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左大拇指的女孩 (一) 她微微探出手,不经意间露出她的左手。 一只少了大拇指的左手。 这其实是一只很漂亮的手。纤细的手指柔软动人,红润的指甲没有经过修剪却 天生艳丽。 除了少了那根大拇指。 “怎么,你被吓到了?”她一下子就察觉我的惊愕,把手轻轻缩了回去,言语 中略带几分歉意。 我才发觉自己失态,赶忙陪不是:“哦,没……对不起,只是一时没反应过来。” 她坐在那边呵呵地笑。 “是天生的吗?”我试探地问。 她摇摇头。 “后天?”我忍不住又问。 她坐而不答。 当我再次发觉自己做了一件多么失态的事,服务员小姐出来救了我。 “先生,小姐,你们的牛排。”小姐很礼貌地把两盘牛排摆在我们面前。 “吃吧,这的牛排挺好!”我试图打破尴尬的气氛。 “那就不客气啰!”她欣然接受了,操起叉子吃了起来。 (二) 这餐是我请的,当是对她的赔罪。 下午,和报社的同事冲浪回来,我坐在了自己的单车上。 忆着冲浪的刺激,感觉空气中洋溢着海的气息,湿润的水气如浪花般肆意拍在 我的脸上,使我稍稍加快了点速度。 前面一个拐角,突然闪出一个人影。 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迟了,她被我撞倒在地。 我匆忙跨下车来,把她扶起来,乱了方寸:“小姐,你没事吧?撞着没?” 出乎我的意料,她的口气很平静,含着无形的包容:“没事,不要紧。” 可我仍然担心,两眼上下搜索着她身上是否有磨伤的影子。 直至她拍去身上的尘土,站在我面前挤一个笑容说真的没事,我不安的心才放 了下来。 我决定请客向她赔罪,提出邀请时,她顿了顿,然后愉快地点头:“好啊!” 接着我们坐在了这家餐厅。 “你很喜欢吃牛排?”我看着她,这么问。 “你怎么知道?”她放下手中的叉子,把嘴里的牛排咽了下去。 “不然怎么会建议我请吃牛排咯!”我自信满满。 她看着我,露出一丝近乎狡黠的笑,又埋下头去吃她的牛排。 她吃得很有效率却又不失优雅。转眼间半块牛排就收入腹中,可仔细看看你就 会发现,她嘴角连半滴调味油都没有。 由于左手少了那只大拇指,她拿叉子的姿势很特别,四个手指合拢夹着,却也 用得得心应手。 她就这么吃着吃着,偶尔停下来和我谈一些不着边际的小话题,然后突然停下 来,用纸抿抿小嘴:“我吃饱了。” “啊,吃饱了?”我看着她盘中残留的大约三分之一块牛排,感到奇怪,“喜 欢吃就全吃嘛!” “呵呵,不了,真的饱了。”她说着,招唤服务员小姐过来,很有修养地指着 那尚且冒着热气的残留牛排,“小姐,麻烦你把这个打包。” “原来是带回家继续吃噢!”我笑着开了个玩笑。 她再次给我一个狡黠的笑,没有回答。 (三) 天色渐渐黯淡下来,已近七点。 我踩着单车,她坐在后头,在她的指引下驶向她的家。 不经意间,我想到那只少了大拇指的左手。挺可爱的女孩,却少了左大拇指, 真可惜……可那拇指又是怎么没了呢?或许真的是天生残缺,或许是童年的不小心, 或许,或许…… “我到了。”她忽然轻轻地说,打断我的思绪。 我匆忙停下车来。 她轻巧地跳下车,抬起右手指着左边的小房子,笑着说:“这儿就是我的家。” 第一眼看这房子觉得眼熟,直至透过小铁栅门看到庭院花园里大簇大簇的蔷薇, 才猛然醒悟到这间小房子位于自己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途。 两个月前,搬到了这座海滨城市。靠着上本书的出版费租了一套房子,也在当 地的报社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每天,踩着自己那辆单车,往返于房子与报社之 间。 