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情结 我知道,以“处女情结”为题,可能会招来一批色狼。因为看到这个题目,很 难不让人联想到性。那么奶油娃娃在这儿先向各位赔罪了,我必须声明,这是篇完 全与性问题无关的文章,甚至连“爱情”二字都未涉及。不过,请别责怪我,虽然 有借这四个字来招揽读者之嫌,但我也不为过。因为我的确是一个具有处女情结的 人,甚至于在任何方面我都有处女情结。 处女情结即“第一”情结,也就是说,我是个特别在乎“第一次”和“第一个” 的人。我 24 了,经历过“第一次”的事不下数十个了,我不准备在这里阐述,因 为长篇累牍,对我来说写起来有难度。我所经历过的“第一个什么什么样的人”到 是屈指可数,尤以一男一女为最,他们深埋我心中,挥都挥不去。 今儿为了我的一己私欲,为了能让读者体会到我性格中的“处女情结”,我只 好把他俩挖出来了。 慧——我第一个拿心来换的朋友。我认识她已经很久了,记不得是从小学几年 纪开始的,我们成了朋友。那时侯,流行“小虎队”、“红唇族”、“少女队”, 我们受熏陶也成立了一个歌唱组合。只是名字一直没定下来,不是多到有争议,而 是适合的一个都没想出来。现在想想也是,以我们当时的那点儿墨水,难怪会认为 好名字都被别人取遍了。我绞劲脑汁,想出个“公主队”,可她俩不认可,也许是 谐音象是“公猪队”的原因吧! “她俩”的其中一个就是慧。我们当时的特点是,贼开心,成天笑,整天玩! 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自由自在,纯洁天真。我们总是笑,而且声特大,周 围十里都能听到。真不知,那时我们怎么那么开心?我和慧可以对着玻璃橱窗大笑, 现在想想到底为啥?不知道,只记得透明的玻璃上映着两个前仰后合,笑弯了腰的 女孩。 我们爱唱歌,大声地唱,毫无顾忌,那几个“队”都被我们唱遍了。但我们不 是追星族,尽管也买明星的“不干胶”,也在墙上贴他们的照片,但远没有当代追 星族的痴迷劲儿。我们只是爱听、爱唱,喜欢他们身上的那种活力,当然也有“追 风”的意思。 我们常常是支着自行车,站在马路上,大声地唠,大声地笑,大声地唱。 那时我和慧的家是“据点”,我曾带她们到家里唱过几回,结果闹得左邻右舍 直找我妈。当时,岁数大的人叫我们“疯丫头”,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有了女性的 觉醒——我要当“淑女”,但正是我这种“觉醒”,令我曾一度失去了这位朋友。 说来话长,话说那是小学六年纪的暑假,我去了趟西安(我爸当时在那儿工作), 等我回来后,一切都变了。不是慧变了,而是我变了。不知为什么,我的性格整个 都变了,不再热情开朗,大笑大闹,无所顾忌,我变得斯文起来,脸上总有说不出 的拘谨。我觉得她们太放肆了,跟她们在一起我甚至看到害臊! 我真的从“疯丫头”蜕变成了“淑女”,也许是我蜕变地太快,也许是我本就 不该蜕变,总之,我的朋友——慧,不喜欢蜕变后的我,她觉得我不再是原来的我 了。这几乎令她伤心欲绝,原本我们那时候就是不知愁滋味硬装愁的年龄,再加上 我们当时的脆弱和固执,尽管她多次写信劝我找回从前的影子,试图挽救这段友情, 但她的做法恰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结果是我们越来越无法沟通,友谊越来越 淡漠了。上中学了,我们还是被分到了一个学校,却不是同一个班了。终于,她提 出跟我分手,就是决裂。她做的“绝”,我也就上来“倔”劲儿了,分就分,谁怕 谁呀!于是,我们真的决裂了,我觉得她心挺狠,但我也心知肚明,她其实很伤心。 后来,我考上了重点高中,她则上了“护校”。在后来,我成为普通大学的本 科生,她则成为最好医院的护士。直到我上了大学,也一直没忘了她,不经意间想 起她,我的心就会隐隐做痛!她让我第一次尝到了丝丝拉拉的痛楚。 我才不得不承认,原来我是那么地在乎她,她在我的心里一直就是我的朋友, 而且永远都是。我开始检讨自己,发现当时我是那么自私,性格的改变只是表面现 象,问题在于我变得自私了,太在乎自己的感受而忘记了朋友,这也正是她跟我提 出分手的真正原因。