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之累 与人不幸同名有很多麻烦,因为你必须反复地摘清自己,这是件伤神的事情。 同名也有些许利润可取,用好了,也能巧妙。 大约许多年前我还懵懂单纯、人事混沌。有一天,一个同样混沌的朋友好不景 仰地跑过来问起来:“你是不是才写过一篇有关费正清研究的文章?我才看到,署 名是你。”我当时突如其来地得到一个惊讶,知道他明摆着是问错人了,却即刻镇 定下来,郑重地含蓄过去。 大了之后,小时候的这次含蓄一直像一个愧疚的疤痕印在心头。这时,已经陆 续有人告诉我他们的确认得一个也叫“陈燕妮”的女孩儿,该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毕 业、新华社子弟、家中叔伯系大人还曾在中央电视台有高任。我的一个朋友、《十 月》杂志社副总编郑万隆有一天还夸张到在我家用电话直接打给那个“陈燕妮”。 听着他说打就打地对着听筒煞有介事他说“请帮我找一下陈燕妮”,我坐在远处的 沙发上有些发傻。 一直的后来,这个感觉被收藏着,偶尔想起来,觉得是个故事。 很久以后,大约也就是在去年,我终于知道郑万隆的这个“陈燕妮”也早已经 到美国定居了,人在西雅图。她在全美有很多同学,有的人看到我办的报纸就千里 迢迢越州打电话来直接问:“你是北大的那一个吗?” 我不是北大的,我做梦都想成为北大的。 好奇太盛,有一天我鼓着胆子真的要到了西雅图陈燕妮的号码。电话一拨过去, 来接的就是她。 这是我们第一次通话,我有点莫名其妙的不安。 我问了她很多事情,像问我的一个影子,或者像一个影子在问她的真身。遗憾 的是我不知道她长的是什么佯子。她说她哥哥和她都曾经看过我的一些杂乱文章和 书籍。电话中,提到我们共同的名字时,她告诉我“陈燕妮”这名字可以全部挪给 我一个人使用,因为她已出嫁,丈夫姓马,是个美国出生的中国人,她也随同改了 夫姓,再加上到美国之后起的英文名字是“杰妮”,现在的她已经成为“杰妮·马” 了。 “对,”她有点悻悻地说:“我已经不叫那个名字了。你一个人用它吧。” 一生之中,和他人在姓名上的混淆最严重的大概只有这一次。另外的一些波折 应该算是这些年和报纸有关的事情了。 近年来,广州的《南方周末》上有“特约记者”名叫“简妮”的撰写一些有关 美国的文章,我回国时,就曾有不止一个遇到的人和我提起“你在《南方周末》上 开的那个专栏……”云云,让我觉得不知所言。当然,这时的我已经不复混沌,那 个专栏自不愿照单全收地含蓄到名下,我实在不懂这种混淆所为何来,难道单单一 个“妮”字就可以随便合纵连横么? 因此,每听到这问,我就会不厌其烦地解释说“《南方周末》上的并不是我, 我曾经有的专栏是在《中华工商时报》上的,现在是在《八小时以外》、《为您服 务报》之类报刊上的……”不止一个对方一听这话有些怔怔地说:“我还以为那是 你的笔名。” 我则也怔怔地回问:“你几时知道我用过笔名的?” 几年前有一天在纽约逛音像商店,猛然看到一盘音乐CD的演奏者名叫YANNI的, 这正好是我中文名字翻译成英文之后的正确拼写, 因此,不禁对这个YANNI有了先 入为主的好奇。 细看才发现,他竟然是个男人。 那时候的他似乎才刚起步不久,音像作品索引栏内他的东西和前后左右相比着 实乏善可陈,唱片也仅有一张两张。他的长相又实在属于令我不那么欣赏的一类, 比如小胡子和长发,在在讨厌,这就没法构成一个完美重名的巧合故事。关于这事, 我只告诉过一些那时尚不知道他的朋友说:你可能不知道,我竟然和一个长得跟同 性恋似的家伙重名。 真正听过他的作品之后, 对他的感觉有不少改变,他被称为NEW AGE的音乐和 我大多数时候的心境走向竟然有些吻合和顺延。在很多个黄昏时分打开他的声音, 音符们从来都是猛然喷泻而出,从音箱中直接进入我的心田,给我一种逼迫和放松, 这么静静地听过来,整个人会有一种难言的舒解之感。 