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电视广告 看电视用遥控是后来的事。遥控的问世,使人稳坐不动,使可随心所欲的了。 然而,我以为遥控在今日,它更大的好处,是可以用来和讨人厌的广告较劲--但凡 它一露头,我便立即揿钮换台。 电视,作为家庭宠儿的时期似已成为过去。购置它,原本是为了寻求欢娱,可 到头来却是烦恼多多,其中主要原因,便是总也躲不开的“广而告之”。 说广告喧宾夺主,充斥于屏幕,这是不争的事实;电视已经从服务观众,转而 以最佳推销员姿态服务于大款大腕们了。诚然,广告的泛滥及其负面效应,有各种 原因。电视以其多采多姿的画面,以其极高的收视率而影响甚大,但普遍的无奈是, 广告出没无常,且没完没了,除新闻联播的三十分钟外,节目随时有可能切断转换。 插进来一些忸怩作态,稀奇古怪,甚至乱七八糟的东西。音量的突然增大,让人猛 一惊吓!那广告已直逼你耳目。这种突袭式的强迫接受的做法,尽管大为不满,观 众却毫无办法,根本由不得你。 还有,只管收费播出,不管内容的真假与否,也不问观众意见如何。甚至不惜 自坏声誉地为广告创设一切条件--打节目预告与实际开播的时差:你若老老实实地 按时收看,眼巴巴等来的,却是眼花缭乱的大喊大叫。 广告,它便是如此地窥探时机,得寸进尺。起初只占节目前后的片刻,还算得 是规矩本分,渐渐地,一扩再扩,一播再播,看看观众一脸地无奈,越发地肆无忌 惮。你说节目支离破碎,大煞风景,他说你少见多怪,国外早就如此;你说广告太 多太滥,他说经费短缺,只能这样。 叫人糊涂的是,有线电视不是白看的,百多元的收费也不算低,这种化钱买广 告看的做法能有多少人赞同?还有,电视台不是国家事业单位么?电视台可以不顾 惜名声,但国家不能不顾及社会影响。当前创收成风,从经济效益出发,适当做做 广告本无可非议,怎奈此风一开,百无禁忌,只是苦了广大观众,不看吧,心有企 盼;看吧,实在呕气! 叫人不解的是,广告指望的,是银屏前观众的兴趣与赞赏。倘若得到的是普遍 的厌烦和不满,试问,这等广告又有何价值作用可言?有人说,富有创意的,颇具 艺术特征的广告自有其独有的魅力。但可惜的是,在此种心理状态下它来得不是时 候,这正合了一句老话:“强扭的瓜不甜。” 于是,无奈之中,我便遥控在手,实施“你来我避,你去我看”的游击战术。 收看中,跳来跳去,有头无尾 ,或无头无尾,实在是莫名其妙,索然无趣,也只 能悻悻地关机了事。 此外,还有一个有法不依的问题:“广告法”早已出台,记得其中一条规定广 告只能在节目前后播出。但今天又有那一家是遵法行事的呢?随心所欲,乱插乱播, 又有那一个“有关部门”过问干预了呢? “物不平则鸣”,街谈巷议,对于手提话筒,四处采访的电视台来说,不至于 一无所闻。八十年代后期,国外就有民众自发抵制广告与电视的报导,今天,同样 的问题也已摆在了我们的面前,真切地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使“广告法” 进一步完善并能有效实施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