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书店 课余除了学习与写作,最大的爱好莫过于逛书店。 茶余饭后常在校园附近的书店流连忘返。此时的感觉幸福而充实,心情优美而 宁静。翻着精装、平装书籍厚实的纸张,嗅着淡然亲切的墨香,我常有一种难以名 状的绻恋与深深的感动。挚爱书籍,我一如葛朗台喜爱珍珠宝玉,总是用手轻轻抚 摸着,别时情依依,行去几回眸。却很少买书。题名“逛书店”而不言“买”字, 可见鄙人狡猾之处。逛书店自重在“逛”字,买与不买自然可以回避。 但也的确买过一些书。第一次是在“馨香书店”购的一套《约翰.克利斯朵夫》, 当时偶见这套书,大名是早有耳闻的,于是照例请下流览,没想到刚翻了几页就沉 入其中如痴如醉了。不知过了多久,直到老板走到我面前问买不买才蓦然惊觉不是 在教室。户外已经暮色沉沉。于是啊啊了几声才道:“买,怎么下买?”可当把口 袋里的几分硬币全抠出来还是差了四元多钱,老板挺豪爽地一挥手说:“拿去吧, 明天再逛时给我好了。”走出书店,我很为这种信任而感动。其实按"孔已己理论", 读书人窃书尚不能算偷,这点信任也是受之无愧的。何况一个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的 穷学生呢? 另外买的就是泰弋尔、普希金的诗集与歌德的几本小说,仅此而已。渐渐老板 就不如何欢迎了,于是采取游击战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时买上几本,倒不令 老板太烦。囊中羞涩大概是男人最大的尴尬了,我想。 最为“潇洒”的却是领到稿酬时,不到书店捧回几本是绝对食难下咽的。手里 捏着几张大团结,仿佛拎着“大哥大”似的,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花起来往往倾 囊而出,毫不感到是自己心血汗水的结晶,唯一的念头是"不买白不买"。好在每个 书店有哪几本好书早就了如指掌,买回来边吃饭边"哗啦",明知这样不利也顾不得 许多,渐渐也习惯了。 令我难以想到的是这种兴趣也受到一次打击。那天偶闻广州款哥款姐们一掷万 金只为买瓶“路易十三”,不禁张大口合不拢来,想起玩笔杆的一个个瘦猴子一般, 不禁心灰意懒“啪”地把书扔到一边,咬牙切齿决心再不看这玩意儿,第二天却又 心神不宁蠢蠢欲动…… 逛书店又一如往常。且频率渐呈上升趋势,自知已无可救药不禁长叹一声逛就 逛吧,只逛一声,来世再也不看这劳什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