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某部参加大兴安岭扑火救灾 1987 年5 月6 日至6 月2 日,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1 万公顷,其中有林面积70 万公顷,受灾群众达5 万余人。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奉 命从5 月7 日起,先后逐次投入3.5 万余人、汽车880 余辆、飞机62 架参加扑火 救灾。同时,后勤部门从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等方面对扑火救灾进行了 大力保障。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广大指战员与武装森林警察、公安消 防干警及林区职工、群众密切配合,连续奋战28 个昼夜,扑灭火点1700 余处, 开辟防火隔离带900 公里,抢救疏散群众1 万多人。 在整个扑火救灾过程中,广大解放军官兵始终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火场就是 战场。面临着特大火灾,指战员们首先想到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声令下,立 即开赴扑火最前线。哪里有危险、最需要,哪里就有子弟兵。 他们发扬英勇顽强、连续作战、不怕牺牲、不怕疲劳的战斗作风,奋不顾身, 出入火海,夜以继日地顽强拼搏,一次又一次地压下了一个个凶猛的火头。 充分体现了邓小平提出的“五种革命精神”,即革命和拼命精神,严守纪律和 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和先人后己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 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据统计,在扑火救灾的日日夜夜, 共有1400 余人推迟休假,5300 余人带病参战,408 名家在灾区的干部战士路过 家门而不入,还有408 名已经确定转业、复员的干部战士主动奔赴火场。经过28 天的艰苦奋斗,1987 年6 月3 日,大兴安岭北部所有的明火、暗火、余火、残火 全部熄灭,扑灭大兴安岭山火的战斗告捷。 在扑灭烈火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英雄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33 个集体受到沈 阳军区前指通令表彰,81 名个人在火线立功;1163 名干部战士在火线受奖。1987 年6 月2 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发布通令,嘉奖参加大兴安岭扑火救灾的全体指 战员。通令指出:指战员们扑火救灾中的英勇行为和先进事迹,充分显示了人民军 队的本色,是我军光荣传统的光大发扬,展示了部队经过精简整编、整党和贯彻军 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崭新面貌。6 月22 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奖励在 大兴安岭扑火救灾中功绩卓著的7 个单位和3 名个人。命令指出:授予荣誉称号、 立功的单位和个人,是参加扑火救灾部队的突出代表,这是他们的光荣,也是全军 的光荣。全军同志都要向他们学习。 -------- 泉石书库