑的事有非常好的记忆力,讲起故事来绘声绘色。跟他在一起从不会 感到寂寞。他还有些世故,知道和人保持适当的距离,一双精明的眼睛常常四处寻 觅可笑的材料。我承认自己有时是个非常沉闷的人,跟他在一起我获益非浅。然而, 就在我们毕业前不久,他让我去帮他找他的女朋友,我非常不高兴,拉下脸说我不 喜欢听人使唤。他似乎非常吃惊而且迷茫不解,连问了我几次:“我这是使唤你吗?” 现在想起来,他是应该迷惑的,因为我实在是反复无常而且自私无情。他后来被分 到厦门国际旅行社工作,再也没有任何往来。我是多么想同同保持联系,并为我的 自私和无情而道歉啊!然而,我又是如此怠惰,以致从来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以致 听任这段友谊永远地荒疏下去。 毕业后我的第一个朋友姓金。当时我们都在一个由一百多人组成的马列主义学 习班里学习。我仍没改埋头走路旁若无人的毛病,虽然曾听人谈起一个一年四季穿 军装的怪人,也没留心注意更没打听。在冬天一个寒冷的周末,我从三联书店夹着 两本书挤上一辆公共汽车。刚上车,一个当兵模样的青年象老熟人一样同我打招呼 并问我买的是什么书,我一边随和地回答一边脑子里直打转,怀疑此人是否是在北 京当兵的老乡。可看他翻书的样子又绝对不象一个当兵的而象个学者。下了车后日 子一久,就把这事忘了。后来好几个星期,我才发现原来那个当兵的就是我们学习 班里的大家议论过的奇人金某。半年的政治学习并没有让我同他交上朋友,而随后 的半年军训却把我们带到一起。 军训的生活单调而紧张。炎热的夏日中午,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呼呼大睡。我捧 着一本书坐在走廊下通风处埋头看。一个低沉而礼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看什 么书?”抬头一看,就是那个公共汽车上的“大兵”。原来他也从来不睡午觉,每 天这时候都戴着耳机听贝多芬的交响曲呢。自此以后,我们就经常在中午空无一人 的走廊上碰面,并随便聊聊读书和音乐之类。后来在一次晚会上,他用电子琴为大 家演奏了一首《友谊地久天长》,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他还有一个壮举,就是率 先在连队里兴起了光头的潮流。从他开始,几十名男兵都在几天之内把头发剃得精 光,然后示威似的在大家眼前晃来晃去。 从沿海的军营回到北京之后,我们都四散到各个部门,见面的时候少了。偶尔 碰上,还是聊聊最近读了什么书,哪里有音乐会之类。在一九九二年的冬天一个下 午,我在下班时碰见他。他问我想不想去看一个基督教青年会主办的一个合唱团排 练。我当时对合唱不感兴趣,更何况是什么教会办的呢,就谢绝了。后来他又同我 提到过两次合唱团的事。我都含糊地应付过去了。他从来没有强求我去,连建议我 去的话都没说,总是轻描淡写地提到或不经意地问一句。我开始受不了,因为太不 好意思拒绝了。于是在再后来的一次,我终于迈出了决定我一辈子命运的一步。 合唱团所在地是一个小胡同里的四合院,里外两重,非常安静而宽敞,里面有 几棵高大粗壮的老树。夜暮降临,华灯初上,小胡同里一片寂静,远离尘嚣。我踏 进院门时,耳中传来几个悠扬悦耳的钢琴音符,顿觉心旷神怡。进到后院,只见一 间大厅式的屋子里灯火通明,中间摆放着几排折叠椅。几个年轻的男女或坐或站, 在随意地聊天。钢琴前一位少女模样的姑娘梳着齐耳短发,一身白衬衣,大大的眼 睛,格外引人注目。我们一进门,她就灿烂地笑着同我的朋友打招呼。朋友介绍了 我,我心里猜测她必定是钢琴伴奏,就问她在这合唱团里是干什么的。她犹豫了一 下,好似羞涩而神秘地笑了一下,回答说:“我是这里的副指挥。”我竟然心中油 然而生敬意起来。本来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非常纯洁优美,完全符合我心目中的音 乐少女形象。不久指挥来了,大家开始排练。指挥手起,一股清泉般的和声兜头浇 灌下来,我从头到脚每一个的毛孔都被清洗得干干净净。这是一种清洁灵魂的声音, 一种超脱尘世的声音,一种返朴归真的声音,一种让人忘记世上还有苦恼和不幸的 声音…… 后来得知所谓副指挥根本不存在,那少女同我开玩笑,我竟然信以为真。其实 她也不是什么少女,而是大学毕业生。和她一起参加这个合唱团的还有她的二位同 学,原来在校时住一个宿舍。所有这些参加排练的都是出于自愿,来自北京的各个 角落,从十几岁到五十多岁的都有,尽管青年还是居多。他们没有一个是专业人士。 几乎所有人都是上了一整天班后匆匆赶到这里来,晚饭就在路边小摊上随便吃一点 或自带一点干粮或零食凑合吃。钢琴旁边就有一个自动热水器供大家润嗓子。我曾 好奇地问,是一股什么动力把这些可爱的人召集到这里来。还是那位大眼睛的“少 女”回答得让我难忘:“为艺术,为爱情”。 “少女”姓李,她后来就成了我们六人朋友圈中的一员。她的另外两位同学一 个姓张一个姓沈。姓张的一年后成了我的妻子。大约三年后,她们也各有归宿。李 嫁给一位颇有资产的公司职员。沈嫁给了国家体委的一位小官员。姓金的朋友于九 八年底结婚,娶了一位新疆的性感女郎。六人圈中的另一位男士也姓李,本是金的 同学,先分配到一大学图书室工作,后跳槽到证券公司当上了经理,至今没有结婚。 除了我之外,其他五人都是学历史的。三位女士都是学校教师。我妻子后来随我出 国,回来后没有再回学校教书。 1999年3月2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