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斯福不顾其军事顾问的劝告或抗议所作的决策:
1938-1941 年
1938年11月,下令两年之内生产一万架飞机,并建立年产一万架飞机的生产能
力,后来又把这个指标提高到年产五万架。
1940年6 月,下令给予英国除参战以外的各种援助,包括提供弹药、装备和补
给品;陆海军认为这些物资是美国重整军备所必需的。
1940年6 月,下令把B-17型飞机调到英国。
1940年6 月,命令舰队停泊在珍珠港,威慑日本人。
1941年5 月,下令对中国实行租借法案。
1941年5-6 月,下令在大西洋西部驻军。
1941年7 月,下令对日本实行石油禁运。
1941年7-8 月,任命麦克阿瑟( 为远东陆军司令) ,并下令加强菲律宾防务。
1941年11月,批准赫尔对日十点最后通牒。
1942年
3 月,指示全面执行对苏租借法案,并谈判第二个议定书。
5 月,不顾马歇尔将军的反对,( 实际上) 向莫洛托夫保证于1942年开辟第二
战场。
6 月,拒绝了马歇尔和金上将在太平洋放手大干的建议。
7 月,决策执行“火炬”计划。
8 月,压制马歇尔及其参谋部关于在高加索建立一支航空队的建议。
12月,在第二次开罗会议上改变了自己对“海盗”计划的态度,并且压制了参
谋长联席会议的意见。
1944年
10月,在从中国召回史迪威的问题上,拒绝了陆军部和利希海军上将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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