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深处的笑 作者:立明 序 所有写自己的人大都出于一种自恋情结,我无需为了证明自己具有的含蓄的 品德而否定这种情结,所以我一直打算将自己的过去写下来,然而迟迟没有动笔 却是担心喜欢它的读者尚未出生,毕竟我不是什么公众人物,毕竟我的经历还算 不上极度扣人心弦,毕竟我驾驭文字的水平尚未炉火纯青,但是现在不同了,有 些读过拙作的网友在来信中说我的文章和回信中很少提及自己,我当然读得懂这 种弦外音,于是就像拿到了预约金的房地产开发商,受到了用户订金的汽车电脑 厂商,我终于可以抛开包袱,甩开膀子,从记忆中提取原材料,在一片空地上建 造我的房子,在轮廓中添加构件和装饰了。 古人有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的文章却也类似,可以说:文 为乐己者生。本着这个初衷,所以这篇拙作依然保持嬉笑怒骂,指东说西,张冠 李戴,胡说八道的风格,依然采用极度夸张,反复排比,莫名比喻的修辞手法, 最终达到读者不知所云,如坠雾里云里,却乐得前仰后合,下巴脱臼,回味起来 依然忍不住粉面含笑,舒心开怀。 对于本篇文章读者数量的预期,可以套用传销术常用的一个神奇的计算方法。 假设这篇文章被n 个人看到,最终有一个人喜欢上了它,于是他推荐给了他的两 位好友,这两位好友又推荐给了他的两位好友,即使经过30次这样的推荐,这篇 文章的读者将会达到1073741824位,假如这30次是在30年内完成,那么经过300 年后,这篇文章的读者将会比自有人类以来所有出生过的人数总数还要多,多出 来那些估计可能是类人猿,智能机器人和各种外星人! 因为这篇文章即将取得的如此巨大的成就,我这里需要感谢的人是我的父母, 我的妹妹,我的老师,所有关心爱护我的人,其中包括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 及所有赞成祖国统一的人们。 特别感谢candysusi ,其实她是真正在信中提到对我本人感到好奇的人。 鼻尖上长了一根白毛 其实如果你想从万千人群中认出我来应该不是难事,但是,你不能从身高来 判断,因为像我这种平均每年长个七八厘米,费了二十多年劲不过才窜了一米七 零左右的男子在中国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同样你也不能从相貌来判断,除非你跟 我很熟,否则的话,你要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一位帅哥实在太难了,要知道,五千 年的重男轻女的华夏文明,培养的帅哥简直有些“汗牛充栋”了,据联合国最新 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最不缺的就是帅哥!真正想要认出我来,最重要的一点要抓 住我的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我的鼻尖的正中央长了一根白毛。此白毛,长得 可以说是小巧玲珑,亭亭玉立,每天站在最高端迎风摇曳——毛主席当年有一句 带有预言性质的千古绝唱就是对它生动描写,他说“鼻尖一根小白毛,无限风光 在险峰”;还有一首流行歌曲也是对它的歌颂,名字就叫做“小白毛”,阎维文 唱得最煽情,歌词头两句是这样写的:一根呀小白毛,长在鼻尖上。 所以你应该明白了,想要认出我来,只要判断哪个人鼻子上长了一根白毛就 行。程序员做这种事情应该最拿手,只要一个循环就可以搞定,最简单的莫过于 这种: 循环开始{ 假如(某个人的鼻子的白毛不等于空)那么输出“这个人就是立明”后返回。 否则继续循环。 } 有一点必须声明,如果人群中没有我,那么程序最终会陷入死循环,所以,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程序员,应该想到在一个人的鼻尖上粘上一根假毛,滥竽充数 一下,以保证程序正常终止。 