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第二天,园岭新村血案发生后,《晶报》以醒目的标题《园岭新村发生血案我市著 名残疾女作家高爱莲等遭劫杀》在头版头条的位置发稿,《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 《深圳晚报》和《南方都市报》都分别在醒目的位置、以大同小异的标题刊发了这一血 案新闻。顿时,深圳市1000多万常住的和流动的人们都知晓了这一大案和惨案,随之, 网上的新闻和言论也铺天盖地。 那么,制造这一血案的凶手是谁呢? 也是这一天上午,由广东省公安厅直接督战,由深圳市公安局直接挂帅,由福田公 安分局配合的专案组成立。 会上,深圳市公安局局长兼专案组组长向省市区管政法的书记和省公安厅汇报并分 析了案情: 昨天凌晨,即前天晚上发生在园岭新村的血案,我们现在命名为“‘1 ?23’特大 入室抢劫杀人案”。这一大案,是今年——2006年发生的第一个大案,也是深圳市有史 以来的特大血案之一。大家知道,春节越来越临近,市民过年的心情越来越急迫,同时, 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也会越来越猖獗。在这年末岁关发生了这样的大案和惨案,我作为 主管刑侦的负责人,我首先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检讨,我们的社会治安 工作没有做好,特别是对失去了我市著名的女作家、全国残疾人的楷模和榜样、可敬可 爱的高爱莲女士表示遗憾和深刻的检讨。我提议,此时此刻,大家为高爱莲女士默哀三 分钟! ――― 高爱莲,女,46岁,《深圳xx报》编辑,陕西汉中人,是第一批到深圳为深圳建设 作出贡献的拓荒牛。三年前,不,现在说是四年前,也就是2001年,因车祸致残。现为 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广东省文联副主席,深圳市作家协会主席,深圳大 学客座教授。2006年1 月23日凌晨2 点左右,高爱莲在睡梦中被两个以上的歹徒按住, 活活掐死。从现场勘查情况看,高爱莲倒在地上,显然,尽管她残疾,行动不便,但是, 与身强力壮的犯罪分子有过抗争。抗争中,从床上滚下,之后,被犯罪分子用床单捂着, 残忍地捂死和掐死。 高玉莲,女,22岁,高爱莲同父异母的妹妹,陕西汉中人,2005年从陕西省汉中师 范大学中文系大专毕业,2005年9 月来到深圳,落脚姐姐家,一边照顾姐姐,一边找工 作。2006年1 月4 日,才刚刚到深圳市秦律师事务所上班,从事秦律师办公室的文件、 案卷归档和文书处理以及接待工作。被歹徒残忍杀害时,也在睡梦中。据现场勘查,不 排除歹徒先奸后杀高玉莲的动机,因此,高玉莲也有过奋力拼搏,但最后被残忍地杀害, 其中一刀割喉致命,惨不忍睹。 方方,女,21岁,是目前唯一没有死亡的受害者,但生命垂危。方方是湖北省麻城 市xx镇人,是高爱莲的护理员,也可以说是保姆,她是2005年11月12日到高爱莲家开始 当保姆的,介绍人是胡小妹,据说是方方的表姐,但到底是不是,我们还需进一步调查。 而胡小妹住沙嘴路椰树花园,几个月前,也就是2005年9 月,胡小妹家也发生过入室抢 劫案,其入室者是胡小妹外甥女黄琪的男朋友,黄琪是内应,目前,黄琪和其男友都已 判刑。由此可见,胡小妹的情况复杂。那么,方方的情况也待进一步调查。 在案件定性和分析犯罪分子的情况之前,还跟大家提到两个人,也是受害人高爱莲 家的家庭成员和亲属。 胡理光,男,48岁,高爱莲的丈夫,我市中级人民法院xx科科长,第x 刑庭负责人, 四川绵阳人,也是深圳市第一批建设者和拓荒牛。胡理光军人出身,办事认真、严谨, 工作清正、负责,是法院多年的先进工作者和学习“三个代表”的优秀祖国万岁员。因 多年照顾妻子,不离不弃,也多年被法院和当地街道办事处评为“五好家庭”。 