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甲申三百年祭》一文的商榷 郭沫若先生《甲申三百年祭》一文为成人自学高考语文复习课本及某些中专语 文教材所节选入册(节选自“李自成本不是刚愎自用的人”开始,至“就这样,个 人的悲剧扩大而成为民族的悲剧,这意义不能不说是深刻的。”)节选虽非全文, 但论史要点悉在于此。 郭先生此文,1949年于重庆《新华日报》刊出后,颇具影响。延安及各解放区 报纸先后转载,晓以历史,意在鉴戒。郭文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这里,需要商榷的是,既是一篇精选的论史散文,欲使学生得益,正确的论点, 充分的论据,可信的论证自是必要的。然而,文章一开头,我们就看到论点与所论 史实是明显不协调。作者在历数了李自成“本不是刚愎自用的人”,“对于明室待 遇也非常宽大”,“很能纳人善言,而且平常所采用的还是民主式的合议制”之后, 便立即下断语了:“据此,我们可以知道,后来李自成的失败,自成自己实在不能 负专责,而牛金星和刘宗敏要负差不多全部的责任。”接着,作者又引述了史实 (对待吴三桂入关上的失误,致使清兵入关;听信奸佞,妄杀李岩,从而“将相离 心”“俱解体”)但是,这些事实岂不正好反驳了(而不是证实了)李自成“不能 负专责”而诿过于牛刘的观点么?理由极简单:事无决断以及轻信、妄杀乃为首领 者之大忌大过,怎能说李自成“不能负专责”呢? 所谓“不是刚愎自用”“宽大”、“纳人善言”等,所举例证,也是细节微末, 并非“很重要的一页史料”。很重要的是,入京后,李耽于加冕登基,将骄兵纵, 隐患 不察,忠佞不分,致使功败垂成。若以为上居者圣明,乃左右使之殆,则历 史便须得重写了。以此推论,天国之亡,洪秀全不能“负专责”,罪在杨韦;清末 辱国,慈禧不能负专责,罪在李鸿章等人。如此论史,可否? 不仅如此,作者更以为“假使初进北京时,自成听了李岩的话,使士卒不要懈 怠而败了军纪,对于吴三桂等及早采取笼络的政策,清人断不至于那样快便入了关。 又假使李岩收复河南之议得到实现,以李岩的深得人心,必能独挡一面,把农民解 放战争转化而为抗清的战争。假使形成了那样的局势,清兵在第二年决不敢轻易冒 险去攻潼关,在潼关失守之后,也决不敢那样劳师穷追,使自成陷于绝地。假使免 掉了这些错误,在民族方面,岂不也就可以免掉了260 年间为清朝所宰治的命运了 吗? 这里,作者以假言推理,一口气道出了四个“假设”,得出了如此结论。但是, 众所周知,如果推理的前提(假言的条件或判断)并不充分准确的话,那末,推理 很可能也是不正确的。历史上无以数计的农民起义是冲击历代反动统治的力量。但 它的表现过程,总是以轰轰烈烈始,以销声匿迹终。历史事实说明了农民起义的两 种必然:阶段压迫下的物极必反的必然,以及由于农民意识而招致失败的必然。农 民起义的三部曲不外是:民不堪命,揭竿而起;戮力同心,力克艰难;溺于富贵, 伤于自残。秦末陈胜、东汉黄巾、唐之黄巢、晚清洪杨皆如此。李自成又怎能例外? 率八方云集之众,趁动乱之机,用以摧枯拉朽。然而,城克功就之际,亦是势变身 危之时:迷于享乐,不思进取,上下疑忌,自酿内乱。这种农民意识中的自私狭隘 短浅之劣性,加以对手的诡谋谲算,又安能不败? 再看作者假言推理所持依据,并不能说明问题本质(农民起义失败的根本原因)。 这种“假设”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作者的主观随意性,(而随意性总是最为省力的), 是不切合实际的。“假如免掉了这些错误”,谈何容易!时代的局限,社会的习俗, 力量的对比,农民的观念,个人的弱点等等,又岂是几个“假使”所能“免掉”的。 李自成毕竟只是三百年前农民军的一个首领,他的队伍毕竟是封建社会中一支身着 戎装的农民队伍而已。 历史学家不同于诗人。对待历史,他不能乞灵于想象或假设,他只是收集考订 史料,研讨其规律并以此作为后人借鉴。任何主观意愿,以个人好恶去要求或强加 于历史的做法,都只会导致面目的扭曲变形。一旦接受了这种观点,那末,对于历 史的评论必将兴之所至,随心所欲。评论荆轲,可以于“假使”之后,得出“可以 免掉秦始皇统一六国这段历史”;评论“文化大革命”也可以用“假使”一语,将 这段惨痛历史改造得面目全非。 最后,倘有人问我:“那么,你认为260 年清朝的宰治是必然的么?” 我只能谦恭地回答:“这并不是我撰写此文的目的。我的目的只在于表明: 一、范文必须要范,否则无益于后生。 二、不能无视历史背景、社会条件以及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 三、不能忽视事物 的本质特点而仅以主观意愿来判断历史。 198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