最后强调一下,这种循环不能在商场或者大街上使用,尤其是女孩子,漂亮 的就绝对不行了,否则有可能被当成相思成狂的精神病人抓起来。 这根白毛,可以说是由来已久,但是他的发现者却并不是他的拥有者。有个 道理大家可能都知道,叫做“越是亲近的东西就越容易被忽视”,由这个句经典 名句延伸出来的格言还有“距离产生美”“越是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产生的 变种还有“为什么总是要等到失去以后才想拥有”“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 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她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等等等等,总之一句话,真正发现它的存在的其实是一个女孩子。 那是在大约很久以前,一节自习课上,我的同桌(即后来白毛的发现者), 突然惊叫一声:哎呀,你的鼻子上有根头发。(从这句话大家可以判断出白毛的 基本形状,)。 当时我们的距离大约是10.8公分,她的表情我没有完全看清楚,那时的我正 处于青春萌动期,比较懂得害羞,所以一般不去正视女孩子。但是据我在当天晚 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自作多情的判断结果,她之所以发现了我脸部的最难以辨认的 特点,主要是因为她长时间对我进行的持之以恒的端详的结果。 当然,在她果然发现了白毛的存在后,就毫不犹豫的伸出了纤纤玉手,主动 要替我拿掉它。 不过,现在我们知道,这家伙不是飘落上去的,而是土生土长起来的,所以, 要去掉它并非一件易事(若想要体会具体的难度你可以从你的腿上揪一根毛试试), 结果,第一次并没有成功。于是,她只好再来一次,不知是因为白毛过于纤细端 小,还是这位女士力量太小,还是因为紧张手心出汗太滑,这一次又没有成功。 所以,她决定再来一次! 一个女人钻牛角尖是很可怕的,尤其是当她钻牛角尖是为了做一件自以为很 正确,其实是一件具有破坏性质的事时! 不过,后来尽管她又试了两次,仍然没有撼动白毛的位置。最后,当她决定 再作第五次努力时,被我坚决的制止了,因为当时我感到自己的鼻尖产生了一种 从来没有过的异样的感觉,热乎乎,滑溜溜,香喷喷的。 总之,你可以想象,当你正处在青春萌动期,你的鼻尖被你女同桌用柔软温 暖的指肚反反复复左左右右抚摸过4 次以后,那绝对,全身汗毛孔都已经膨胀了, 红晕慢慢就渗出了面颊,如此下去,恐怕坐都坐不住了。 于是,我只得亲手将她去除,当时,我念动咒语“拔呀拔呀拔呀”,只一下, 便将它连根拔起,以至于我的最先的鼓劲运气都没派上用场,用金庸的话说,只 耗费了一成功力。 据我那天晚上又一次辗转反侧思考的结果,我之所以没有费什么力可能因为 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原因当然是我比那丫头有力,不过这没有什么值得高兴 的,因为无论将来怎样我都得挑起扛家里的煤气罐等其它贵重物品的重担;第二 个原因可能是她最先的四次努力起了作用,用牛顿的话说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 上的原因。 本来白毛的发现史可以就此终结,可是我又担心许多言情迷会追根问底:你 跟你女同桌后来怎么样了?所以在这里我先做一下回答:现在我真是不知道这位 少女嫁给谁了! 对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历史已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是根据恩格斯的理论 这都应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如果哥伦布没有出现,可能涤纶布, 或者哥伦面都有可能发现新大陆。