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 结束台湾与大陆分离的局面,长期以来始终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早在50 年代,周恩来就曾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和平解放 台湾的愿望未能实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了实事求是,一切从 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对台湾问题的政策有了重大的突破。 1979 年1 月30 日,邓小平在访问美国时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的提法, 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这是一国两制的最初构想。 1981 年9 月30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台湾回 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1982 年1 月,邓小平在同一位海外朋友的谈话 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3 年6 月,邓小平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字,在谈话中,他 从实际出发,进一步阐发了中国大陆和台湾的和平统一问题。他指出,问题的核心 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祖 国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如 果国共两党能共同完成这件事,蒋氏父子他们的历史都会写得好一些。我们建议举 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和平统一祖国决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 我。邓小平强调,大陆和台湾的和平统一,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 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在大陆和台湾的统一问题上,他要求国共两党都不应搞 小动作。他批评台湾的“完全自治”的提法不妥,“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 就不能‘完全’。” 他提出,尽管中国大陆和台湾在政治经济“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 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不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台湾作为特 别行政区,在对内政策上,台湾地方政策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可以有其它省、市、 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 “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 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也特别强调“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86、87 页)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