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做一个决定,很难;在几种选择中决定,更难。但是决定了,就一定要去做。 我穿着宽松的旧T 恤和破了很多洞洞的牛仔裤去上班,一是因为案子的采证都 基本完成,不需要再穿得一身正式出入外面的公共场合;一是因为,我真的好怀念 那种轻松的感觉——随时走在街上,都不怕有人抢包抢钱,穿运动鞋跑起来也相当 有速度的,当然,抢匪是飞车党又另当别论了。 同事们似乎都不惊奇了,好像在他们眼里,我本应是这个样子,或者说,都已 经预料到我早晚会恢复到这个样子——不戴装斯文的眼镜,穿得一身破烂,吹着口 哨,晃晃悠悠,晃晃悠悠地喝着咖啡,整理资料。而不用矫情地喝什么橙汁,据说 是美容,白领层的最爱,可惜为了方便换洗,我的衣服多是深色,几乎没有白领的, 即使我也很喜欢白色的。更不为了防电脑幅射喝绿茶,我仍不习惯那种味道,所以 办公桌屉里随时有一瓶蜂蜜,兑茶里的。 茶水间有磨好的新鲜咖啡,但是我到现在也不会煮,所以,我总是先把速溶咖 啡粉倒进杯子,然后吹着口哨,摇头尾巴晃地去茶水间倒一杯纯净水冲溶它们。 我很喜欢现成的1+2 ,不用另加糖,也不用加奶精,更不要多余的伴侣,1+2 , 大众口味,正是我钟爱和习惯的。喝速溶咖啡好啊,什么好?简单,方便,快捷, 味美,廉价,最重要的,提神啊!一天三大杯,最不神的都神了。 快到午休的时候,我接到火夫的电话,说是共进午餐,我倒是觉得可以去,不 过我还是决定跟着李姐他们混,公司的伙食还没有糟糕到让我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步。 至少,每次的大米饭都还是够我吃饱的。我向来知足,知足者常乐,所以我常乐。 当然我不知道火夫是不是也“常乐”,他的嘴角倒是常勾着。但今天多半是乐 不了了,因为我放他鸽子了,我说了,“我觉得可以去”,所以我应了他的邀请, 但是后来临时决定不去了,所以就一个电话取消了,那会儿他已经到餐厅了。而我 也正在饭堂跟人抢肉丸子。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说了,是要考验他的,心血 来潮,这就是我的性格,我要让了解我,真实的我。凡事要分主次轻重,有得分的 当然简单,像这种同一级的选择,当然要选个我喜欢的,而不是他。由此可见,当 然,我之前也相当确定,我对他,不来电。 还有一点他得明白的事,在我心里,爱情,永远排在最后。无可非议的。如果 好朋友和男朋友同时出事了,我肯定是先跑同事那边,至于男朋友,稍后。我不知 道这样是不是显得很不近人情,或者,很不可理喻,但是说真的,我是那么想的。 因为,至今还没有男朋友的我,也无从实践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当自己真正坠入 爱情时,是不是真的还会保持如此的镇定,抑或和别人一样,智商骤降为零,或者 为负,为了爱,奋不顾身。不敢想象。 而我还是得提前为对方打预防针——如果我因为朋友而冷落了他,他一定要理 解我,并且谅解我。 我喜欢新鲜,却不是喜新厌旧,有很多牵绊着我的过去,我不忍遗弃,就像咖 啡。归结很久了,我最终把嗜好速溶的原因归于自己的懒惰。煮咖啡是一门艺术, 和泡茶一样。当然,我对煮咖啡没什么研究,从来没煮过不说,连喝着不同人煮的 同一种咖啡,也辨不出好坏。最多能感觉和速溶的不同。当然是不同的,速溶好喝 多了。 一件物品或者事情,如果我做不好,我就宁愿不去做,或者,做到我认为可以 停的半途停下,让它保持一种残缺的极致。而迄今为止,我自我感觉唯一完全每次 都做好了的,就是泡速溶咖啡。 第一步,拿出一袋或者两袋。第二步,从开口撕开,然后把配好的粉末倒进杯 子。第三步,加水,到一定的量停住。最后,拿勺子搅匀。开喝。 我有自己的生活哲学,为人哲学,是速溶咖啡教会我的。 既然有一个人想要加入我的生活,也许,是我的一生,那么我得让他了解我的 为人。不一定要和我一样,也不一定完全接受,但至少,要完全忍受。 不知道是心情太好还是太过无聊,帮李姐打印文件的时候居然扬手打翻了杯子, 咖啡洒得到处都是,最糟糕的,是键盘。可能是接触问题,几个键都不灵了。搞没 搞错,我嚷着,却忍不住笑,哪里的键盘那么容易坏的。不会又栽我吧,工资微薄 还要赔钱,哈……真够倒运的。不过,我可是机械天才,捣鼓捣鼓就搞定了。想到 这儿,十指已经蠢蠢欲动了。 我换了个键盘把文件三下五除二结束,然后跟同事借了跟螺丝刀就开工,反正 中午也没什么事儿,自己摆的摊子要自己收拾。 下午抱着一堆七零八碎的玩意儿回家里,所有人都大跌眼镜,正好火夫的妈妈 又来了,差点把她手里的汤都给惊掉了,我甚至以为汤里的鸭子都要振翅高飞了。 呵……忍受之二,我的拆物癖。任何可拆的东西,不坏则已,我说了我懒,所 以不会去折腾没问题的东西。但一旦坏了,我一定会不遗余力地去折腾它,两个结 果,要么修好,要么完全崩溃掉。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毕竟我不是专业人员,只 是一种爱好。所以,要忍受我拆东西里乱七八糟的环境。 这下好,在办公室秀了一手拆装工夫,四面八方的小东西就都冲我这好手艺而 来,不响的小音响,调频不正确的收音机,无法定时的闹钟……当然,朋友们都不 是想我真修好,都当送给我练练手,他们是这么想的吧,不过我会尽力而为。 吃完饭,没有惯常地看电视,也没扯着嗓子拉牌局,也没上网聊天,尽关屋子 拆拆装装了。 还好是暂时没到废寝忘食的地步。而且,庆幸的是,倒也还没发现有让我废寝 忘食的爱好,工作除外,那是必要的不可延误的。 不过一天,我猜火夫已经受得差不多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会感到意外,毕竟, 相处这么久,很多东西都有一定的预知性了。但是有没有预防性,就不得而知了。 爱情,两个字而已,相对而言,我倒更宁愿去写论文。但我不能因为我们之间无法 建立爱情就一定得牺牲友情是吧?我说过,友情是比爱情重要的。所以…… 现代人,都是很现实的,如果他发现不适合。就会尽快转移阵地的。我想火夫 该是其中一个吧?如果不是,我只能承认对他了解不够。毕竟我心理学考得虽然不 错,但运用起来,还是有差距的。要知道,说和做永远是两回事。 -------- 流行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