白毛的发现史最终验证了恩格斯的理论是正确 的,因为,后来有着不下几十名朋友都在没有他人指点的情况下独立的发现了我 的鼻尖的奇迹,而且几乎每一位都自告奋勇不由自主的伸手准备拔掉它,当然都 被我严厉制止。 后来,根据我的切身经历,有人总结出了这样一道脑筋急转弯题目:请问, 拔掉哪里的毛自己不会感到疼痛?答案:长在立明鼻尖上的! 不过,现在这根白毛似乎越发隐蔽了,基本上发现它的人数跟他们的学历成 反比,最开始我以为这是因为中国教育培养了众多四眼天才的原因,着实为它验 证了中国教育的先进的程度而高兴过一段时间,后来发现不对,因为有一次,一 位相面的先生居然没有发现它的存在,所以我现在认定它是在经历了长时间的自 然选择以后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 那是一个夏天,我走在南京鸡鸣寺旁边的一条林荫路上,一个50多岁的男人 追了足有几百米远,非要给我未来的生活指一条明路。我跟他强调了n 遍其实我 并不信命,他就是不罢休。 我真是怀疑为什么世界上总有这么多持之以恒的人? 后来,我只得答应了他,于是我们就找了地方蹲了下来,那位先生对我的手 掌和脸部进行了纳米级的考证,完了先是说我96,97,98三年不顺,后来又说我 过了本命年后定会有10年大发展,最后什么金钱名誉权利应有尽有,可是就是对 我的鼻子的白毛只字不提,于是我就只好主动提示他:您有没有发现我的鼻子上 有一根白毛? 他这才定睛一看,哇赛,眼睛马上一亮,赶紧说道:千万不要拔啊! 我马上感到心里一凉,须知,我真的已经拔过它,而且不知多少次了!只是 这家伙倔强的狠,拔玩了还长,尽管长完了我还会拔,正像白居易所写的“立明 拔不尽,白毛还会生”! 不过从那以后,我居然特别在意小白毛的存在,时不时的会低头看一下鼻尖, 你可能没有这种习惯,所以估计还在思考:人真的可能看到鼻尖吗? 我可以肯定一点,如果你有白种人的血统,那估计就没有问题,因为欧美佬 都是高鼻子! 中国人也有高鼻子的,可惜我不是,我的鼻子是平的,相面的先生说:鼻子 平的脾气比较温和。 温和或许是好的,但是真要看起来就比较费力,每次我总得稍微噘一下嘴, 这时候有些人就会打趣道:立明噘嘴的样子好像当年天蓬元帅哪!更有甚者,有 些人学《大话西游》里面的吴孟达,大喊一声“猪啊”,完了丢下手里的东西就 跑。我找不到人出气,就只好捡些东西来补偿,所以到现在,我至少捡了6 个镜 子,8 条毛巾,13个牙刷,21条内裤,并987 张扑克牌——这已经悄悄的证明, 这根白毛注定会给我带来财富! 最近东西多的放不下了,我决定开个生活用品专卖店,因为都是二手货,所 以卖的比较便宜,当然,宣传起来可不能这样说。一般情况下,我都是这样吆喝: 瞧一瞧看一看了,跳楼大甩卖了,放血大清仓了,不看您后悔了,不买您上当了。 所以,如果你买的毛巾上粘有眼屎,牙刷毛有些弯曲,100 张扑克凑不出一 副完整的牌,穿上内裤就感到似乎有虱子在爬,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外表美与心灵美 曾几何时,我的梦想是做一名科学家,曾几何时,我都是以一名科学家的身 份自律。当然,我的苦心经营没有白费,据我的所有的同窗回忆,学生时代的我 颇像爱因斯坦!这实在是对一名准科学家最高的褒奖!不过,他们说的不是我的 成绩,而是我的头发。 爱因斯坦的头发那绝对是出了名的乱蓬蓬,加上这位先生的科学造诣又是无 人匹敌,所以现在电视剧中只要出现疯子级别的科学狂人一准拿爱因斯坦作标本, 而且基本上都有一头灿烂的乱发! 庸俗的形容乱发的形容词不过几个“乱蓬蓬”“乱糟糟”等等,都没有我的 同学对我的形容听起来时髦,他们说我的发型属于“由它去吧型”“随心所欲式”, 更有周星驰迷们动不动就对着我指手画脚:你看看你的发型,再看看你的脸型, 你的发型跟你的脸型完全不配! 