上班的第一天起,在途中便被一股淡淡的清香所吸引。是花香,淡而不浓,沁 人心脾。每每闻到这股花香,总有一种飘然的感觉,一下子身心都得到了放松。 后来,知道了花香源自于这间房子。那是一天,闻着那香气,被牵引般看到了 这间小房,透过小铁栅门,大簇大簇的蔷薇跃入眼帘,大蓬大蓬的艳红,中间衬着 粉白的小花,在阳光下泛着明丽的色彩。 于是,每天路过稍微在小房子外弥留几秒,已成习惯。 如今,房子的主人正站在我面前,微微泛着笑意。 由于刚刚嗅过喷香的牛排,鼻子反应变得迟钝,一时间没闻出那熟悉的花香。 现在想想,先前和她面对面坐着时就闻到一股很亲切的味道,原来正是蔷薇的香气。 “要进来坐坐么?”她边说边去开那扇小铁门。 正想回答,一个黑影跳入我眼中,小小的,一蹦一蹦的,从房子里出来。近了 才看清,是一只小斑点狗。 “灰灰,过来!”她向狗儿挥挥手。之所以叫灰灰,大概是因为小狗雪白的周 身点缀的都是灰色的小斑点吧。 灰灰一蹦一蹦地跳到主人身旁,用舌头去添她的鞋,小尾巴左右晃着。 她蹲下身来,用左手去抚摸狗头,狗头倒也迎合地凑上来,摸得舒服了,小尾 巴摇得更厉害了。 “它叫灰灰。”她转过头来向我介绍。 我会意地点点头,其实自己也挺喜欢狗的,儿时就养了头叫大大的哈巴狗,后 来大大的无故消失硬是让我放下男儿的尊严,连哭了好几天。 “灰灰乖,这是叔叔。”她指着我,介绍。 狗儿汪汪叫了两声,算是问候;我冲着它笑笑,算是打招呼。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似的,把摸狗头的手收回来,解开另一只手中的便当盒, 摆在狗儿面前。盒中,装的正是刚才打包的那三分之一块残留牛排。 灰灰仿佛见着了宝,从它嗅着那香气就淌下两行口水就可以看出来。然后,它 埋下头美美地大吃起来。 “灰灰最喜欢吃牛排了。”她抬头,笑着对我说。 原来是这样。 她就那样蹲着,我就这么站着,扶着车,欣赏着一只狗如何享受一顿美食。 很快地,狗吃完了,冲着主人汪汪地叫。 “要谢得谢这位叔叔呢,他请客哦!”她又指了指我。 灰灰仿佛听得懂主人的话,回过头冲我汪汪直叫,算是答谢。 “噢,瞧,都忙狗去了……差点忘了,进来坐坐么?”她站起身来,邀请我。 “不,不了,我还有事。”毕竟才刚认识,不太方便,且报社还有一个栏目忙 着今晚去编排,我委婉拒绝了。 “这样,那以后见啰,有机会的话。”她嘻嘻笑着,冲我摆手。 “好的,再见。”我转过身跨上车正要走,想起什么,又回过头来,“对了, 我叫翔宇,你呢?” “叫我小薇,蔷薇的薇。”她用手在空中比划着。显然她觉得这样不够,便转 身指着花园中斗艳的蔷薇花:“就是那个!” 我以微笑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动听的名字,随后骑车离开。骑了一段距离回头看 看,女孩已走进小栅门,她的身影隐约摇曳着,像一朵极美的蔷薇。身后跟着一头 小斑点狗,灰灰,把那小尾巴爽爽地晃着。女孩和狗就这么一前一后走着,最后消 失在大簇大簇的蔷薇群中。 可爱的女孩,可爱的狗。 (四) 次日清晨,我破天荒地开始晨跑。 踩着小路,穿过几条街,那幢房子就出现在眼前。今早有点风,遥远就闻到那 淡淡的花香。花的主人此时又在干什么呢?甜滋滋地做着美梦? 隔着铁栅门,蔷薇花争奇斗艳,可簇拥后的房门却紧紧关着。 在门口徘徊几分钟,里面依然没动静,带着几分莫名的失望,我转身要走。 “嗨!”她不给我防备的准备,突然从我身后冒了出来。 “你在晨跑吗?” “啊,对,对啊。你呢?”我看见她全身上下也是一身运动装,脚下一双耐克, 大致也猜出了答案。 “我也是,刚转了一圈。”她说,微微喘着气,然后往脚下指指,“这家伙领 跑,特别卖力!” 低头一看,灰灰正悠闲地在主人脚下打转,吐着那条特长的狗舌,憨憨地笑。 