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最终难逃法网 虽然新西兰和香港之间签署了引渡条约,但国际间的刑事引渡,劳师动众,过 程繁复,一般都是对杀人放火之类的大案才予以启用。 黄丛维被控的诈骗罪,虽然不是小罪,但新西兰警方没有动用国际刑警组织将 他引渡回新西兰受审。这样一来,这个黄丛维只要不回到新西兰,就大可以逍遥法 外。 我就想,要是他交不起那两万块钱的保证金,那他就逃脱不了在新西兰受审的 命运,作为主犯,还很有可能坐牢。 我敢说,他那保证金,也不是从什么正道上来的!这里法律上的漏洞可太多了! 这难免给人一种印象:有钱还是好办事儿,在这个金钱社会,虽然讲的是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但还是要看你有钱没钱! 说到这里,我又联想到奥克兰法院最近的一出闹剧:一个美国亿万富翁,到奥 克兰来观看“美洲杯”帆船赛,在机场被查出100克大麻膏。只因他向新西兰慈 善机构捐出了一大笔钱,法官竟将他当堂释放! 在此之前,有一个法国游客,被查出携带十几克同样的毒品,却立刻就被判了 罪,罚了款,驱逐出境。 非但如此,审理这位富翁藏毒案的法官,还对新闻界发了禁令:永久禁止发表 这个富豪的姓名!法官的理由是:此人声誉地位显赫,况且已经悔过自新,发表他 的姓名,对他的生活、生意都会有很坏的影响。 消息登了报,社会舆论大哗:法律面前贫富不平等!奥克兰一家报纸对法官禁 令不服,打起了官司,最后上诉到新西兰最高法院,终于将这条禁令推翻!那美国 亿万富翁原来是美国一家最大的保险公司的总裁先生。 但是在法庭上伸张正义,代价是昂贵的:这家奥克兰报纸,为了打赢这场官司, 耗时费力,支付了巨额的诉讼费用,换上平民百姓,谁打得起这种官司?说来说去, 没钱还是不行! 黄丛维跑回了香港,剩下的孟小姐和帕蒂,这两人作为从犯,都在法庭上主动 认了罪,又是被判了监督劳动和几百元的罚款。但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把黄 丛维的名字,通告了国际刑警组织,并且无限期地放在新西兰警方的通缉名单上。 只要他有朝一日,踏上新西兰的国土,就一定会法网难逃! 中国人在海外,一旦受到不公正的待遇,都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种族歧视这几 个字。的确,由于无知和偏见,甚至仅仅出于妒忌心理,有些人对亚洲人心存仇视, 经常故意与亚洲人做对。而更多的时候,则是一些心术不良的家伙,恃强凌弱,利 用中国人不愿惹事的心理,想占点儿便宜,或干脆是成心欺负人。 我在澳大利亚时遇到许多歧视华人的事,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挺不是滋味的。澳 大利亚是个美丽的地方,表面上看也很文明,早年的白人对当地土著人几乎赶尽杀 绝,实行“白澳政策”,可以说这个国家存在着种族主义的历史基础,尤其是不少 人对亚洲人也心存歧视。朋友小周有一次到洗衣店洗衣服忘了带硬币,到邻近的一 家小卖铺去换些零钱,那白人老板居然对他毫不理睬。 有时你在道边走自己的路,就有人从身旁驰过的汽车里对你出言不逊,你回骂 他,他已经跑远了,真让人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