最不能容忍我的发型和我的脸型不配的人是我的老爸,每年假期回家,我老 爸见到我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去,理发去!现在历经数年的培养,我慢慢养成了 回家前理发的习惯,即便是冬天,无论有多冷,我都是剃一个亮丽的寸头,显得 特精神!就是后脑勺有点冷! 理发店的洗头小姐是最不好拒绝的人,因为你如果不让她洗,那么她就无法 挣你的钱,所以她为了挣你的钱,就想方设法说服你让她洗头。我倒不是心痛钱, 主要是害怕她的长指甲,那简直不是在洗头,根本就是削头皮,每当锋利的指甲 在我的头皮上划来划去又划去划来时,我总是会下意识的想起《西游记》中的耗 子精,总是担心一不小心被指甲刺入头颅一命呜呼了。 据说当时与我的发型相配的只有我的衣着,其实那根本称不上什么衣着,只 能叫做破衣烂衫而已。据说当时全校穿补丁衣服的人只有在下一个,所以现在每 当我看到什么人物读书时多么艰苦,甚至穿补丁衣服,我就觉得我们都是为了共 同的目标在奋斗。 还记得有一天,是我值日,于是我去擦黑板,刚擦掉一行,就听见台下哄笑 一片,我大惊,以为背后被人贴了什么“我是猪”之类的小纸条,赶紧转身拽衣 服来看,结果什么也没有,于是傻笑一声继续擦黑板,结果讲台下笑声愈发强烈 了,终于,还是我的同桌上来替掉了我,同时悄悄告诉我:你的衣服破了。我低 头向腋窝看去,天哪,哪个偷窥狂在我的衣服上割了这么长的一条口子呢! 更惨的是有一次踢球,因为用力过猛,裤裆撕裂了,因为玩得正酣,所以居 然没有发现,后来弯腰去捡球,出了洋相,结果只好赶紧骑车回家换衣服。现在 回想起一路上的感受,真是千言万语归结为一句话:那天车座子真凉啊! 还有更惨的,有一次几个同学一起回母校去看望老师。其中一个姓韩的女同 学一跟我的眼神对接就脸红,弄得我一个下午想入非非,散伙后我问我的同伴: 今天你发现韩某某的异常了没有?他问:什么异常?我说:她今天怎么脸一直红 彤彤的。他说:我觉得很正常,一个女孩子看到你的裤门开了自然会不好意思的。 我赶紧低头看去,结果自然羞愧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估计一个人因为衣服羞愧到我这种“境界”也就达到顶峰了! 学生时代的我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一天天乱七八糟的样子,我的老爸没办 法只好把老师的话倒过来背诵着教育我,那时候,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是: 不但要心灵美,还要外表美。 搞得我的心里反差特别大。 本来以为毕业后参加工作能好一些,谁料想最后加入IT这个行当,才发现许 多技术人员都是如我一般不重外表,拿着高高的薪水,穿着破破的衣服,所以我 也不必修整自己,混在其中也就不觉得扎眼,所以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这个烂样 子是没办法治好了。但是谁料到,有一天会出事呢。 那是春节前,我背着背包回家,出了北京站地铁,突然被两个警察给拦住了, 跟我要身份证。 于是,我把身份证拿给他。他看看身份证又看看我,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 是搞软件的。他们半信半疑的又去看身份证,结果一不小心掉地上了,于是,其 中的一个对我说:捡起来。 我当时就是一阵愤怒,吼道:又不是我掉的,凭什么让我捡!他们听我一吼, 马上也变得刁难起来,说道:你把包拿到一边,把东西拿出来!我继续质问道: 我说这么多人你们不查,干吗非要查我?他们也吼道:查违禁品你懂不懂?任何 人都有被抽查的可能,你被抽查了,就应该配合我们的工作,你懂不懂!于是, 我只好把包里的东西倒出来,反复被检查一边,最后还是自己捡起身份证,向他 们赔礼道歉方才被放行。 