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色” --使用你的眼睛,但不要轻信你的眼睛 “色”,是一种表象,一种可见而不可捉摸的感知,譬如:虹、霓霞、或缤纷 色彩等。 凡物皆由实、形、色构成为一体。比较而言,三者之中,“色”是最无关宏旨 的。然而,在心理感受中,它往往最能造成印象,引发剌激。这首先是因为视觉的 作用,比起人体其他感官来说,占有绝对 的主导地位--人可以失嗅失聪,但对于 失明往往难以忍受。“目为心之苗”、“眼是心灵的窗口”,都说明了心理活动 (其产生与变化)的剌激源,相当大一部分是由视觉提供的。其次,人接触物体, 也常是视觉先发生作用--首先映入眼目的,便是那夺目的色采,而后才细辨形体 (大小、长短、线条结构等等。)至于实,那是视听难以确切判断,它属于思维和 智能处理的范畴。 为了确切地说明,不妨以实证为例。 在进入一幢房屋前,我们先看见了它。我们的“看”,是绝对下意识地-- 并 不特别留意某处。在视网膜上,房屋的实体,它的样式、颜色被同时摄入。这是因 为房屋颜色单调一般,并未给我们以特别的感觉。但如果它绚丽,如果橘黄粉白突 现于灰暗背景中,那末,情形使迥然不同了。我们的眼睛将会凝注于此,而暂置其 他于不顾,并因此而产生兴奋。 “山阴道上,应接不暇。”我们的眼睛常为女人衣衫的艳丽所吸引,而后是样 式。诚然,颜色有主次之分,而人们对色彩的喜好与选择并非一律。这涉及到心理 变化的问题。喜新厌旧之所以是人之常性,是因为“求异”(不同于众)的心理在 起作用。服装界深懂此中道理,故色彩年年要换,款式年年要变,这是把握了消费 者心理的规律。 男女见面,那初始的试探的一瞥所产生的印象,可谓至关重要。这是异性之间 一种本能的传递,是先于言语的“目语”。之后,那目光便游移于发的乌黑,唇的 红润,肤的白晢。古人扩而充之,将宇宙将一切纷纭万象,世事变化总括为“色”, 实在是一字点睛,一字中的。 然而,最关重要的,也许正是最不可信赖的。当我们凭借自己的眼睛观察周遭 时,便是如此。人们对所谓“眼见为实”深信不疑--“悦于目者也赏于心”。可是, 仔细想来,吃这种亏的,也实在太多了!我们看见了海市蜃楼,但它却是幻影;我 们看见了亲暱的微笑,背后或许有着叵测;我们看见了褴缕丑陋,不相信也有良知 良善,便生憎恶之心………… 这实在是不幸!这种不幸,一半来自天性,一半由于愚味。而万幸的是,人类 在进化中萌发了的理性--认识自我,认识事物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而不 是克服了)这种不幸。 诗曰: "色空"之叹只因无, "四空"之言忒玄乎。 可怜一双色盲眼, 不辨金像是泥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