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我就是这样的俗 昨天,我的女朋友托她的闺中密友来告诉我,今后不要再去找她了。 也就是说她把我给甩了。我愕然。大概这位受托人觉的我可怜,动了隐恻之心, 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她认为你太不照顾她了,不是,不是,她认为你太不理解 她了,也不是,她觉的你太那个了。”我更愕然。这位受托人见我傻乎乎的,不再 有耐性说一些得让人打哑谜的话了,干脆不顾我的自尊心:“她认为你这人太俗了。” 我晕。 晕过之后,仔细想想,咱也是太俗了,简直俗不可耐。 我喜欢喝酒,聊天。在富丽堂皇的酒吧里,听着卡萨布兰卡的音乐,和一两位 衣冠楚楚的君子浅斟细酌,那肯定是雅的。可惜那里的啤酒太贵,那里的小菜也太 贵。所以我从不去那里,我宁愿在路边的排挡上,和一班认识的朋友尽情的喝酒, 痛快的聊天。碰到一些半生不熟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我会拎着酒瓶嚷嚷着“打 通关”。大家打着哈哈,拍着肩背,一付肝胆相照的样子。回家吐的糊里糊涂,我 会告诉她刚才在我左手的那位穿蓝西装阴险狡诈,在我对面的那个胖子吃回扣,第 二天起来和谁喝酒都忘了。没想到落到她的眼里是俗态毕露,让人家给笑了,真是 烦。我打自己一个耳光。 我不喜欢去精品店里买东西,我自己是搞小商品物价管理的。看到那些价格奇 高,而有大半价格都打在店租金里的商品。我总是反对,我认为去集贸市场,或小 商品市场买更合算。我告诉她那里的店主认识我,可以打折。并要她告诉她的亲戚 朋友我有这种优势。想来我当时是一副洋洋得意的小人状。连我现在想起来也脸红, 真是俗,我再赏自己一耳光。 对酒店里的丰富剩菜,她要学电视里的,发扬节约精神。但她自己不动手,叫 我叫服务员打包。我费了九年二虎的力,告诉她打包回去也没胃口吃剩下的,送别 人吃,别人也不会吃你的剩菜,弄不好还会被别人误会你的动机。过了夜,你看到 它就会把它扔出窗外。所以还是不要打包的好。 更何况,酒店把剩菜送去喂猪,更得食品的综合利用。服务生看你要打包认为 你跟猪争食,眼里会露出鄙视的。出了门,一个小孩乞丐缠着她乞钱,她被弄的面 红耳赤,大街上特别现眼。我恶声恶气的把那小孩赶走,也特现眼。俗到街上了, 赶紧自打自一耳光。 看我整一俗人一个。没一点浪漫,没一点洒脱,没一点爱心。在书中,在电视 上,在故事里,佳人的身边不是才子,就是财子,最好是两者都有。她是佳人,或 自认为佳人。而我连半点超凡脱俗星点也没有。所以我自赏三耳光,以慰佳人。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