案发当晚,胡理光并不在家,如果说这是一般的入室抢劫杀人案的话,显然,胡理 光法官是幸存者,逃过了一劫。 高玉宝,男,28岁,也是高爱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陕西汉中人,武汉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毕业,元旦节刚刚来深圳找工作,案发的一个星期前,高玉宝一直住在姐姐那里。 由此也可说,高玉宝几乎也是逃过此一劫的幸存者。 下面,我们请市刑侦大队的李队长、“1 ?23”专案组的副组长来分析案情。 李队长: 虽然我们初步认为,这是入室抢劫杀人案,这基于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最大。但 是,我们同时认为,案情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甚至,到底是入室抢劫杀人,还是雇凶 杀人,是打击报复还是情杀、仇杀,我们作出其中任何一个结论都为时过早。 从现场勘探情况来看,犯罪分子有三人,按入室抢劫杀人案来说,我们就姑且叫他 们为劫匪吧。劫匪三人,年龄均在20岁左右,身高也均在170 公分左右,体型都较瘦, 很有意味的是,从劫匪的脚印判断,三双不同的鞋印,却是同一品牌的球鞋,鞋的大小 都在39码的样子。劫匪选择深夜凌晨入室,并不需要骗人开门,显然,劫匪掌握了高科 技的开锁技术,是惯犯。事实上,门锁完好无损,劫匪是趁夜深人静,开门入室的。杀 害高玉莲和方方的刀具有两把,都是普通的水果刀,持刀者其中一人还是左撇子,但力 量同样很大。给我们判案带来难度的是,现场除了鞋印和指纹,没有留下任何劫匪丢下 或者掉下抑或受害者与之搏斗中扯下的东西。当然,受害者方方还在医院,她是与劫匪 搏斗时间最长的一个,或许,等她苏醒后提取她的衣服检查或化验,会有劫匪的线索留 下。 从胡理光提供的情况来看,劫匪仅仅劫走了三千元现金、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索 尼数码照相机一部,还有就是胡理光的旧手机一部,受害者高爱莲的金项链一条,高玉 莲和方方的手机各一部,而高爱莲、高玉莲、方方三人皮包里的银行卡和衣服里的零散 的钱都没有动。 从现场勘探和结合各种情况分析,我们设计、模拟了这样一种作案过程。大家请看 屏幕。 三个吸毒犯或者是流窜犯,在凌晨两点左右的样子,翻越栏杆,进入一楼院子,从 前门开锁入室。两人进入高爱莲的房间,一人进入高玉莲和方方的房间。高爱莲的房间 门是关着的,高爱莲已经入睡,高玉莲和方方的房间是开着的,因为此时方方上厕所。 方方并不是没有听到劫匪开门声,但因胡理光有过几次深更半夜回家的经历,方方在听 到外门轻轻关上的时候,以为胡理光回家了,又因自己在厕所,作为一个女孩子不便说 话,因此,听到响声后,也就没有做声。但是,当两个劫匪进入高爱莲的房间,一个劫 匪进入高玉莲的房间,两个劫匪翻动东西的响声惊醒了高爱莲,高爱莲动了一下,手伸 着要去开灯时,被两个劫匪一拥而上,捂住了嘴,掐住了脖子;另一个劫匪进入高玉莲 的房间,见高玉莲睡觉的样子很迷人,动起了色心。但此时,隔壁高爱莲与劫匪搏斗的 声音让方方生疑,方方在厕所里喊了胡理光或者高爱莲的名字,这样,让进入高玉莲房 间的劫匪一阵紧张,赶紧跑入厕所,持刀对方方进行刺杀。 高玉莲睡得比较死,外室发出的声音,并没有把她惊醒,还在继续睡觉。当两个进 入高爱莲房间的劫匪掐死了高爱莲后,赶紧跑出门去到了高玉莲的房间,一人抓着高玉 莲的手,捂着高玉莲的嘴,另一人对高玉莲进行了侮辱。但是,当他们想强奸高玉莲时, 因厕所里方方与另一劫匪的搏斗声太大,而刺激着他们放弃了强奸,从而乱刀杀害了高 玉莲。一会儿,进入厕所的劫匪也让方方倒入了血水中。 劫匪处理好三个生命后,便开始翻箱倒柜,劫走了部分财物。