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角的异乡人 1961 年国民党残军第二批撤台后,第3 军、第5 军官兵家属1500 余人逃入 泰北,被泰国移民局以“难民”身份安置在泰北7 个村寨。1970 年10月,国民党 残军与泰国军方达成协定,同意残军老弱官兵和家属迁入泰北山区居住和生产,每 人分给土地,由泰国移民局安置了6000 余人在“难民村” 内。1975 年,中泰两国建交,泰方为防止对中国的刺激,将“难民村”改名 为“自立村”,意即村民要自立更生,依靠正当行业,发展经济,独立防卫。1980 年,“自立村”由7 个发展为13 个:联华新村、和平新村,满堂新村、老象塘新 村、万养新村、蛮丙贺肥新村、光武新村、帕弄光华新村、黄果树新村、美斯乐兴 华新村、热水塘新村、回中坡新村、盘龙新村。经过20 多年的变迁,至80 年代 后期,他们及其后代人数已逾4 万人,但居住在村寨里的却不足3 万人,因为有人 在附近城镇出生,而已取得泰国国籍,可以自由移居泰国其他地方。 据1988 年资料,清莱和平新村有400 余户,粮食已能自给,居民不再种罂粟, 而改种咖啡、茶叶、水果,但蔬菜还得向外族购买,村内有商店10多间,每逢街天 (集市)更是热闹。各自立村均设有村长,多由国民党残军留下的老年军官担任; 每个自立村有1 个自卫队,人数从几十人至100 人不等。13 个自立村计有自卫队 1000 余人,多系本村残军的第二代、第三代中青年人。每村有1 个由本村村民组 成的“管理委员会”,管理本村一切事务,并秘密向过往商队或贩毒马帮征税。 泰国军方设有“三二七部队”,专门负责管制13 个自立村,白天由陆军数人 把守村口,检查出入证件,晚上自由立村自卫队负责治安。1986 年4 月,泰国国 家安全委员会某负责人曾说:“自卫队先缴枪,经过甄别考查,是否忠于泰国政府 后,再吸收他们加入泰国国籍,并重新发给武器,成立新的自卫队,但只能穿便衣。 被吸收泰国国籍的只有2000 余人,其他村民只能领取外籍人临时居留证,只能到 离村100 公里的地区活动,不准许出国,并严加管制,不准搞两个中国。” 台湾于1970 年全部停止对残军的补给后,官方关系已经断绝,只有台湾“华 侨联合会”、“难民救济总署”每年派人到泰北送给各种树苗、种籽并派遣农业专 家帮助残军和其眷属发展农副业生产。为解决自立村村民子女读书的课本,又委托 香港“集成书店”铅印课本,通过泰国“中华商会”供应自立村子弟学生,并派教 员到这些子弟学校当教员,准许每年以奖学金形式接收自立村选送40 名学生到台 湾上学。每年“双十节”,自立村可派代表到台湾观光、观礼。“中华航空公司” 曼谷办事处常派人以台湾“地下大使” 人员身分到残军驻地视察,台湾当局有时还派记者到泰北采访。 残军尽管生活极不安定,但中文学校仍以各种形式继续开办, 80 年代末自立 村共有中、小学校17 所。泰国政府1984 年6 月作出决定,自立村的所有学校应 受泰国教育法令的约束,应以泰文为主课,中文为选修课,每周授中文不得超过5 小时。但学生学中文如饥似渴,师生就利用早晨和晚上非正课时间,系统补习中文, 这样既不违背泰国法令,又可以学好中文。有个训导主任风趣地说:“邓小平主张 一国两制,我们搞的是一学两制。”“只是为了把中华文化传给后代,中华文化是 中华民族的骨血啊!” 1950 年逃往境外的残军官兵,现在多是60 岁开外的老人了,他们多数和缅 甸、泰国的华人和当地少数民族结婚,与当地人民结下了深厚的友情。 他们的第二代、第三代都能讲云南话,大多数人不懂缅老语,形成了一个与住 国隔绝的封闭社会,保留着中国人的传统风尚,并有不少人定居于泰国其他城镇, 从一些夜总会、酒巴间的歌女、招待员的身上可以看到他们的形影。 泰国一些华文报社的排字工也占相当的比例,因为他们的中文水平较高,这些 年轻人出生于泰国医院,根据泰国国籍法的法令,他们自然获得了泰国国籍,他们 工作努力、学习刻苦,有中华民族意识,但不大关心形势,对前途彷徨苦闷。在泰 国北部的一些城镇可以看到相貌酷似云南人,讲着一口云南话的青年男女骑着摩托 车在街上驰骋——这就是残军后裔的形象。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