后来,我问我的一个朋友,为什么那么多人偏偏抽中了我?难道我很像那种 携带违禁品的人吗?他一语道破天机:你看看你的头型,看看你的胡子,看看你 的衣服,以及你走路的样子,简直一个市井小流氓,不查你查谁? 我蓦然明白为什么我长了这么大都没有碰到过小偷或者强盗,估计他们都把 我当成了同党! 于是一狠心,重新修理了头发和胡子,又决定去买几套新衣服。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书到用时方很少”,我买衣服就体味到了这句话深刻 含义,原来买衣服也不是一般人干的活。不仅仅要懂得一定的数论知识,还要深 刻的理解度量衡的含义,可能因为我对这两样东西并不在行,所以当服务员问我 多大的裤腰,穿多大号的衬衫,多大号的鞋时,我都没有回答上来。 我当时就想学那个买履的郑人,回家量完了再告诉她。可是她非要让我当场 试一下,于是我先试了衬衫,又试了裤子,最后在试鞋的时候我犹豫了,因为我 没有穿袜子(据爱因斯坦的私人秘书回忆,爱因斯坦从来不穿袜子),而且好像 我的脚有一周没有洗了,为了不使服务员误以为我穿了一双黑袜子,我决定放弃 买鞋的决定,先买6 双袜子。 当然现在,我已经自学成才,知道自己是41的脚,2 尺5 的裤腰,41号的衬 衫,有打算送我衣物的朋友可以拿纸笔记一下。 并且,我现在是一天一双袜子,所以当我碰到有强烈口臭的人时,我再也不 说“我知道,昨天晚上你又把我的脚当猪蹄啃了!”这句话了。 好像是去年,北京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位先生穿着拖鞋进餐厅,结果被 拒。于是,这位先生一气之下将餐厅告上了法庭。网上了刊发了这条新闻后,引 发了一次关于公共场合的穿着的一次大讨论,其中一条评论比较搞笑,它说:假 如这位先生天生一双汗脚,偏巧又穿了拖鞋走了一里路,因为天热,所以这位先 生坐下后自然就把鞋脱了搭在对面的凳子上,这时候飞来一只蚊子,叮了他一下, 他一痒,赶紧两只脚对搓一下,大家想一下,这时候,其他的顾客吃起饭来该多 有味哪! 看完了这一篇报道就又想起了我的老爸,于是忍不住顺手拿起旁边的光盘照 了一下,这时候几个同事凑了过来,一个说臭美啥呢?还不等我回答,另一个看 了一下光盘便大喊一声:猪啊!吓得我光盘镜子都掉地上了! 永远的科学家梦 当然,真的科学家并不是披着毛毯穿着拖鞋在大街上走两遍就能成功的。虽 然我同这些推动世界前进的人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神似,虽然我已在我的头发和 衣着上与这些人物取得了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要知道“罗马不是一天之内建成 的”,一个真正的科学家也不是一天之内能够成为的,但是自始至终,我的努力 就没有停止过。 还记得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内容是关于爱因斯坦做了三个小板凳的故事, 当时老师的解释是爱因斯坦有一种契而不舍的精神。就是这种精神,后来成为我 培养动手能力的主要支柱。 我第一次自我培养动手能力的道具是家里的闹钟,那时候我对这个不需要人 敲打自己定点就能响的东西颇感好奇,于是在经过反复的斟酌以后,在一个明媚 的下午,当父母都不在时,我将这个家伙大卸八块了。后来为了逃避父亲的追杀, 我只能一天到晚尾随在奶奶身后。听说现在有人已经把我的经历编成了一则笑话, 那上面说我在拆了闹钟后主动向父亲坦白(其实绝无此事,确切情况是我把闹钟 藏在了被窝里),父亲居然没有责怪我,只说道:没有关系,只要你把它重新组 装起来,并且不丢零件就行(我的父亲才没有这样和蔼,在散乱的零件刺破了他 的肩膀后,他就开始寻找收拾我的时机)。当时我说道:没有少,而且还多了一 些呢(从这句话我们可以断定,他们家的那不是闹钟,而是聚宝盆)。 