其实我当时心里根本不想和她掰,她也许只是想吓唬吓唬我, 以达到触动我心灵的作用。但我当时又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就是“倔”,我也想 过找她好好谈谈,但我的面子让我没有去找。就这样,我失去了她,失去了孩提时 代的朋友,一个我心里永远的朋友,一个我拿心去换的人。 从那以后,我接受了教训,我让自己不再那么自私,不在不该倔的时候倔,更 不会为了顾及面子而失去对我一生重要的东西。面子——男人的自尊,女人的矜持, 真他妈坑人!(编辑同志,请原谅我在这儿说脏话了,淑女也有被逼激的时候。) 自那以后,我学聪明了,遇到我值得抓住的东西,从不顾及面子,因为“面子”在 “朋友”面前,狗屁都不是了! 我下定决心要找回她,我要告诉她,她是我永远的朋友,还要向她道歉。 我要找回我曾失去的这个世界上最纯洁的友谊。 我找到她家,她家已经搬走了。我没有她家电话,也没法找到与她有联系的人, 更不知道她在那家医院的哪个科室。那家医院可大了,现在想想,如果不是老天怜 我,让我通过另一个朋友得到了她家电话,或许我真的某一天会去那家医院找她。 (我想那一定是我即将举行婚礼的前夕,以我的性格,挖洞三尺也要把她找出来, 因为我的婚礼她不参加绝对不行!) 我现在可以像樱桃小丸子那样,装成大人的样子,眯着眼说:我这种女人,只 要想得到的,就一定会得到。嘻嘻嘻! 是的,值得庆幸的是,我又找回了慧。见到她时,感觉她心里依旧有我,但总 觉得她对我冷漠了许多,好象有意疏远我。也许是生活环境的差异造成的吧!我妈 揭开了这个谜底,她说慧是中专学历,看着一个从前不如她的人却上了大学,她心 里一定不是滋味。我不认同这个解释,我始终认为慧是个心胸豁达的女人。但我能 够理解,慧真的应该考大学,她念书比我强,一定考得比我好。得知慧现在正攻读 自考本科学历,我心里多少舒坦了些。 慧,之所以能在我心里永远占有一席之地,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原因是,我觉 得她有恩于我。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发了成绩单,我的分数极低(不学习仅靠 小聪明已经不好使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她来我家找我玩,我父母都在家,我 妈问慧考多少分,她几乎接近双百。我妈让她带带我,教教我如何学习。慧,真够 朋友!从那天起,她传授我学习方法,手把手地辅导我学习,还拿精选习题集让我 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就这样被她浸红了,甚至还红过了她。所以说,慧是 我的恩人,一点也不为过。她在我人生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她却不知道。 在朋友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的朋友,无私地带领朋友前进的朋友——这,才叫朋 友! 于是,我就又主动上了。我向慧讲了多年来一直想让她听的话,甚至听起来有 点肉麻。当然,慧被感动了,收下了我。 现在,我和慧是那种不常见面,但彼此都知对方是自己永远的朋友,是那种有 事你吱一声就绝对好使的朋友,是永远可以信赖的毫无利益关系的最纯洁的朋友。 小学时,我曾对慧说:“我们的友谊象清水一样纯净。”现在我才真正体会了“君 子之交淡如水”的意境。 仲——我的第一个异性朋友,第一个带我上网的人,第一个请我吃饭的男人, 第一个请我看电影的男人,第一个共度圣诞夜的男人,第一个陪我过情人节的男人。 看看,仲占了这么多“第一”,将来我丈夫一定会嫉妒他的,没办法,谁让他犹抱 琵琶半遮面,到了现在还不露脸! 交了仲这么个朋友,似乎是命运的安排。我跟随命运的指挥棒,来到了我现在 工作的单位。当我被科长领回财务科,见到了敢上班不穿工作服的仲,我就知道, 我跟这人有戏!其实,毕业实习时我就在财务部见过他,那时我正百无聊赖,心里 想着早点离开这个冷漠的地方。这时,仲进来了,我眼前一亮,尽管没看到他脸, 但他那高大的身材,那股桀骜不逊的劲儿,引起了我的注意,心里有些吃惊,原来 军工厂也能出这人物?!