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 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以赣南、闽西为中心的革命根据地连成了一片,形 成了包括21 个县,250 万人口的中央苏区。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 年11 月7 日 至20 日在中央苏区的瑞金召开,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选举 63 人为中央执行委员。在27 日召开的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煮为副主席。 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确定了这个新型国家的 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它的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用革 命武装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在中国的统治,争取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 权在全中国的胜利。 大会还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和《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等重要文件。 根据全国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命令,11 月25 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 宣布成立。它是中国工农红军的最高指挥机关,掌管红军的组织、给养、教育 训练,并指挥红军的作战行动。“中革军委”由朱德、彭德怀、王稼祥、林彪、谭 震林、叶剑英、孔荷宠、周恩来、张国焘、邵式平、贺龙、毛泽东、徐向前、关向 应、王盛荣等15 人组成,朱德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中革军委” 下设总参谋部,叶剑英任部长:总政治部(不久改称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王 稼祥兼主任;总经理部,范树德任部长。这时红一方面军总指挥部撤销,方面军所 属部队由“中革军委”直接领导和指挥,称中央红军。 -------- 泉石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