因为这件事情的教训,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进行动手训练,直到高中毕 业。有一天,我们家的灯泡突然不亮了,于是,母亲便要去招电工来修理,当时 我想自己已经学了这么多年的物理课,对电的知识应该基本上可是说是了如指掌, 所以便自告奋勇的要亲自动手修好它。 我至今还记得母亲听了我的决定后眼神的变化,我想那是在说:不知不觉中, 我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于是我找来电笔,木板等东西,开始研究家里电线的串并 联关系,经过大约半个小时的分析,我确信我已经搞懂了所有的原理,于是,我 放心的把两根分离的电线接到了一起。 刹那间,就听到一阵电火花的爆炸声,同时所有的灯泡,电视和其他可以发 光的东西统统熄灭了,当时我的小妹妹用自己特有的女高音给这一幕配上了背景 音乐,现在回想起来,那种恐怖的声音依然余音绕梁,久久不绝。后来,电工打 着手电检查了我家的家用电器,基本上凡是能烧的都烧了,就剩下了一个手电筒, 一直被我珍藏至今。物质上的损失也就这么多,精神上打击却留下了后遗症,现 在即便是我插拔电视机插头都得在我妹妹的严厉的目光监督下进行。这么多年过 去了,许多人依然坚持人为我一旦跟电接触就会产生强大的破坏力,这种传说后 来启发了好莱坞的一个业余的导演,用极低的成本拍摄了一部叫做《小镇惊愫记》 的电影,上映后反响强烈,成就了一名童星,创造了3 个亿的票房奇迹,我个人 也就发扬了一点共产主义精神,最后分文没取。 后来我知道,爱因斯坦确切说应该是一名理论物理学家,他的动手能力其实 跟我不相上下,从小板凳一文可知一二。他当年研究闹钟的工作原理的方式是盯 着上面的猫头鹰的眼睛看了一个晚上,当然最后还是没彻底搞明白,有朋友问他 为什么不拆开看一看呢,他说:我是一名理论物理学家,所以我必须用推理的方 式来证明它。这才是搞理论研究的真谛。 其实谈到理论研究,绝对是我的强项,小学时我就经常为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和别人争的面红耳赤,当时我是出了名的爱钻牛角尖的,我的班主任当时常常被 我的发问震住,我还记得她辩论不过我后岔开话题并且动用了老师的威严责怪我 的一句话:立明你说就说好了,拍桌子干什么! 当时我们讨论的是《刻舟求剑》这篇课文,到底最后那个人能不能捞到剑? 那时全班20多个人包括老师在内都说不能,只有我的答案是“能”。当然,现在 我们清楚了,水是有阻力的,而河也是有深度的,但是作为一名天才的理论物理 学家,我根本就没有考虑这些因素,我坚持认为剑会跟着船一起走,直到靠岸! 这足以证明,我在很小的时候便独立发现了物体的惯性定律,从年龄上讲要早于 牛顿20年左右。 初中时我就更加不得了,好多时候老师都是被我问的哑口无言,当时物理老 师最怕我,因为我经常都是言人所不能言,想人所不能想,比如当时我们学习帕 斯卡大气压试验时,我就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这根管子要放在水槽里,如 果大气压真的有76厘米汞柱的压力,那么放在空气里也应该可以啊!当时就把老 师给问住了,后来他终于忍不住向我悄悄承认,他教了30多年的书,还是第一次 听到有人问这种弱智问题。 但是我并没有因为这次打击而停止我对科学的探索的脚步,所以后来我才在 学到光学这一章时提出了一个足以让物理老师吐血的见解。那时我们学的内容是 光的反射,我还记得图片是一根筷子插在水里后看起来就会变形,提出的问题是: 筷子为什么会变形?基本的反射定律我是明白的,但是在光源的问题上我们意见 没有达到统一,当时老师说光源是自然光,而我说是眼光,老师说眼睛怎么可能 发光呢,眼睛是反射光的。我说不对,都说狼的眼睛在夜里会发绿光,既然狼眼 能发光,人眼也就可以发光。