但当我在办公室看见作为同事的仲,我没认出来,因为反 差太大。这就是为什么有些男人宁愿默默地欣赏女人的背影,也不敢去看她正脸的 原因。现在我能理解了,是被吓乖了!:)——这样说仲,确实狠了点儿。不过, 我起初与他交谈时都是只盯着他眼睛,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眼睛是他脸上最漂亮的地 方,有时我从那儿能窥探到他生动的灵魂;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我怕看 了他脸上其他的地方,会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但现在我可以非常坦然地仔细端 详他了,因为无论他美丑,我都不在乎了,一句话——看惯了!他由从我的同事, 到普通朋友,又到好朋友,再到永远的朋友,竟与我接受他外貌的进程同步,即不 忍心看他——有点丑——其实挺帅——真是帅呆了!“爱屋及乌”的意思就是我欣 赏仲,连他的脸也一块欣赏了。其实,这样说仲,有些不公平,因为大家对他的外 貌至今尚无定论,说他帅的和不帅的始终平分秋色,就如同大家评论他的人品一样, 好坏参半。我准备了几句话,给仲同学,文言点说,就是“树大招风”,通俗点说, 就是“有矛盾未必不是好事,说明咱是焦点!”事实上,仲同学是不必我来安慰的, 他一贯自信,甚至常常自信过度。 总之,仲是走进我生活里的除了我爸以外的第一个男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一个下午,办公室里只有我和仲,外面下着绵绵细雨,够诗 情画意的了吧!在我最喜欢的天气里,他对我说:“如果你是男的,我一定要和你 成为哥们!”——“哥们!”这话多义气!(我喜欢江湖上的那一套)。他仰着头, 笑着看着天花板,眼里闪着光!我从中看到了“欣赏”二字。我当时心一横,就凭 这句话和这“光”,我要和他做一生的朋友!我永远忘不了那句话和他当时眼中的 光芒,那是朋友对我说的最动听的话,是我见到过的男人最动人的目光。 朋友,就是朋友,之所以我称他为我的异性朋友,就是因为他不是男朋友。 我的女友们一致认为“男女之间不能成为永远的朋友”。尽管她们举亲身例子 加以说明,可我就是不信!她们说我幼稚,可我觉得真正幼稚的是她们。因为男人 给予的友谊,可能表面上很脆弱,但却是最持久的。我承认男女之间的朋友关系确 实有些微妙,但重要的还是如何把握好距离的问题。我见过,异性好友之间搂搂抱 抱的,一问才知,是闹着玩呢,可我无法接受。我和仲连手都没拉过,可见仲是个 君子。我常常提醒他,得懂得珍惜现在,赶明儿你我都有伴侣的时候,就不能在一 起了。我的话常常引起他的伤感,我知道我有些残忍,但我给自己宽心说,我是在 帮他把心脏锻炼的更坚强。 我真想对仲说一句话,就在这儿说吧!仲,你一定要记住,无论何时,不管怎 样,哪怕有一天我们成了敌人,你在我心里永远是我的朋友。这话我不会再说了, 有些话说多了,真的也变假了。 为什么我能给他这样的承诺哪?就是因为他是“第一”,我说过,我是个凡事 都有处女情结的人。我这样的性格,决定了我无法不在乎他。而他又给我带来了什 么呢?当然,很多。他让我接触到了异性,领悟了男人的世界,学会了与他们平等 相处之道。同样,通过男人我也更看清了女人。与男人交往,让你学会了如何读懂 男人,如何欣赏男人,如何揭露男人,如何选择男人。总之,仲,使我更聪明了! 使我比那些没有异性朋友的女孩们心理更健康、更豁达。 男人是本书,要想做个聪明的女人,你就去读吧! 其实男人挺可怜!——:)这是我跟仲交往得到的另一个体会。仲,有点大男 子主义,挺有脾气,平时他总爱叱嗒我。皱着个眉,冲我直吼,还义正严辞的!我 真不理解,我就那么点儿小毛病,至于你那样吗?!咱俩也不是阶级敌人,干嘛弄 得象搞阶级斗争似的!而我此时,总是陪着笑脸,佯装天真,试图蒙混过关,心想 就让你发发威风吧!好女不跟男斗。我发现,女人在不同男人面前表现的也不一样, 但绝对真实。在仲面前,我就是个孩子。仲,这人喜怒无常,一天里可以有四季, 而且还轮番着换。立刻,他又对我笑了,高兴时还爱夸我几句,说的还挺诚恳,不 由你不信!