离开前,没有忘记把 每一个房间的房门关好,但在关外室房门的第二道木门时,劫匪怕发出的响声引来不必 要的麻烦,而没有关上,但外一道的铁门一般来说自动关合,关上后,响声也不大。 以上,仅仅是我们初步的案情模拟分析。但是,我们现在觉得以下三个疑点需要马 上解开。甚至,我个人认为,这几个疑点影响着我们给这个血案的定性问题。 第一,劫匪既然选择这个并不是豪华住宅区的园岭新村作案,说明劫匪不是大盗, 没有想盗取多少万多少万的动机,而是流窜惯犯或者是因吸毒急需钱的狗急跳墙者。但 是,他们作案时却不要零散的钱,连银行卡都不拿,甚至,房间还有很多随手可以拿走 的值钱的东西,但劫匪都放弃了。这于三个急需钱的犯罪分子来说,不合情理。因此, 我想提出一个问题,这是不是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入室抢劫杀人案呢?另外,如果仅仅是 为财的话,深夜入室,受害者并不能看清或者说是完全看清劫匪的相貌,劫匪犯不着杀 人灭口、斩尽杀绝? 第二,或许,我们最初定性本案为入室抢劫杀人案,就是基于犯罪分子并没有明确 的杀人目标,而是被识破盗窃后随意性地杀人灭口。因为我们知道,如果不是一般性的 入室抢劫杀人案,那么就是报复杀人、情杀和仇杀。报复杀人、情杀、仇杀,都有明确 的追杀目标。受害者家属胡理光是人民法官,一生惩恶扬善,惩办过许多罪犯,自然也 就得罪了不少人,因此,他被人报复的可能性极大。既然是报复,第一报复对象应该是 直接当事人,当然,也不排除不报复直接当事人而专盯着家属进行报复的。受害者高爱 莲是作家,写作而出版的小说或其它书籍都没有牵涉到可以对号入座的人,也就是说没 有得罪什么人,基本上不存在有人对她报复的可能。仇杀和雇凶杀人一般有历史渊源, 也总是连在一起。当然,从近些年的发案率来看,雇凶杀人和报复杀人的相连性也越来 越大。但我总认为,在这个案件里,可能性不大。因为我们都说道,高爱莲是一个女人, 一个善良的女人,不会与人结仇也不会与人结怨。如果是仇杀、报复杀人和雇凶杀人的 话,目标应该是胡理光。可事实上,胡理光却活着,躲过了这一劫难。如果犯罪分子是 被人雇用或报复的话,在没有确认胡理光之前,是不会,也不应该轻易下手的。因此, 这里的疑虑很多,有待我们接下来一一查清。 但是,并不能由此就排除了报复和雇凶。 说到雇凶,还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因情引起的雇凶。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胡理光 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而他的爱人高玉莲是一个多年失去行动能力的女人,加之,我们突 然发现,胡理光在香蜜湖的一个豪华小区拥有房子,却一直没有住到那里,是什么原因 呢?从高爱莲的弟弟高玉宝那里获悉,他从来没有听说过姐姐家有另一栋房子,胡理光 的同事梁新雨告诉我们,胡理光这个房子买下来有一段时间了。而且,我们去香蜜湖看 过,房子宽阔无比,装修得非常豪华,完全可以够他们住下来。如果住下来了,如果这 个案子仅仅是劫财的话,我想,1 ?23的血案就不会发生,或者不是这样发生了。 因此,我觉得胡理光香蜜湖的房子问题和22号晚上回到深圳后没有直接回家,而和 梁新雨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的问题,令人匪夷所思,值得我们调查。调查的结果,或许 就能改变我们对1 ?23血案的定性。当然,这只是推测,也许本来就是巧合。但我们不 能放过任何线索和疑虑。 第三,方方虽然也是受害者,但她毕竟不是胡家、高家人,她的来历,以及她和介 绍人胡小妹的关系,尤其是胡小妹家上一次发生过一次这样的抢劫案,因此,这错综复 杂的社会关系,也应该是我们马上开展调查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