这种好感之后,我开始注意这个我的重名者,才知道他曾经是希腊的国家游泳 队队员,也曾经得到过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心理学学士学位。他从未接受过任何正 式的音乐学习,却能够在钢琴上弹奏出难度极高的乐曲。他从来不用五线谱记谱, 而是自创出一套记谱方法,也可从容地指挥庞大的管弦乐队,并能与其中任何一位 乐手进行极富默契的交流。 关于名字的重合,和美国人比起来,我的遭遇算是渺小。美国人在人名上从来 的麻烦是重名的事情实在实在是太多了。 美国的常用名字是可以写出一个系列列在表格上供别人选用的,这在中国文化 中绝对无从想象。因此,以排列组合的概率来说,科学都不准许美国人不重名。在 美国,类似约翰、麦克、罗伯特、杰姆斯等等,几乎每个稍具规模的公司员工中都 有其名。在美国多少年,我一听到这样的名字就觉得头大,因为恰恰是这样的简易 名字才会因为过于不出众而给人带来记忆障碍。 我曾在自己的一篇名为《罗勃特李》的小文中对这类障碍有所抱怨,这么多年 过去了,抱怨依旧常在。 美国人重名的事情有的是客观生成的,有的却是主观得不能再主观的意志结晶。 比如,在美国竟然常常发生的事情是父亲和儿子在外的名字是一个,只不过儿子的 名字会加上“JR”,也就是“年轻的”意思。比如,做父亲的在外的大名叫做“约 翰史密斯”,做儿子的大名叫做“小约翰史密斯”。依照中国人的想法无论如何不 能理解这样的名趣,比如你叫“王三”,你儿子难道可以叫做“小王三”? 如果感到需要将家族的英名流传两代以上,美国人多采用在相同名字后冠上一 个罗马数字“一”或者“二”或者“三”的。中国一般翻译成“一世”、“二世”、 “三世”,这种叫法听上去有点恐怖,人的感觉也就一下子被这堂皇的几“世”猛 推到久远之前。 有一次,遇到一个极英俊的美国青年,该人衣冠笔挺,眉方目正,顾盼之间全 是风采。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在稍后拿出的名片上竟也赫然地标明自己属于几“世”, 我遂气急坏败地问:“难道说你成人之后自己就不能给自己起个堂堂正正的名字?” 在我的感觉里, 这么委委靡靡地叫着, 即便是世家,也不明媚。我将这称为 “父亲的阴影”。 在美国这样一个风驰电掣、爹娘儿女全不相连的社会中,这种“一世”、“二 世”,算是个异数。 可笑的是我的一次经历。有一次我在纽约申请一张信用卡,在电话沟通的时候 我清楚地听到业务员问我是不是“JR”,当时,我含混了一下,以为对方的意思是 问我“是不是年轻人”,就迟疑地应了。哪知道,这以后,从这张信用卡账单部门 来的所有文书资料全部在我的名字后冠上了“JR”,而且常常,在使用这张信用卡 的过程乃至和发卡公司联络的所有事项中,我也必须申明自己是这个“JR”,不然 对方以为是在和一个另外的人说话。 认真说到给孩子起名,中国人下的功夫是最深的,但是也有起名时功夫下得难 受的。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在美国喜获麟儿,起名的念头兴起得很早,新父亲的讲究 是姓之外名字的两个字中一个用上声、一个用阳平,他最终告诉我他最后的思索结 果之后,我扭头立即欲向旁边的另个朋友转述,才提了个开头,新孩子的名字就全 忘干净了。 这也该算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吧。 有时也会泄气地想,他日我膝下真的有了个一男半女,起名事项绝不混乱到叫 他“小陈XX”,也万不该搞到复杂得天人皆忘,因此上,顺嘴就叫他“一二三”。 ------------------ 小草扫校中国读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