他这人嘴可甜了,讨女孩欢心就跟吃大米饭似的。习惯了他这套“变脸” 的绝活儿,我早已见怪不怪了。说句不吹牛的话,要换成别的女孩,还未必能适应。 哎,我一脸愁云,仲找对象确实有难度!但听说,这种男人挺走俏,也许是女孩们 被娇生惯养久了,变得有点被虐待狂的倾向了。难怪女友们对我苦口婆心,好言相 劝:你脸皮咋恁厚! 人家打你一巴掌,再给个甜枣,你还在那儿美呢!我得声明,我不是被虐待狂。 仲斥责我对的,我就听,哪怕他态度再怎么不好,我也不生气。他确实给我提 出了不少以前我从未发觉的缺点,有的我也尽力改了。能不怕得罪你,帮你改正错 误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仲,就是这样的朋友,他总摆出领导的姿态,随时准 备找你毛病叱嗒你。我猜想,仲有官瘾,我得去告诉科长。但,一旦仲无理取闹, 歪理邪说硬往理儿上说,我就不干了。心想,本姑娘也不是好惹的! 霸权主义横行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我发现,真把我惹激了,仲马上就不吱声 了,还刻意回避。有几次,他真跟我道歉了,倒弄得我挺感动。总之,得出的结论 就是,男人的威风是女人给的,其实男人挺可怜,往往大主意还都是女人拍的板和 钉的钉。男女相处之道,待人处事之道,宇宙万物之道,不过三个字——“平衡”、 “度”。说白了就是我军的游击战略:你进我退,你退我追。 这真是智慧! 仲,真是个好人,不抽烟不喝酒(他自己说的,抽烟我没见过,但他喝酒我可 看见过)。仲虽然爱跟女人唠嗑,有点贾宝玉怜香惜玉的意思,但知道眉眼高低, 越轨的事绝对不做,可谓正人君子也!仲还非常懂得欣赏女人——:) 也包括我。仲的帅气,让你觉得,跟他一起逛街、看电影、吃饭,是种荣幸! (这是仲暗示我的)。 常常想,我奶油娃娃何德何能让我得到这么一个异性朋友啊!上辈子,我做了 什么好事了?! 写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可能会问我,你的文章叫《处女情结》,还是有点哗众 取宠,叫《我的第一个同性和异性朋友》不是更好吗?或者干脆言简意赅《我的两 朋友》。 看来点题的话,该登场了。之所以他俩让我写上来了,就是因为他俩拣了个便 宜,他俩沾了“第一”的光。为啥没写我的其他朋友?他们对我不好吗? 我心里就没有他们吗?当然不是,原因也在于他们没赶上“第一”。 其实,处女情结是一种病态,我叫它“完美主义病”。但不是我主动选择了处 女情结,而是命运让它选择了我。以前我常以自己的纯洁而自傲,以为会有人视若 珍宝。但后来才知,刻意保持的“纯洁”实际上只不过是经历的“空白”而矣!难 怪人们变得越来越不在乎,越来越无所畏忌,原来空白不代表价值,而价值也不能 用空白来体现。等我真正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已逃不出这个“结”了。 不过,我也不急于摆脱它,因为处女情结不见得是好事,也绝不是件坏事。 怀有处女情结的人,最起码还保留着一份纯真。物以稀为贵,象我这种人不可 能没有市场。 我也更为珍惜现在的我,细细把玩着仅剩下的单纯。因为我知道,也许到了明 年,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那个从未谈过恋爱,也从未相过亲的奶油娃娃了。 我做了个梦:我双手捧着一张雪白的纸,必恭必敬地呈给一个人,对方淡淡一 笑,一脸的不屑,不假思索地把纸撕了。原以为我会哭的,没想到在梦中我却笑了。 醒来后想想,更觉意味深长。生活不过如此,何必吹毛求疵。 奶油娃娃 2001年9 月3 日 以我的习惯,每篇文章结尾处必要做点献爱心的事儿,其实只不过想占便宜, 有一石击二鸟之意。这篇既不赠给慧,也不献给仲,而是馈赠我的好朋友彬。不仅 因为她是我姐妹儿,还因为我的处女作《第一次与网友见面》是彬给我发的,滴水 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点素质我还是有的。我决定这篇还让她发,因为她手“壮”!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