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就规 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队,在和平时期,在不妨碍军事任务的条件下,应有计 划地参加农业和工业的生产,帮助国家的建设工作。”建国几十年来,人民解放军 发扬“既是战斗队,又是生产队”的光荣传统,积极参加国家的经济建设,成为国 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50 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简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成立,就是人民解放军大批部队戍边屯垦的代表。 新疆,自西汉以后就曾是进行屯垦的地方,历代藉此以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以保 卫疆土。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古代屯垦的意义和规模都远不能与当代人民解放军 的屯垦相比拟。1949 年9 月,新疆和平解放。人民解放军6 万余人,在第1 兵团 司令王震率领下进驻新疆。当进疆部队与伊犁、塔城、阿山三区革命武装民族军和 新整编为人民解放军的第23 兵团胜利会师以后,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就赋予他们 双重任务:既保边疆又实施屯垦。1950年初春,屯垦部队开始了新疆地区亘古未有 的大规模垦荒生产。不长时间,沿着准噶尔和塔里木两大盆地的边缘出现了绵延数 千里的一个个垦荒点。在渺无人烟的万古荒原上,10 多万指战员穴地为居,化雪 为炊,艰苦创业。当时,许多连队几个月没有经费,生活上只能以盐水、辣椒面拌 饮,生产上则完全靠搜集报废的汽车零件和破铜烂铁自制农具。多数单位马匹不足, 战士们就用芨芨草搓绳,用人拉犁,硬是在大片的荒原上开出了一块块农田。1950 年11 月,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给新疆军区司令员王震写信,指示新疆屯垦的部 队要大搞水利,并利用自然条件,种好棉花,为支援国家建设多作贡献。 这一要求迅速得到落实。从1950 年至1952 年,人民解放军驻新疆部队开垦 了10.6 万多公顷荒地,办起了43 个农牧场,共为国家创造了2. 27 亿元的财富, 为争取新疆地区财政经济的好转,推动新疆地区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屯垦部队在采用先进耕作技术、使用新式农机具、培养优良品种等方面,对新疆地 区发展农牧业起了示范作用。同时也给国家组织大规模农业企业,提供了有益的经 验。 在新疆的屯垦开发建设中,人民解放军先后调入了10 个农业建制师和4 个相 当于师的工程部队。1954 年8 月6 日,总参谋部同意将新疆军区第22兵团部与生 产管理部合并改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领导机构。1954 年12月5 日,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成立。陶峙岳任司令员,王恩茂兼任政治委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文革”期间遭到极大破坏,1975 年被撤销。1981年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导机构。 几十年来,兵团已成为一支农林牧副渔综合经营的工农商学兵全面发展的农垦 大军,在繁荣新疆地区的经济,维护国家统一,巩固边防,团结各族人民进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