于是我的物理老师再一次被我弄的哑口无言,但我 相信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他的心在滴血。 高中以后我就收敛了许多,主要可能因为我的成绩太优秀了,人又勤学好问, 我的老师总把我当成榜样来教育别的同学,弄得我一天天很不好意思,于是也就 不再抛头露面的难为这些老师。也就是在这种心理促使下,高中三年,逐渐改变 了我的学习习惯,把以前的不懂就问,变成了不懂就自己找答案,所以有一次我 差点证明了费马大定理。 本来最初我是打算证明歌德巴赫猜想的,后来考虑到陈景润弄了这么多年, 而且都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全身心的投入,都没有成功,虽然我的能力高他那么一 点点,但是毕竟我还要学别的课程,而且还要做大量的没有用的习题,所以我就 决定来个简单的玩玩。 至于费马大定理的具体内容我就不多说了,这篇毕竟不是数学论文,但是有 一点我想声明一下,那就是:费马大定理据说是3 百多年来不断的有人求证,甚 至这还有人动用什么超级计算机来证明,也一直没有结果。但是我前后不过只用 了一个周,最后使用了一张16开的白纸(其中一面还已经作了别的数学题)便炮 制出了一种证明方法。 我想许多人都应该会有这样一种心理体验,就是当自己真的弄出来一点属于 自己东西时,既想告诉别人,又怕别人剽窃自己的成果。当时我就是这样,既想 告诉老师,又担心老师会把它据为己有,想着偷摸寄出去,又怕报社编辑据为己 有。想了足足有一个周,我决定先誊抄一份藏起来作为日后的证据。可是没想到 在我誊抄的过程中发现了证明中的一个错误,足以导致整个证明失败。于是我大 惊失色,这就来了另一种心理体验,一方面庆幸幸亏没有把这种错误的东西拿出 去丢人现眼,让别人所自己狂妄自大,好大喜功,一方面又伤心惋惜费了这半天 却弄出了一个废物。 于是只好推倒重来,这一次有了进步,只用了3 天,便找到了新的证明方法, 不过就是在我誊抄的时候,又发现一个致命的错误。结果,周而复始,每次我誊 抄的时候,总能发现一个致命的错误,当我摔坏了3 支钢笔,撕掉了6 本作业本, 骂哭了7 次捣乱的小弟弟时,一个学期便过去了,最后我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 这个东西果然不是那么容易证明的。 后来,我意外得知中科院数学研究所每年收到的有关这个理论的证明就有几 百个,而且尽管所有的证明不尽相同,但是每一个都坚持认为自己是对的。 也就是那么两天半的考试,整个中学时代便宣告结束了。中学时代是一个梦, 翘首仰望时,是一个梦,梦中充满成长的憧憬;蓦然回首时,是一个梦,梦中挥 霍着青春的光影。 那一天,当我像往常一样面对堆积如山的书籍和试题时,心头涌起的不再是 劳累,厌烦,或者是急于解决问题的冲动,而是从来没有过的束手无策和百无聊 赖,因为这些我曾经载我遨游于题海的工具,现在对于我已经完全失去了意义。 那一天,我呆呆的坐在床头回味10多年来学习的历程,蓦然发现,似乎所有 的书本的知识都是没有用的。按以往两次升学的经历,如果这些知识是有用的, 那么,在新的书本中会重新提起,比如说一个文科的研究生可能学过5 遍中国共 产党的遵义会议精神,一个理科的研究生至少学过4 遍函数的定义;如果这些东 西是没有用的,那么它的存在的价值几乎就是为了考试之用,当考试结束后,用 老师的话说就是,每一次考试完都应该迅速的忘记,以便进行下一次考试。可是 现在,如果我把他们都忘了,我的大脑将是一片空白。 那一天,我大约花了2 个小时整理所有的书本和试卷,但是那一次没有像以 往一样按日期等等分类排序,因为它们在我眼中已经成了一堆废纸。后来,所有 的废纸卖出了20大元的高价,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笔成功独自完成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