那瞬间,我觉得自己和它很像。 “还跑么?”她边说已边摆开架势。 “当,当然。”我在原地两下高抬腿,“还没热身呢!” “呵呵,那一起吧!”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和我擦肩而过,跑了起来。 如果你也住在我们这个区,就会看见,从那天起,每天清晨都会有一个男人和 女孩在练晨跑。男的个头一米七八,不算强健却也跑得起来。与之相比,身材苗条 的女孩显得更加健康,更有活力,常常把男的拉下两三米距离,回头嘻嘻的炫耀。 他们的前头,总是有一头斑点狗在领跑,时而跑来向女孩撒欢儿,时而溜过来蹬男 人两脚,叫两声,顽皮而敏捷地闪开…… 他们的影子在刚升起的旭日下只是一个点,然后慢慢拉长,慢慢靠近,靠近。 (五) 小薇告诉我她的父亲在加拿大工作,几天前母亲也去加拿大探亲了,所以近两 三个月她是那蔷薇别墅的主人。不过她并不孤独,她有灰灰,这头形影不离的好朋 友。 她告诉我她最喜欢的颜色是红色,像蔷薇一般的红。 她告诉我她最喜欢听王菲的歌,每一首都细细品味。其中最喜欢《蝴蝶》的一 段歌词:给我一双手对你倚赖给我一双眼看你离开就像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 责怪…… 她告诉我灰灰最喜欢吃的是牛排,洒了胡椒粉的那种除外。 她告诉我…… 她什么都对我说。 可她从来没有提过她那失去的左大拇指。 我也没有多问,毕竟,无论如何,这都藏着一段伤感的回忆。 可我希望自己能有一天,牵起那只少了大拇指的左手,和她漫步在蔷薇盛开的 花园中。 (六) 时间像倒置在容器中的沙,一点一滴地逝去。 我和小薇的距离也随之一步步缩近,可我总觉得自己和她之间,隔着些什么, 看不见摸不着的…… 值得一提的是,我和灰灰的感情发展得极其飞速。这家伙已经不再跟我套近乎 了,非常直接地用它那“干净”的狗爪在我的鞋上,裤脚乱蹭,甚至几次奇迹般地 用狗爪解开了我的鞋带;它总是习惯性地用湿厚的狗舌去舔我的小腿,巴不得把腿 毛给舔下来。 嘿嘿,你们真是一对好兄弟!薇也附和着开我玩笑。 兄弟?兄弟有啥不好,有时候我真希望自己就是灰灰的兄弟,无时不刻守在小 薇的身边。 爱是一种很微妙的化学物质,慢慢地沉积,终会有爆发的一天。 在今年的情人节,我决定向薇表白。 那天,25岁的我生平第一次走进花店,买了99朵红玫瑰。 尽管我不知道玫瑰花为什么要送99朵才显得意义非凡,但我清楚,这99朵红玫 瑰,衬着自己对薇的心。 我很冷静,是的,非常冷静。我觉得和小薇相处这些日子,发展地都很顺利, 有时候就像一对恋人,只是还没表白而已,彼此却相互爱慕。于是,当我把手中的 99朵红玫瑰送到薇手中,并轻声说出“我爱你,做我的女朋友吧”的时候,一点都 不紧张,是的,我一点儿都不紧张,如此沉着,如此自信。 我在静静地等她说出“我答应”这三个字。 她先是惊讶得张大嘴,那一刹,脸上似乎掠过一丝幸福的喜悦。可没待回味, 她的脸渐渐变得忧虑,一朵朵玫瑰在她的手中往下沉,最后回到了我的手中。 “对不起,我拒绝。”她淡淡地答道,撇过头,不看我的眼。 只觉得有个惊雷在我心深处炸开,我很激动,非常激动:“为什么?!薇,你 不喜欢我?!” “我……”她仍侧着脸不让我看见她的表情,犹豫着是否开口,“我,配不上 你。” “配不上?什么话啊你!”99朵玫瑰随着我颤抖的手上下抖动,发出沉闷的唆 唆声。我在混乱的大脑中搜寻“配不上”这个词的含义,最终一个黑影闪过,那只 少了大拇指的左手。 “我的手有残疾。”她肯定了我的想法。 “我不在乎,真的,我一点也不在乎。”我急了。 “可我在乎。”她的口气依然平淡,带着几分无助。 “薇,你不能老活在这个阴影中,不能!”99朵玫瑰已被我甩到一旁,我用双 手按住她的肩,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不管那左大拇指是怎么少的,都过去了, 你不能因此逃避一段感情!” “放手,不用你管。”她哼了一声,肩膀从我手中挣脱出来,像个逃窜的小鹿, 转身逃进了那扇小栅门。 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风中飘来一句话,好似一把利刃,穿透我的躯体, 刺进我的心脏。 我驻留在薇的小房外,像一尊石像,没有思考的能力。 风渐渐大了起来。花园中的蔷薇清晰可见,一簇簇伴着大风猛烈摇摆起来,张 扬着爪,冷冷地指着外头隔着一扇门的男人无情地嘲弄。 (七) 那个情人节后,少了左大拇指的女孩,再也不愿意见我。 我打电话给她,可每一次都是电话留言,无人接答。 我在她家门口等她,可那扇门始终是关着的,紧紧的,尽管花园中的蔷薇依旧 红得艳丽。 我把写好的信投到薇小房外的信箱中,一个星期过去了,信依然好好地躺着, 没有移动过的痕迹。 我搬家了,她也没有来送我。 是的,我搬家了,换一个环境,让自己去忘却这段苦涩的甚至还没正式开始的 恋情。 新房子不在原来的那个区,却离自己工作的报社很近,从此,我不再骑单车上 下班了,走几步路就到了,我也再没有闻到那温馨的蔷薇花香,我告诉自己,少了 左大拇指的女孩,只是自己生命中的一场梦,宛若烟花。 淡忘一些事情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尤其是当你把它看得很重的时候,否则即便 是男人,也不例外。 我想我已经深深爱上这个少了左大拇指的女孩了,可爱得仿佛风中的蔷薇。所 以即使是搬了家,她却已烙在我的内心深处,浅浅的笑脸,风趣的谈吐,优雅的举 止,以及,其他的一切一切。 我要把这一切抹掉,我对自己说。于是,我开始喝酒,一瓶接一瓶,企图以此 来麻醉自己。 有些事就是那么微妙,仿佛冥冥之中早有安排。 不久的一天,我接到了她的电话。 是星期天的早晨,距我搬家已整整一个星期,我躺在床上头疼得厉害,被一阵 短促的手机铃声惊醒。 我去接电话,听见手机那头传来她的声音,如同先前的手机铃声一样急促: “你快过来好吗,灰灰,灰灰不见了!” 这是我一个多月来首次听见她的声音,却传来了这么一个坏消息。 我像被电醒了似的,放下电话后马上蹬上自己那辆单车,朝她家方向驶去。 薇似乎已早早在门口等候,远远见着我慌忙跑过来,藏不住一脸的惶恐:“灰 灰已经不见两天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你快帮帮我!” 她没变,依旧如一朵红色蔷薇,娇嫩欲滴。 可我没时间多去打量这个不久前无情回绝我的女孩,现在,我们共同的狗儿朋 友灰灰,已整整消失了两天,我得去找到它! 单车飞也般地在小区内连转了两圈,男人和女人的心也随之揪了两圈。正如薇 所讲的,这两天来她早已找遍了小区的每一个角落,却丝毫见不着狗影。 “难道灰灰遇到什么意外了?”小薇坐在单车后头,我感觉到她缩紧了身子, 说话带着几分哭腔。 难道离开这个区了?怎么会,它是离不开薇的啊!我也茫茫地没有一点头绪。 单车越行越慢,最后如一只迷途的羔羊,无助地徘徊。 (八) 前面就是自己原来的那所小房子了,我搬走后,把它转给报社的一位同事。如 果当初薇接受了我,那么,小房的主人,应该还是我吧。 “宇!”很明显,我走神了,却被一声呼唤带回现实。 我一看,从小房子窗户那头探出一个小脑袋,是同事大伟。 “怎么今个有空来这啊?怀念故居?”大伟调侃。 我尴尬地苦笑一下,撇撇头指了指小薇:“和她一起找灰灰。” 那一撇,我看到薇呆呆地坐在车后,一脸麻木,心也被割了一下。 “灰灰?”大伟不解。 “哦,是她养的一头斑点狗,我的朋友。”我解释道。 “斑点狗……”大伟突然若有所思,然后大叫,“啊,想起来了,前天就有头 斑点狗来这门口猛叫的,我把门打开,它钻进来,溜了一圈又溜走了。” “啊,那它现在在哪?”薇忽然从后头大喊,吓了我一跳。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大伟摊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小薇的脸瞬间像枯萎的蔷薇,垂了下来,眼角已泛着泪水。 灰灰来找我?我冷静地思量着大伟描述的每一个细节,然后有了答案,踩上单 车,飞也地跑了起来。 “哥们就走?”身后传来了大伟的喊声。 我没有回应,也没时间理他。 狗是一种很机警的动物,这里尤其指的是他们的嗅觉。 如果灰灰来找过我,它现在又不在这个区,那它一定朝我那个区去了。是的, 准没错!我边想边坚定信心,加快了双脚的踩踏频率。 很快地,我们到了我所在的区,开始了地毯似搜索。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在一条马路前停了下来。 前面一个狗头,在马路中央左右晃着,它的周身都很脏,却掩饰不了一块块灰 色的小斑点。 是灰灰!! “灰灰!”薇也看到了灰灰,从车后跳下来,惊喜地大叫。 狗听到了主人的呼喊,猛地转过头,兴奋地犬吠,并且迈动狗腿,朝我们蹦来。 它没有发现,那时已是红灯,一辆运货大卡正朝它驰来。 我几乎是蹦下了车,闪电般朝它蹦去,然后学着电视里的镜头,一个鱼跃,把 狗揽入怀中,在地上翻滚。 这是灰灰一生中最接近死神的一刹,也是我一生最接近死亡的一刻,同时,又 是我一辈子最勇敢无畏的一瞬。 那秒钟,我听见一阵风声,嗖地从耳边呼啸而过,接着我触到冰冷的地面,和 狗一块翻滚,隐隐传来一阵刹车声。 等我和狗都不再滚了,我感到浑身骨头似乎都散了,动弹不得。灰灰从我手中 挣脱出来,汪汪直叫。 狗叫了几声后,我看到一张惶恐的脸。是小薇。她把我扶起来,任泪水流过自 己的脸颊,滴在我的脸上。 我记得那时意识有点模糊,只是吃力地握住她那只少了左大拇指的手,一个字 一个字地说:“不要离开我,好吗?” 我看到薇的头一个劲点着,哭得更厉害了。泪水滑到我的脸上,很温暖,像严 冬洒下的一缕缕阳光…… (九) 后来,我被小薇送进了医院。 其实我没有什么大碍,只是着地时轻微脑震荡,磨破了点皮。 可薇咬牙坚持让我一定要进医院疗养几天,我也没有拒绝,毕竟,那几天她要 充当护士的角色来日夜陪伴我。 灰灰这狗头更是一点事儿也没有,生龙活虎,就是大概那两天饿得发慌,回去 连吞了五袋狗食。 其实真应该感谢这位狗兄弟,我想它那几天搞失踪八成是担心我了,打算去为 它的女主人找回自己的兄弟。 我出院那日,薇告诉了我一个故事:好几年前当她还小的时候,一头叫花花的 母狗为了救她,死在一辆卡车的铁蹄下。几年后,她为了救一头叫灰灰的小狗,被 一辆女式摩托车碾断了左大拇指。而花花,是灰灰的妈妈。 她没有继续描述下去:又过了几年,一个卤莽闯入她的生活的男子,同样为了 救灰灰,使她鼓起勇气来坦待一段错过了就永远回不来的爱情。 (十) 夕阳很美。 落日的余辉透彻地洒在花园中,把一朵朵极美的蔷薇染得更红,更艳。 如果你正在看这篇故事,朋友,是否看见一个男人正挽着女孩那少了大拇指的 左手,在蔷薇园中漫步?女孩的身影随清风摇摆,一朵极美的蔷薇。 噢,差点忘了,还有一头狗,摇晃着尾,半撑着腿,在男人裤脚上撒下了热腾 腾冒气的液体…… -------- 黄金书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